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各成員國環境和能源部長本周一就2030年可再生能源目標達成一致,要求到2030年實現可再生能源占比達到27%,在2020年達到20%。
今年10月,歐洲議會曾呼吁將2030年可再生能源占比目標提高至35%。就在上周,歐洲許多技術,工業和電力公司也要求達到這一目標。
作為一攬子措施的一部分,部長們還同意在交通運輸中使用可再生燃料,同時為第一代生物燃料設定上限。
具體來說,歐盟成員國同意,到2030年,公路交通燃料使用中,可再生能源占比要達到14%,并在公路和鐵路運輸中使用可再生能源發電。
歐洲委員會批評將鐵路列入可再生運輸目標,因為歐洲大部分鐵路網已經實現電氣化運營。
盡管如此,歐盟氣候專員Miguel Arias Canete在談判中告訴部長們:“歐盟發展可再生能源的決心顯然不足。隨著可再生能源價格的下降,歐盟有可能達到30%的可再生能源目標,成本與之前估計的27%相似。”
歐洲理事會和歐洲議會明年將就這些問題的最終法律文本談判達成一致意見。
此外,部長們還就內部電力市場的一系列規定達成共識,比如向消費者推出更復雜的電表,并允許電網運營商運行儲能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