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公共服務領域先行,為實現全域汽車清潔能源化奠定堅實基礎。以各級政府機關及國有企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公交車、巡游出租車等公共服務領域為抓手,發揮示范引領作用。至2020年,完成除特殊用途、特殊報廢周期外的公共服務領域汽車清潔能源化。在基礎設施布局、使用環境營造、生態圈建設等方面初具成效,社會運營領域和私人使用領域清潔能源化形成一定規模,探索出一定經驗,為2020年全省生態環境持續保持全國一流水平發揮重要作用。海南省清潔能源汽車全產業鏈招商和落地布局在若干領域取得明顯成效。
海南省清潔能源汽車發展規劃(公開征求意見稿)
序言
清潔能源汽車是全球交通出行領域技術革命和產業變革的制高點,海南省發展清潔能源汽車是推進生態立省戰略的重要抓手,是切實解決生態環境改善、綠色智慧能源轉型、工業經濟協同綠色發展的有效路徑,是建設經濟繁榮、生態宜居、人民幸福的美好新海南長遠目標的關鍵環節。
為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海南建省辦經濟特區30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以下簡稱“4?13”重要講話)精神、《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中央12號文件”)精神,加快推廣新能源汽車和節能環保汽車,促進海南國家級生態文明區建設,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編制《海南省清潔能源汽車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規劃主要體現海南生態立省戰略和“多規合一”改革要求,是推動生態強省進程,踐行生態環境保護的核心要求和關鍵任務;是海南實現2030年全域汽車清潔能源化,立足全省、領先國內、對標世界的重大頂層設計。
《規劃》著重闡述“綠色出行新海南”發展總目標的行動推進指南、總體要求和具體目標,圍繞2030年中長期愿景制定三個階段性目標。《規劃》全面分析研判面臨的形勢,以問題為導向,創新提出一攬子解決方案、重點任務和專項工程,對全省清潔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和新能源汽車全產業鏈發展具有重大指導意義。
《規劃》實施區域范圍為海南省全域,包括行政區范圍內19個市縣。
《規劃》實施期限為2018—2030年,主要分為三個階段:
近期:2018—2020年;
中期:2021—2025年;
遠期:2026—2030年。
《規劃》作為全省清潔能源汽車發展的總體規劃,各部門、各市縣、各領域的清潔能源汽車發展專項配套規劃,以及相關實施方案和管理辦法均應在本規劃的基本框架下開展。
一、發展現狀與面臨形勢
自2009年國家“十城千輛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應用工程”以來,我省在清潔能源汽車推廣數量、政策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多個方面取得積極進展,但目前仍面臨補貼退坡、技術迭代、產業變革等系列挑戰。全省必須準確研判中長期形勢,立足省內應用環境較差、配套設施不足等實際情況,分析發展的短板和問題,緊抓機遇、發揮優勢,為實現全域汽車清潔能源化目標謀劃布局。
(一)發展現狀
我省清潔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已具備一定基礎。
1.推廣應用規模實現新突破。截止2017年,省內清潔能源汽車累計推廣數量2.6萬輛,新能源汽車1.5萬輛,天然氣汽車1.1萬輛。其中,新能源汽車以城市公交為主的營運車輛4802輛,以企業用車為主的非營運車輛10449輛;以海口、三亞為代表的重點區域推廣14501輛,占比95.1%,推廣集中度較高,示范帶動效應較強。
2.基礎設施建設取得新進展。截至2017年,全省累計建成分散式充電樁2881個(其中公共充電樁2323個),換電站3座,總體車樁比例從8:1提升到5:1,初步具備新能源汽車環島出行條件。全省正在運營的汽車用加氣站共計42座,其中CNG加氣站20座,LNG加氣站22座,主要分布在海口、三亞、東線高速和西線高速等地。
3.配套政策體系激發新活力。在研發生產、購置補貼、使用運營、基礎設施建設和交通管理各方面,目前省內扶持激勵政策覆蓋面較大,體系化結構正在形成。
4.創新商業模式增添新動力。注重發揮市場化、服務化優勢,相關企業與社會資本不斷創新運營模式,分時租賃、融資租賃、車電分離等新型商業模式在細分領域得以推廣應用,省內建立新能源汽車創新商業生態體系初見成效。
(二)面臨形勢
1.全球范圍內汽車產業邁向清潔能源化是不可逆轉的重要趨勢。隨著能源危機加劇與生態環境保護趨嚴,汽車工業發達國家紛紛提出產業升級戰略,德國、法國、荷蘭、挪威、英國、印度等主要國家相繼提出禁售燃油車時間表。我國相關主管部門也已啟動傳統燃油車停售時間表研究工作,并已發布嚴控新建燃油汽車產能投資項目政策法規。根據國家《汽車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目標,2025年國內新能源汽車占汽車產銷將達到20%以上。
2.主流車企相繼發布全面電動化戰略規劃。在產業生態深刻變革,競爭格局全面重塑的大背景下,大眾、奔馳、福特、吉利、長安、北汽等國內外各主流車企相繼發布電動化規劃,長遠布局和著力推進新能源汽車進程。隨著各車企產品的相繼投放市場,未來各應用領域將全面迎來適用車型的密集市場化投放,并迎來更加充分競爭的市場格局。
3.清潔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趨向成熟。隨著清潔能源汽車動力電池、驅動電機及控制系統、機電耦合裝置、燃氣發動機等關鍵技術的持續攻關及產業化突破,目前清潔能源汽車在續駛里程、車輛動力性與經濟性、安全性與智能化水平等方面已有大幅提高,車輛產品類型與應用領域逐漸豐富。此外,便利、高效、適度超前的充電網絡體系加速完善,為新能源汽車的實際應用提供了基礎保障。未來,隨著技術發展,性能和成本將趕超傳統燃油汽車,清潔能源汽車發展將迎來高速增長期。
4.海南清潔能源汽車發展面臨緊迫窗口機遇期。習近平總書記“4˙13”重要講話和中央12號文件明確提出了海南作為國家級生態文明試驗區的戰略定位。截至2017年底,車輛尾氣污染占我省空氣環境中細顆粒物(PM2.5)的比重達到35.1%,成為我省大氣主要污染源。清潔能源汽車具有污染小、示范引領作用強、上下游涉及面廣、覆蓋人民生活方方面面的綜合優勢,是優化空氣質量、解決交通污染的有效途徑,是推動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的重要組成部分。為落實中央12號文件要求,確保我省空氣質量2035年達到世界領先水平,必須緊緊抓住未來5-10年清潔能源汽車大規模社會化應用的窗口機遇期,實施重大戰略、謀劃重大布局、推進重大工程,力爭后發趕超。
(三)有利條件
1.島嶼地理位置優勢。海南獨特的熱帶氣候環境為清潔能源汽車的產品研發、技術評價和實際應用提供了最佳驗證環境和應用生態。此外,海南島陸地面積3.54萬平方公里,環島G98高速公路612.8公里,作為相對獨立的地理單元,地域幅員大小與清潔能源汽車續駛里程、高效基礎設施網絡建設等高度契合,具備天然地理優勢。
2.清潔化能源結構優勢。海南太陽能光伏、風能、潮汐能、天然氣及核電等清潔能源資源儲量豐富,預計到2030年,全島清潔能源比例將達到80%。一方面為清潔能源汽車提供充足的能源保障,另一方面能夠真正實現從能源發電端到車輛使用排放端全生命周期的清潔化。
3.體制機制優勢。中央賦予海南經濟特區、海南自由貿易區和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的自主立法權等特殊條件,為全域汽車清潔能源化實施先行先試的政策措施,奠定較好基礎。
4.機動車數量增長仍處初期優勢。截止2017年,全省機動車約為210萬輛,其中汽車保有量約為113萬輛,汽車消費仍處大規模爆發增長初期,并已啟動小客車保有量管控工作。海南更易在車輛清潔能源化更新替換、能源供應、基礎設施建設、商業模式創新等方面長遠布局,在借鑒國內外先行地區經驗基礎上,能夠做到引領示范。
(四)存在問題
1.基礎設施建設較為滯后。在“多規合一”改革總體框架下,我省電動汽車充(換)電站、加氫站等基礎設施規劃與城市發展、交通、能源等規劃未能充分銜接,省內審批流程和建設經驗不足,規范標準不完善,涉及車、地、電、氣、樁、站、網等多方面,“多規合一”優勢未得到充分體現,各領域問題仍亟待解決。
2.車輛使用環境尚不成熟。清潔能源汽車性能水平、一次性購置成本和燃油汽車仍有一定差距,消費驅動力不足。能源加注、交通管理、售后服務等政策法規體系尚未健全,特別是在市政管理、住宅小區配套、機關企事業單位內部管理等方面,制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現象廣泛存在,消費者仍存在諸多購買和使用顧慮。
3.各區域發展仍較不平衡。海南尚屬欠發達省份,經濟基礎薄弱,區域之間、城鄉之間發展不平衡,清潔能源汽車市場化應用需要的財政、產業、環境等基礎支撐仍顯不足。
4.進島交通管控約束較難。2017年,進島各類車輛達到150萬輛次,且每年仍以較快速度增長,主要集中于自駕游、物流運輸等領域。由于主要涉及到島內經濟發展和人民基本物質生活所需,雖對于島內綠色出行、空氣污染等造成了較大負擔,但進行控量管理以降低污染,實施交通管控的影響較大、涉及面較廣、難度較大。
5.清潔能源貨運車型尚未能完全滿足市場需求。根據清潔能源汽車技術發展現狀,目前國內生產并實現大規模市場化應用的清潔能源貨車中,新能源汽車車型較少,集中體現在中重型貨車方面,可供市場選擇替代的車型仍較為匱乏。
二、可行性分析
(一)能源供應充足
能源是清潔能源汽車應用的重要基礎,電力和天然氣等能源能否充足供應,事關海南全域汽車清潔能源化大局。根據《海南省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海南省“十三五”電力發展規劃》及《海南省城鎮燃氣專項規劃(2012—2030)》預測,以及考慮到省內能源供應漸趨多元化,能源利用效率持續提升以及能源加注基礎設施快速改善,全省完成清潔能源汽車近期推廣目標,所需的新能源汽車用電與天然氣汽車用氣需求能夠滿足。另外,通過不斷制修訂配套的能源專項規劃,繼續推動能源供給能力建設,實現中長期推廣目標的多元化能源供應能夠得到充足保障。
(二)經濟支撐可行
在清潔能源汽車尚未完全實現市場化階段,為保障全域汽車清潔能源化進程順利推進,過渡期內政府和社會資本對購置端、使用端、基礎設施端及產業端的財政支持將是重要推動力。目前,國內新能源汽車推廣已進入后補貼階段,至2020年國家財政補貼將完全退出。我省為力求在各應用領域快速打開推廣突破口,在2020年之前將給予相應的地方財政補貼,并將研究購置補貼、運營補貼等財政稅收激勵政策。隨著我省汽車清潔能源化程度不斷提升,將更多依靠社會資本的市場化行為及車輛使用環節的差異化政策引導,對政府直接財政投入的依賴性將大大減小。此外,隨著清潔能源汽車的持續推廣,其產業鏈將逐步完善與增強,進而帶動全省經濟發展。初步預估,可帶來約數百億元的產業效益。整體而言,實現海南省全域汽車清潔能源化,財政投入與中長期全產業鏈收益經濟支撐可行。
三、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4˙13”重要講話精神和中央12號文件要求。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新發展理念,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以創建生態環境質量世界領先水平為根本目的,以海南實現全域汽車清潔能源化帶動全產業鏈提速發展,推動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為總要求,以融入“一帶一路”國家戰略和“三區一中心”建設為契機,發揚敢闖敢試、敢為人先的特區精神。善于謀劃、勇于創新、精于實施,穩步推進全省各領域車輛清潔能源化,實現“綠色出行新海南”總目標。
(二)基本原則
——堅持生態強省戰略,注重人-車-交通和環境-設施-能源相結合。始終堅持貫徹生態強省的根本原則,從全島的社會經濟、能源保障、交通網絡、生態環境、基礎設施等出發,全生態圈、大體系化制定落實規劃。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靶向,緊盯目標、綜合施策、精準發力,緊緊圍繞全域汽車清潔能源化主線目標,抓住規劃落地的主要矛盾,科學有序解決近、中、遠期短板問題。重視以清潔能源汽車為中樞,推動交通、能源體系向低碳化、智能化轉型。
——堅持深化改革開放,注重海南特色和世界眼光相結合。堅持開放的海南、融入世界的海南重要戰略定位,立足島內實際,深入調研、科學論證,以全球化的視野創新性探索、大格局謀劃。合理安排各節點目標,立足全省、領先國內、對標世界,做到“聚國際先進經驗而用之”、“立足自身實事求是”、“大膽試大膽闖”三者相結合。全省切實擔負起全面深化改革開放試驗區責任和新使命,在清潔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和發展各方面先行先試、大膽探索,為全國提供更多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
——堅持高標準、高定位,注重市場化驅動和政府引導相結合。著眼于中長期發展的長遠布局,更高層次、更高水平助推海南經濟社會發展。用好用活國家支持政策,創新省內各項治理措施。發揮市場在清潔能源汽車發展過程中,資源配置決定性作用和政府宏觀調控引導作用。堅持產業鏈企業為主體,消費應用市場為導向,政府引導、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貫徹規劃統籌、合理布局、優化配置、適度超前的主要原則。高度重視政府-資本-市場聯動協同,以構建良好營商環境、產業生態、管理體系和社會氛圍為主要目標。
——堅持一張藍圖繪到底,注重統籌協調和分步實施相結合。堅持規劃引領,抓住規劃實施的“牛鼻子”,落實重點任務與專項工程先行先試,逐步有序分領域、分區域、分節點推進全域汽車清潔能源化。強化頂層設計,堅持一盤棋思想。增強規劃實施推進的系統性、協調性,各項舉措相互配合、相得益彰。科學把握實施與推進進程,加強風險評估和跟蹤預警,注重糾錯調整,積極防范潛在風險。
(三)戰略定位
——建成國際首創的清潔能源汽車生態之島。貫徹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戰略要求,打造全球范圍內的首次全域性推廣應用創新案例,探索清潔能源汽車社會發展的實現路徑和實現形式。構建完善的高效、智能能源補充網絡等基礎設施支撐體系,與智慧交通、智慧能源、智慧城市發展相融合。探索共享出行經濟發展等新模式,以及推動清潔能源和綠色交通等領域樹立國際化標桿。打造鼓勵政策、實施方案、推廣模式等多方面聯動的全域汽車清潔能源化“海南方案”。
——建成開放、共享的清潔能源汽車示范之島。貫徹全面深化改革開放試驗區戰略要求,借力自由貿易試驗區和特色自由貿易港機遇,面向全球所有清潔能源汽車企業、品牌、車型和商業模式主體,在清潔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全領域率先采取全面開放戰略,推動全產業鏈高質量發展。著力打造國際化的用戶評價中心和成果發布基地,建設國家級先行示范區,搭建引領國內外清潔能源汽車行業互動交流、資源共享、展示宣傳的示范應用“海南平臺”。
——建成可持續發展、跨界協同的清潔能源汽車創新之島。貫徹國際旅游消費中心和國家重大戰略服務保障區戰略要求,以市場應用帶動清潔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助力構建綠色產業體系。包括研發設計、測試驗證、銷售服務、論壇會議、展覽展示、主題文化等高端價值鏈,建設國內極具特色、重要的清潔能源汽車產業新興聚集區。全面實施創新驅動戰略,促進清潔能源汽車產業與互聯網、大數據、物聯網、現代服務業等跨界協同,為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增強創新力和競爭力。打造國內乃至全球具有較大影響力、知名度、品牌效應,以及雄厚科技創新資源匯集的“海南基地”。
(四)發展目標
以建設“綠色出行新海南”為總目標,力爭2030年全省各領域汽車全面實現清潔能源化。以建立全域性綠色、智慧、高效的新型交通網絡體系為核心主線,發揮海南清潔能源供給端獨特優勢,以車輛使用為中樞,牽引推動低碳、智能交通體系和能源體系融合發展,實現全生命周期清潔能源化。圍繞生態之島、示范之島、創新之島三個核心愿景,完善多樣化的應用配套和基礎設施支撐,打造自我良性循環、可持續發展的清潔能源汽車生態圈。
——2020年,公共服務領域先行,為實現全域汽車清潔能源化奠定堅實基礎。以各級政府機關及國有企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公交車、巡游出租車等公共服務領域為抓手,發揮示范引領作用。至2020年,完成除特殊用途、特殊報廢周期外的公共服務領域汽車清潔能源化。在基礎設施布局、使用環境營造、生態圈建設等方面初具成效,社會運營領域和私人使用領域清潔能源化形成一定規模,探索出一定經驗,為2020年全省生態環境持續保持全國一流水平發揮重要作用。海南省清潔能源汽車全產業鏈招商和落地布局在若干領域取得明顯成效。
——2025年,社會運營領域引領,全域汽車清潔能源化工作取得顯著進展。輕型物流配送車、網約車、租賃車等社會運營領域新增和更換車輛確保清潔能源化,并逐步提高私人使用領域清潔能源汽車比例。全省基礎設施網絡建設基本完成,生態圈建設明顯提速,智慧交通、智慧能源及智慧城市形成良性互動,為2025年全省生態環境質量繼續保持全國領先水平起到關鍵作用。2025年起,適時啟動島內禁售燃油汽車和傳統燃油汽車進島管控時間表研究工作。海南省清潔能源汽車產業鏈對國民經濟高質量發展貢獻不斷提升,成為國內重要的新能源汽車產業新興聚集區。
——2030年,全面實現全域汽車清潔能源化,達到發展戰略長遠愿景。除特殊用途外,全省公共服務領域、社會運營領域全面實現清潔能源化,私人用車領域清潔能源化程度顯著提升。2030年前后分領域、分階段啟動實施島內禁售傳統燃油車工作,同時對進島傳統燃油車分階段實施管控。具備可持續發展能力的清潔能源汽車應用生態系統建設基本完成,為2035年及本世紀中葉全省生態環境質量和資源利用效率居于世界水平,打造美好新海南起到示范引領作用。全省清潔能源汽車產業鏈更趨完善,基本覆蓋全產品鏈、價值鏈、技術鏈和創新鏈,初步建設成為全球范圍內特色突出的清潔能源汽車產業聚集區。達成生態之島、示范之島、創新之島總愿景,具備突出的國際化影響力、知名度和品牌效應,為全球汽車清潔能源化打造海南范例、提供海南方案、貢獻海南力量。
四、具體目標
(一)清潔能源汽車推廣技術路線
統籌考慮國家發展戰略和汽車技術變革趨勢,結合海南本地能源供給、機動車保有量結構和社會發展實際情況和需求,本規劃對全省清潔能源汽車推廣設定以下技術路線:
1.新能源汽車作為中長期、全領域重點應用產品。其中,純電動汽車作為主流產品,覆蓋公務車、城內公交、巡游出租車等公共服務領域,租賃車、網約車、城市環衛等社會運營領域和私人使用領域。插電式/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作為過渡性產品,主要在私人使用領域及網約車、租賃車等社會運營領域應用;燃料電池汽車作為未來發展的重要產品技術,前期重點針對社會運營領域以及景區、園區等封閉區域開展示范運營,并逐步擴大至其他用車領域。
2.天然氣汽車作為特定區域、特殊用途、特定領域的階段性補充產品,主要應用于城鄉客運、長途中重卡等中大型和中長距離的客運、物流運輸貨車等。
(二)三個階段性目標
以完成2030年全域汽車清潔能源化為總目標,實施公共服務領域先行、社會運營領域引領、私人使用領域為主的具體路線,以2020年、2025年、2030年為三個重要時間節點。其中,公共服務領域力爭2020年實現清潔能源化;社會運營領域力爭2025年實現清潔能源化;私人領域車輛以增量嚴控、存量引導更替為主線,力爭2030年實現清潔能源化。
(三)分領域推進
1.公共服務領域先行。以政府財政支出和直接或間接管控的各級黨政機關及國有企事業單位公務、公交、巡游出租等領域用車為突破口,率先啟動清潔能源化工程,充分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其中,自規劃發布起,公務車新增和更換車輛100%使用新能源汽車(除特殊用途外),力爭2020年總體清潔能源化比例不低于80%。自規劃發布起,公交車新增和更換車輛100%使用清潔能源汽車(除特殊用途外),力爭2020年總體清潔能源化比例不低于80%。自規劃發布起,巡游出租車新增和更換車輛100%使用清潔能源汽車,力爭2020年實現全面清潔能源化。
2.社會運營領域引領。充分利用細分領域車輛使用批量化、線路固定、強度高等特點,約束和引導并舉,在輕型物流配送、城市環衛、網約車、租賃車、旅游車、班線車等領域加快推進清潔能源化(除特殊用途外)。
其中,自規劃發布起,輕型物流配送車(含郵政及城市物流配送)新增和更換車輛100%使用新能源汽車,力爭2025年總體清潔能源化比例不低于60%。自規劃發布起,城市環衛車新增和更換使用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50%,力爭2025年總體清潔能源化比例不低于60%。高度重視共享出行趨勢下的網約車清潔能源化工作,以第三方網約車企業和運營平臺為主,結合網約車安全和交通監管工作,綜合推進包括專車、快車、順風車在內的網約車清潔能源化。自規劃發布起,海口、三亞新注冊車輛100%使用清潔能源汽車,全省比例不低于80%,2020年起,全省新注冊車輛100%使用清潔能源汽車。租賃車領域,自規劃發布起,分時租賃新增和更換車輛100%使用新能源汽車,力爭2025年總體清潔能源化比例不低于80%;其它租賃,自2019年起,新增和更換車輛使用清潔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20%,并逐年遞增20%,2023年起達到100%。旅游客車,自2020年起新增和更換車輛使用清潔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20%,并逐年遞增20%,2024年起達到100%。城鄉/際班線車,自2020年起,新增和更換車輛使用清潔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20%,并逐年遞增20%,2024年起達到100%。
3.私人使用領域為主。積極培育私人消費者用車習慣,加強社會輿論宣傳引導,完善私人領域交通應用環境,加大基礎設施建設,以引導清潔能源化為主要原則。實現新增與更換車輛由一定比例向高比例和全面使用新能源汽車過渡,為完成全域汽車清潔能源化的總目標發揮重要作用。
加強與全省小客車總量調控方案和禁售燃油車時間表緊密銜接,不斷營造良好成熟的新能源汽車使用環境,采取市場化推廣和政策約束相結合的方式,引導存量傳統燃油車更替清潔能源化,力爭2030年全島私人用車領域清潔能源化程度顯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