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的建設是長期、動態、復雜的過程,需要統籌全局、前瞻性考慮,同時也不能做成條塊化、簡單項目的堆疊,更應強調一體化融合應用。”清華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周俠在近日召開的第十九屆中國國際軟件博覽會上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智慧城市建設需要建立常態化的合作機制,共同規劃,集成整合,落地實施,長效運維。
自IBM提出“智慧地球”,美國迪比克與其聯手構建第一個智慧城市,韓國仁川市與美國思科攜手構建綠化、資訊化無所不在的便捷智慧城市……智慧城市在國外風生水起,成為各國較量的核心競爭力。受國外影響,中國智慧城市的建設這兩年也是方興未艾,呈現出“遍地開花”之勢,但同時,智慧城市也正面臨著“信息孤島”的羈絆。
城市的“真智慧”來源于大數據
“由于城市數據不夠開放,智慧城市的功能也大打折扣。目前各地方對智慧城市有著各自不同的解讀,難免導致‘智慧城市’的盲目建設。 ”周俠對記者說。
針對智慧城市“不智慧”的問題以及未來的發展趨勢,周俠認為,城市的“真智慧”來源于大數據,成于對城市的一體化管理。“城市建設的‘真智慧’集中于數據層,只有讓數據互聯互通產生價值,通過分享信息,才能消除信息孤島,實現‘跨行業、跨部門、跨區域’的一體化管理,才能使城市發生真正意義上的改變。”周俠分析稱,智慧城市的建設趨勢不在于項目疊加,而在于頂層規劃。政府應有至上而下的頂層設計,城市應根據自身特點,做出長遠規劃,針對需求和問題,提出合理方案,致力于城市管理、城市產業、城市民生、然后逐級實施。
據記者了解,“智慧城市”是當下各地政府在城市建設發展中關注的焦點。因投入大、過程動態、復雜,難免有人發問:“智慧城市為誰而建?”對此,在本屆軟博會上工業和信息化部前副部長楊學山在回答這個問題時說:“目前比較普遍的思路就是建立產業園,然后企業入駐,再通過大數據或智慧城市作為抓手促進產業發展。但是,實際去建的時候,智慧城市還是要為老百姓服務。”
楊學山認為,智慧城市建設可以分成兩大類:其一,公益類。非盈利類的,需要政府投資的;其二,盈利類的,如果政府預算不太夠的情況下,可以和企業構建了一個多方共贏的運營模式,地方政府提供相配套的鼓勵資金項目,企業提供智慧城市建設的目標、內容、范圍、技術、后臺產品,共同來打造,實現智慧城市建設的共贏模式。
“智慧城市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長遠不斷發展的過程,要規劃先行,深化應用。 ”周俠分析稱。
周俠說,同方“智慧城市”建設一直以“大數據成就智慧,泛集成助力建設”為理念,并推出“百城計劃”,面向全國進行廣泛覆蓋。所謂百城不是簽訂一百個智慧城市的建設項目,而是與一百個城市進行戰略合作,建立常態化合作機制。目前已與多個地方合作,達成共識。北到新疆克拉瑪依整合教育資源,南到廣西鐘山解決民生問題,東到杭州寧波解決醫療問題,西到重慶解決交通問題......周俠說,這是一種長效發展機制,未來幾年,同方智慧城市建設的重點將貼近三、四線城市的發展需求,全部參與一百個城市的頂層規劃設計,全方位創新智慧城市的路線圖。
“PPP模式”助力智慧城市建設
“智慧城市建設所需資金巨大,跨多個利益相關方,涉及政府、企事業單位和市民家庭等多元主體,而且其收益會更多地體現在長期社會效益中而不是短期經濟效益。”周俠對記者說,所以必須找到健康長效的商業模式。“‘PPP模式’可以融合政府和社會資本兩方面的需求。”
PPP即公私合作伙伴關系,是社會資本參與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的一系列模式的統稱。周俠解釋說,PPP模式被看好的原因在于,政府與社會主體(企業)建立“利益共享、風險共擔、全程合作”的共同體關系,可使政府財政負擔減輕、社會主體投資風險減少。
“比如以前修高速公路用了民間資本,就給他們20年特許經營權作為補償。”周俠用政府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的例子解釋了PPP模式在智慧城市建設中如何發揮作用。“政府可以借民間資本進行公共數據平臺建設,再給它減免稅費等優惠政策”。
應該說,智慧城市建設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傳統的政府自建自營模式已經遠不能滿足投資需求,更多的資金需要由企業和融資機構去籌措,將市場機制引入智慧城市建設已經成為必然選擇。
“與其他建設項目不同,智慧城市建設有其獨特性,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跨多個利益相關方。二是具有收益的長期性。三是價值具有隱性。智慧城市的收益集中體現在正向外部性和規模經濟,這兩點都是宏觀的、深刻的、難量化的。相對于直接投資收益來看,更加隱性,不容易被投入方看到。”周俠說,因此,PPP作為眾多投資運營方式之一,是解決智慧城市挑戰的有效途徑。
那么如何用好PPP模式?軟博會與會專家建議,在智慧城市建設方面,PPP的應用要具有四大關鍵要素,即制度設計、運營補貼、合作伙伴、績效考評。在制度設計方面,要從PPP運作的全流程做好制度設計和政策安排。從確定投入方式、選擇合作伙伴、確定運營補貼到提供公共服務的全流程,制定包括預算管理、政府采購、政府性債務管理以及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等方面的一系列合理制度。在運營補貼方面,要從“補建設”向“補運營”逐步轉變,從城市整體效益出發,對社會效益好的PPP項目給予適當補貼。補貼依據則是項目運營績效。
而對于選擇合適的合作伙伴而言,周俠認為,合作伙伴要信譽好、有實力且對智慧城市有深刻了解,并有成功的PPP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