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一周,曾經的光伏明星企業——*ST海潤光伏經歷了波瀾起伏的一系列變故:獨董提請罷免董事長,上海證交所問詢,董事會成功罷免董事長,新任總裁就欠薪向員工道歉……
一系列變動來時疾如風,但“董事長被罷免”風波過后,前任董事留下的攤子該如何收拾,仍有待時間檢驗。
多位受訪的法學專家向記者表示,此番獨立董事提請罷免董事長,意義深遠。這既是獨立董事深度介入公司治理內部權力之爭、保持或追求公司利益最大化的結果,也意味著獨立董事正日漸擺脫“花瓶”形象,成為真正意義上的監督、進而抗衡大股東的中小股東利益代言人。
獨董“發難”罷免董事長
7月10日晚間,*ST海潤發布公告稱,獨立董事徐小平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審議“罷免孟廣寶的董事職務”的議案。
獨立董事制度是我國上市公司在治理架構上進行的一項制度設計。通俗的說,獨立董事在公司中不擔任實際職務,不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正是因為獨立董事與公司之間沒有相關利害關系,因此,獨立董事可以更獨立、超脫地影響公司決策。
值得一提的是,孟廣寶在海潤光伏不僅僅是普通的董事,也是該公司的董事長。而一旦孟的董事職務被罷免,且董事長寶座自然也無法保住。
海潤光伏成立于2004年,總部位于江蘇江陰市。在昔日“光伏教父”楊懷進的帶領下,該公司一度發展迅猛,于2012年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借殼上市,曾是中國最大的晶硅太陽能電池生產企業之一。
2016年,海潤光伏因存在虛假陳訴行為引發投資者損失,楊懷進離職。深陷退市危機的*ST海潤籌劃通過定增方式引入被稱為遼寧“隱秘富豪”的孟廣寶及其控制的“華君系”(港股上市公司華君控股)。
然而,定增雖未成功,但孟廣寶已攜“華君系”團隊先于獲得股權前入主董事會。2016年4月,孟廣寶出任海潤光伏董事長。
今年4月底,海潤光伏發布2016年年度報告,但這一報告卻被大華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這也導致海潤光伏自5月3日起披星戴帽,股票簡稱變為*ST海潤,且近一個月來,公司股價持續大幅下跌。與此同時,海潤還被曝出了“拖欠員工工資”事件。
之后不久,海潤光伏的獨立董事徐小平“發難”,要求罷免董事長孟廣寶。
徐小平提出罷免的理由是,公司2016年財務報告被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2016年內控報告被出具了“否定意見”的內控報告。而孟廣寶作為董事(長)對此應負有直接主要責任。
徐小平進而解釋,公司2016年內控報告被出具否定意見的原因:公司與董事(長)孟廣寶實質上有關聯的多家公司,在2016年度與公司之間有大額的股權轉讓交易、購銷業務和資金往來等事項,上述交易事項部分繞開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的審批而實施。
徐小平還稱,孟廣寶作為公司的董事(長),長期未深入到公司主營業務基本面及日常經營管理,同時公司大部分的董事會、股東大會孟廣寶都沒有現場出席,僅通過通訊方式參加,在公司某些決策方面未能以合理的謹慎的態度勤勉行事,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勤勉義務。
中小股東曾質疑公司管理層未果
就在*ST海潤發布公告罷免董事長議案的第二天,7月11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就徐小平提案事項下發問詢函,要求第一大股東楊懷進明確表態,并稱公司目前屬于無實際控制人狀態,應當密切關注公司控制權事項進展等。
緊接著,第三天,7月12日晚,*ST海潤再發公告,稱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解除孟廣寶董事長和總裁職務,并將解除孟廣寶董事職務的議案提交給股東大會。同時,新董事人選出爐。
該系列議案均以6票贊成、1票反對獲得通過,孟廣寶是唯一投了反對票的人。在7月12日的董事會上,孟廣寶辯稱,其擔任海潤光伏董事長兼總裁期間,通過自己及他所實際控制的華君集團給上市公司提供過一些財務和貸款擔保的支持。
董事會還選舉原董事李延人被選舉為新董事長,公司副總裁邱新被聘任為公司新任總裁。
實際上,在孟廣寶擔任海潤光伏董事長期間,中小股民對公司的運轉已頗為關心。
據《大眾證券報》5月28日曾報道,因2016年度凈利潤虧損近12億元,隱瞞關聯交易,*ST海潤被大華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后。在當時舉行的年度股東大會上,有多位投資者從外地趕到海潤光伏總部參加會議,希望了解公司將如何應對危機。
但讓他們失望的是,公司董事長孟廣寶因為感冒并未出席,參與會議的高管對股東提問也沒給出明確答復。有投資者直接質疑,在2016年整個光伏行業全面盈利的大背景下,海潤光伏為何會虧損11.73億?
此外,在孟廣寶執掌海潤光伏期間,2016年的短期借款金額增加至約32.6億元,較2015年增長約313%,其中,高達22億元的數額發生在2016年下半年。而大肆舉債之后,*ST海潤的資產負債率攀升至其借殼上市以來的最高點。該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報告顯示,截至3月底,其資產負債率高達80.88%。
作為中小股東利益發言人的獨董,正在擺脫“花瓶”形象
新晉上位的董事長李延人、總裁邱新,原來就隸屬于公司的高管團隊,在孟廣寶及其控制的“華君系”進入*ST海潤之前,兩人分別擔任過公司董事長、董事職務,兩人也都曾任無錫尚德太陽能電力公司高層。因此,此番管理層變動被外界認為是“尚德”與“華君”兩派對海潤公司內部的控制權之爭。
最先“發難”的徐小平從2013年9月開始擔任海潤光伏的獨立董事。他是法學博士、經濟師,曾供職于南京市公安局和中信銀行無錫分行,現為江蘇開炫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
業內人士認為,獨立董事以這樣的方式提請罷免董事長,A股歷史上是比較罕見的,可以看做是獨立董事“深度介入公司內部權力之爭、保持或追求公司利益最大化”的結果。
南京財經大學經濟法系主任張帆教授對澎湃新聞說,自2001年中國上市公司引入獨立董事制度以來,其制度設計的特色:一在于其“獨立”,取其對抗控股股東控制上市公司之意;二是“懂事”,具有專業職稱和經歷。
“獨董提請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罷免董事長,是在行使作為一位上市公司獨董的職權。”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教授對澎湃新聞表示。
之前也發生過類似案例,不過,鮮少成功。劉俊海教授認為,這源于中國上市公司普遍存在著“一股獨大”現象,董事會基本被控股股東或大股東控制,作為中小股東利益代言人的獨立董事能夠發揮的監督、制約作用“十分有限”。
一個早期比較著名的案例是,2003年,ST南華的獨立董事,因公司受大股東巨額挪用資金所累,提出了罷免董事長提案,但最終未獲通過。
“直到現在的海潤光伏的案例,可見我國獨立董事的逐漸覺醒——改變橡皮圖章性質,勇敢地承擔起證監會與證交所所賦予的責任,大膽行權。”張帆評價說。
外交學院國際經濟學院國際金融系主任,同時也是中國信貸控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的歐明剛教授對澎湃新聞說,這次獨董徐小平能夠站在中小股東的立場上提出不同意見,也證明了獨立董事制度如果運行的好的話,是能夠發揮對大股東等高管相應制約作用的。
“這次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表明,直接融資特別是股票市場的核心基礎是要有優質的、符合相關監管規定的、讓投資者放心的上市公司,如果上市公司是來騙錢的,是大股東拿來套取股民資金的、損害投資者利益的,那么這是對我們中國資本市場的損害,對于建立投資者信心非常不利。”歐明剛教授說,而獨董制度作為上市公司治理的基礎性問題,對中國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至關重要。
“現在的問題仍然是獨立董事是否真正獨立,到底由誰來挑選、考核?獨董要真正實現獨立,行使權利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歐明剛教授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