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是指充分借助各種信息技術實現城市的智能化管理,是信息技術發展和應用的交匯點,代表了信息技術發展和綜合利用的方向。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城市正面臨著人口膨脹過快、交通擁堵不堪、資源消耗過度、環境污染嚴重等多種挑戰,推動城市向數字化、智能化發展,打造智慧城市成為未來城市建設的重要發展方向。
1 智慧城市建設擁有廣闊的發展前景
智慧城市已成為醫治“城市病”的最佳良藥,是城市發展的高層次需求。智慧城市建設需要智慧的基礎設施、智慧產品、智慧技術、智慧設備等協同推進,最終形成城市整體智慧產業鏈,推動傳統城市向智慧城市轉型升級。未來成熟的智慧城市體系將包含以下幾種必要組成。
1)集多種技術為一體化的智能交通系統。智能交通是將先進的信息技術、數據通訊傳輸技術、電子傳感技術、控制技術及計算機技術等有效地集成,運用于整個地面交通管理系統,從而建立起在大范圍內、全方位發揮作用的實時、準確、高效的綜合交通運輸管理系統。智能交通系統可以有效地利用現有交通設施,減少交通負荷和環境污染,保證交通安全,提高運輸效率。目前,智能交通系統已發展為集交通信息采集、通信傳輸、數據處理、控制指揮等技術為一體的多學科應用型產業,因其實時、準確、高效、綠色的特點,成為解決一些大型城市交通問題的重要手段之一。
2)實時互動的智慧醫療系統。智慧醫療是以醫療信息化為基礎,核心是借助物聯網和傳感器技術,通過傳感設備進行患者的身份管理,形成醫院信息系統中的患者主索引,并在此基礎上按照約定的業務邏輯和網絡協議,進行信息的交換和通訊,以實現智能化識別、定位、跟蹤、監控和管理。目前,基于物聯網的智慧醫療主要應用于醫療器械與藥品的監控管理、數字化醫院和遠程醫療監護三個方面。未來智慧醫療產業將向個性化、移動化方向發展,智慧膠囊、智慧護腕、智慧健康檢測產品等移動智慧醫療產品將會廣泛應用,借助智慧手持終端和感測器,有效地測量和傳輸健康數據。
3)堅強型智能電網。智能電網是基于高速通信網絡,利用傳感和測量技術、設備技術、控制方法以及決策支持系統技術等先進技術,實現電力流、信息流和業務流的高度融合。智能電網具有可靠、安全、經濟、高效、環境友好和使用安全等特點,能夠抵御各類外部干擾和攻擊,同時,由于具有強韌的電網基礎體系和技術支撐體系,因此在實現多種能源便捷接入的同時,能夠抵御各類外部干擾和攻擊。智能電網是電網技術發展的必然選擇,對于應對全球氣候變化,促進世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作用。
4)個性化智慧家庭。智慧家庭又可稱為智慧家庭服務平臺,是綜合利用計算機、網絡通訊、家電控制等技術,將家庭電器智能控制、信息交流及消費服務等家居生活有效地結合起來,創造出高效、舒適、安全、便捷的個性化家居生活。智慧家庭能給人們的生活帶來全新的體驗,依托數字電視機頂盒、個人手機等終端載體,實現政務服務、社會服務信息化,將人們的家庭生活和社會生活通過信息化手段有機聯系并融合起來。同時,智慧家庭可將技術、產品、應用、服務和社會、社區、家庭、個人等單元密切聯系起來,體現出科技創新對于提升消費水平、推動人文生活進步的巨大力量,真正做到安全、便利、舒適、節能、智能。智慧家庭產業融合了硬件升級、軟件應用與運營服務等多個領域,為芯片制造商、面板廠商、終端廠商、內容提供商、網絡運營商等產業鏈參與者帶來全新的發展機遇及空間。
2 我國智慧城市建設仍存在的問題
我國智慧城市建設基本與世界處于同一起跑線上,并且具有良好的實踐土壤。隨著科技部在2013年10月將20個城市納入智慧城市試點名單,目前我國智慧城市的規劃數目已超過220個,北京、上海、廣州、武漢等各地先后投入智慧城市建設中。我國智慧城市建設如火如荼,但綜合分析其中仍存在不少問題。
1)缺乏國家層面的頂層設計和宏觀指導,目前我國智慧城市建設具有很大的盲目性,缺少運營準入標準,存在項目一哄而上等現象。此外,由于缺乏相關的標準體系,項目建設水平、基礎參差不齊,嚴重制約智慧城市的建設。
2)缺乏詳細的工作任務和實施路線。目前我國有些城市盲目跟風,把智慧城市僅僅定位在工程建設,或者是作為政績工程和形象工程,沒有深刻領悟智慧城市的內涵和國家打造智慧城市的核心目的。
3)缺乏相應的配套體制和法制環境。由于智慧城市建設是一項長期的、復雜工程,而當前各地對智慧城市建設的這一特性認識不足,沒有建立推動智慧城市運營和管理的長效機制,僅僅依靠政府投資來推動建設,無法充分激發社會力量參與建設的積極性和創造性,這將直接導致智慧城市建設的可持續性嚴重不足。
3 智慧城市建設需要多種舉措穩步推進
當前,我國正處于經濟社會發展的轉型期,智慧城市建設對于加快現代化的發展速度,求解經濟社會發展遇到的復雜問題,提供了良好的解決途徑。推動我國智慧城市建設需要加強頂層設計和統籌規劃,多種舉措穩步推進。
1)要制定頂層設計和長期規劃,盡快出臺國家層面的指導性政策,充分發揮各部門的力量,聯合推進,明確智慧城市建設的標準要求,加強對各地智慧城市建設的管理和監督。
2)要考慮各個城市發展的實際狀況,從自身特色和需求出發,以切實解決民生問題為著眼點,處理好“共性”和“個性”的關系,在統一規劃下考慮到每個城市所處不同發展階段的需求。
3)完善智慧城市建設的相關配套措施和法制環境,建立運營和管理的長效機制,通過設立專項資金支持、稅收優惠等多種手段激發社會力量參與智慧城市建設,推動智慧城市建設可持續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