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歐峰會在人民大會堂隆重舉行。2016中歐綠色和智慧城市獎(以下簡稱“中歐獎”)作為落實《中歐城鎮化伙伴關系共同宣言》的具體項目,值2016中歐峰會之際在北京隆重啟動。
“中歐獎”在歐盟委員會的指導下,由法國展望與創新基金會(法國前任總理拉法蘭擔任主席)與中國城市和小城鎮改革發展中心共同組織,旨在通過獎勵在綠色和智慧城市領域取得優秀成績的中歐城市與企業,落實《中歐城鎮化伙伴關系共同宣言》,搭建中歐綠色和智慧城市平臺、促進中歐城市投資、技術交流。“中歐獎”設4個城市獎項:卓越獎、先行獎、產業推廣獎、技術創新獎,每一個獎項分別授予同等數量的中歐城市;設1個企業獎項:中歐企業之星,旨在獎勵在綠色低碳、智慧城市領域取得優秀成績并對中歐智慧城市發展和合作做出突出貢獻的中歐企業。“中歐獎”由中歐權威專家評審團評選,中歐高層領導頒發,頒獎儀式定于2016年12月10日在深圳舉行,同時,將舉辦中歐綠色和智慧城市峰會。
首屆“中歐獎”于2015年11月25日在拉法蘭先生的主持下成功舉辦,吸引了來自海內外近60個城市報名,來自歐洲的巴塞羅那、摩納哥、米蘭、圖盧茲、斯特拉斯堡、弗羅茨瓦夫 、等和中國的香港、深圳、佛山、青島、武漢等33個城市摘得獎項。活動結束后,主辦方聯合出版了中、英、法三語珍集:《可持續發展時期的城市交通》、《Urban mobility–Times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Mobilité urbaine – à l’heure du développement durable》。
2016年7月13日,法國展望與創新基金會代表馬思杰和中國城市和小城鎮發展中心代表馮奎分別介紹了“中歐獎”在歐洲和中國的籌備情況。據介紹,“中歐獎”已經吸引了眾多城市的踴躍參與,比如法國的尼斯、里昂、南特、蒙彼利埃、比利時的布魯塞爾、瑞典的哈爾姆斯塔德等,預計、將有近70個中歐城市報名參加。2016“中歐獎”的獲獎城市將有資格獲得主辦方提供的各項獎勵:1)伙伴關系:促進中歐城市(園區、企業)之間“結對子”,納入中歐城鎮化伙伴關系框架下;2)投資促進:組織20家中歐金融機構與城市對接。為城市與企業制定融資方案;3)技術援助:中歐綠色、智慧城市領域專家的技術團隊為城市、園區提供技術支持與培訓。入選城市獲得5名國際專家共15天的現場指導與免費技術援助支持;4)國際考察:組織中歐城市進行國際間互訪。3年間至少參加1次出國會議。
同期舉辦的“中歐綠色和智慧城市峰會”將邀請歐盟委員會、歐美國家政要、歐洲市長級代表團、中國政府領導、中國城市代表團,及全球頂級專家參會,圍繞綠色和智慧城市未來發展熱點,共同探索有效的跨界合作和創新模式,加快內涵型城市化發展步伐,促進中歐綠色和智慧城市共同發展,譜寫中歐綠色和智慧城市合作新篇章。
2016中歐綠色和智慧城市獎介紹:
一、背景
綠色和智慧城市是當今城市發展的新理念和新模式,是城市可持續發展的內在需求,也是新一代技術創新應用與城市經濟社會發展深度融合的產物。
為展示中歐綠色和智慧城市的成就,推動中歐綠色和智慧城市的合作與交流,2015年法國展望與創新基金會(法國前總理拉法蘭擔任主席)和中國城市和小城鎮改革發展中心共同組織了首屆“中歐綠色和智慧城市獎”,并在香港舉行頒獎,中央電視臺新聞頻道、法國電視臺等多家中外權威媒體對活動進行了積極報道。
2016中歐綠色和智慧城市獎旨在落實《中歐城鎮化伙伴關系共同宣言》,搭建中歐綠色和智慧城市平臺,促進中歐綠色和智慧城市投資,促進中歐綠色和智慧城市技術交流。
經與歐盟委員會協商,歐盟委員會主席容克已同意歐盟作為“2016中歐綠色和智慧城市獎”系列活動指導單位。活動將于2016年12月9-11日在深圳會展中心舉辦,屆時,歐盟委員會副主席、法國前總理拉法蘭、國家有關部委領導將出席,并為或將城市與企業頒獎,頒獎晚宴現場播放獲獎城市與企業視頻。
二、2015獲獎城市名單(共計33個)
榮譽獎:香港
卓越獎:廣東佛山、法國斯特拉斯堡
先行獎:江蘇南通、廣東深圳(新能源汽車推廣 / 光明新區 / 國際低碳城)、西班牙巴塞羅那、意大利米蘭、摩納哥公國
技術推廣獎:法國圖盧茲、意大利卡利亞里、山東濰坊、福建晉江、浙江長興、上海嘉定區、湖北襄陽、波蘭弗羅茨瓦夫、法國拉羅謝爾、河北崇禮
技術創新獎:山東青島中歐國際城、吉林二道白河鎮、湖北武漢、四川閬中、江蘇常熟、內蒙古包頭石拐區、法國巴黎薩克雷、河南新縣、遼寧本溪、浙江烏鎮、四川武勝、貴州荔波、瑞典馬爾默、西班牙蓬特維德拉、法國米盧茲
三、2016中歐綠色城市獎參選機構
1)來自中國和歐洲在綠色低碳、智慧城市領域取得優秀成績的城市、園區、社區或科研機構可申報卓越獎、先行獎、產業推廣獎、技術創新獎;
2)來自中國和歐洲在綠色低碳、智慧城市領域取得優秀成績的企業可申報中歐企業之星。
中歐綠色和智慧城市獎將匯集40多個致力于綠色城市和智慧城市發展的中歐城市,增進交流與和合作,共商管理方法和創新手段。
四、2016中歐綠色城市獎獎項設置
申報機構來自中國和歐洲在綠色低碳、智慧城市領域取得優秀成績的城市、園區、社區或科研機構可申報卓越獎、先行獎、產業推廣獎和技術創新獎。
來自中國和歐洲在綠色低碳、智慧城市領域取得優秀成績的企業可申報中歐企業之星。
中歐綠色和智慧城市獎設4個城市獎項,每一個獎項分別由同等數量的中歐城市獲得:
卓越獎2名,分別授予1個中國城市和1個歐洲城市
先行獎6名,分別授予3個中國城市和3個歐洲城市
產業推廣獎12名,分別授予6個中國城市和6個歐洲城市
技術創新獎12名,分別授予6個中國城市和6個歐洲城市
中歐綠色和智慧城市獎設1個企業獎項,獎勵在綠色低碳、智慧城市領域取得優秀成績并對中歐智慧城市發展和合作做出突出貢獻的中歐企業
中歐企業之星4名,分別授予2個中國企業和2個歐洲企業
五、申報流程
2016年09月15日前:參選機構遞交材料
2016年10月15日:評選委員會評審
2016年10月30日:評審委員會主任公布入圍結果
2016年11月15日:評審答辯
六、獎勵方式
1、伙伴關系:促進中-歐城市(園區、企業)之間“結對子”,納入中歐城鎮化伙伴關系框架下。
2、投資促進:組織20家中歐金融機構與城市對接。為城市與企業制定融資方案。
3、技術援助:中歐綠色、智慧城市領域專家和技術團隊為城市、園區提供技術支持與培訓。入選城市獲得5名國際專家共15天的現場指導與免費的技術援助支持。
4、國際考察:組織中歐城市進行國際間的互訪。3年內至少參加1次出國會議。
5、媒體傳播:選擇中歐權威媒體,組織專訪。在中歐30家媒體聯盟進行系列報道。收錄進入《中歐綠色城市發展報告》;在每年舉辦的“中歐綠色和智慧城市峰會”上多媒體展示推廣;
6、榮譽頒發:授予城市卓越的城市、園區“中歐綠色城市”“中歐智慧城市稱號”。授予企業“中歐綠色之星”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