按照《咸陽市智慧城市數字城管工作考核暫行辦法》的規定,重點完善責任單位專線接入,培訓人員業務工作,加強上門服務,落實領導包抓,強化結案率提升,三月份數字城管整體工作上了一個新臺階,現考核通報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況
三月份信息采集員共上報案件8008件,派遣6348件,結案率55.33%,結案數3344件,同比上月增長了15.12%;按期結案率46.41%,結案數2805件,同比上月增長了21.28%;返工率18.6%,同比上月下降4.13%。涉及到部件設施5大類,39小類,包括公共設施類、道路交通類、市容環境類等;事件6大類,46小類,包括宣傳廣告類、市容環境類、街面秩序類等。
根據考核辦法超重任務組排名:第一名市公安局,第二名高新區管委會,第三名市城建局,第四名渭城區政府,第五名秦都區政府,第六名市住建局,第七名電信咸陽分公司,第八名體育局;秦都區、渭城區政府案件總數為3535件,占總案件數的58.49%,案件基數大,涉及面廣,部分案件情況復雜,因此結案率略微偏低。重點任務組排名:第一名移動咸陽分公司,第二名市文廣局,第三名市供電局,第四名咸陽湖管理處,第五名市商務局,第六名市執法局,第七名大西安文體功能區,第八名市體育局;一般任務組排名:第一名市水務集團,第二名并列,分別是市民政局和紡織工業園區;第三名并列,分別是市舊城辦和聯通咸陽分公司,第四名市水利局。
二、案件辦理情況
本月包括秦都區、渭城兩區政府和公安局在內的27家單位共辦理案件3344件。本月市環保局、市工商局、市供熱辦、市廣電網絡公司無案件,具體辦理情況如下圖所示:
(一)案件辦理較好的單位。 公安隊伍本著嚴謹踏實,迅速高效的作風,本月再次奪得超重任務組第一名,結案率97.07%,在重點整治機動車亂停亂放的同時,公安局還加大力度治理非營運車輛占道載客等問題,通過持續整治,市區此類問題已初步得到緩解;本月數字城管工作人員想方設法,加班加點為移動咸陽分公司安裝VPN專線并調試順暢,移動公司將庫中待辦案件100%結清。好的案例:如案件17031300258秦都檢察院向東50米路燈井蓋缺失,城建局路燈處在規定期限內完成配型,修復;案件17031400154郵政局十字西北角人行道路面塌陷,城建局市政處僅用三天將此處地基補實,花磚鋪設平整,恢復通行;案件17032200025秦皇北路路東咸陽華潤紡織有限公司北側亂堆物堆料,秦都區人民路辦事處接案后迅速處置,當天就將案件處理完畢;案件17032000148一號橋北東200米處人行道北側綠地臟亂,秦都區西蘭辦快速安排處理,當天辦結案件;案件17032400157永綏街路東樂視TV店外懸掛橫幅,渭城區中山辦接件立刻安排人員處置,案件當天處理完畢;案件17031500049人民東路古渡公園外墻文明標示牌被涂抹,渭城區當天就將被涂抹標牌重新制作,恢復原狀。
(二)好的做法。一是思路創新。指揮中心要求信息采集員第一時間發現不需要立案的問題應自行解決,如現場可處置傾倒的標識牌、移位的窨井蓋、綁在樹上的繩索、隨意張貼的小廣告等30多類問題,截至目前,采集員自行處置案件近30000件,這種模式在全國尚屬首創。二是模式創新。簡化二級平臺硬件模式,開發軟件設計,增設處置賬號,實現二級平臺的新功能。三是方法創新。對在城市設施上亂掛東西的問題,我們主動聯系供電局的張思德電力服務隊及時拆除了立桿上違規懸掛的箱體廣告。四是制度創新。針對一些分不清責任單位案件制定出激勵制度,凡主動解決責任難以界定的案件,月度考核給以加分,市供熱辦、市城建局做的較好。
(三)案件辦理較差的單位: 本月未結案件2700件,仍占應處置案件總數的45%,其中市體育局、市交通局均未辦理案件。市體育局對公共場所的健身器材負有監管督察的職責,但是長期以來這些場所損毀的部件設施一直得不到修復,影響群眾的使用;市交通局對公交站亭,洗車店負有監管審查職能,但是卻對此類部件、事件疏于管理,一定程度上影響市容市貌。較差的案件如:案件17010500424渭陽東路秦月樓西側健身器材損毀,多次上報,至今仍未修復;案件17030600210文匯西路輕紡住宅小區向東35米公交站牌破損至今未修復;請以上單位認真查處,盡快行動,抓緊時間辦結案件。
三、案件高發問題
(一)三月份部件高發集中表現在行道樹損毀(87件);通訊交接箱箱門未關或破損(85件);綠地護欄損毀或缺失(83件);雨水篦子損毀或堵塞(71件);垃圾箱不潔或損毀(34件)。如圖所示:
?。ǘ┤路菔录甙l集中表現違法懸掛廣告牌(653件);違法占道廣告牌(610件);店外經營(596件);機動車亂停亂放(509件);違法張貼小廣告(126件)。根據數據顯示非法宣傳廣告類占據高發事件一半以上1389件,約占55%。如圖所示:
四、存在的問題
三個月各單位雖然做了大量工作,結案率有所提高,但仍存在一些問題。一是批轉案件不及時。案卷流程顯示有的案件做完后,一些單位隔兩天才反饋回指揮中心,人為造成不及時結案;二是缺乏責任意識。少數單位總是對庫中的案件找原因推諉,造成有些案件長期不能辦結。三是個別單位不夠重視,主管領導不過問,未配備專職聯絡員,造成工作停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