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對智慧城市的解讀各異,但概括起來無外乎兩個關聯要素,一是技術層面,二是人的層面。技術要服務于人的生產生活需求,并要把技術雙刃劍負的方面盡可能前瞻到位。
第一,要規劃好引導好,避免千城一面。要有分層、有系統的規劃設計,引導市場主體和社會力量積極參與,而不是包辦包攬全部。國家要有最高層設計,各省、市、縣要在這個頂層設計指導之下,結合各地發達程度、民生需要,確定智慧城市建設的重點方向和切入口,不能按照一個模子搞成一個面目。
第二,要用好管好大數據,確保信息安全。很大意義上,智慧城市建設的前提條件,在于對經濟、社會各條線、各部門、各行業數據的統籌和此基礎上的科學開發、運用,如果這一點沒有做到或沒有做好,倉促上馬趕時髦,容易造成投入浪費甚至面子工程。同時,智慧城市建設既要開放市場,也要嚴格規制管理。對與外企的合作要慎重把關,慎用國外的智慧城市應用管理系統,確保信息安全。
第三,要有科學評價機制,提升民生福祉。智慧城市建設的初始方案、階段進展、終期評估,不僅要有政府部門、學術機構來考評度量,還必須有科學的民意參與,而且這個參與的權重要適當加大。道理很簡單,智慧城市建設的績效性和獲得感,最權威的評判還是公眾切身感受和滿意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