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際可再生能源機構(IRENA)和泰國能源部發布的新報告顯示,泰國能源結構中可再生能源份額可能達到37%,超過其可再生能源(RE)目標的30%,如2015年替代能源發展計劃(AEDP)中所規定,到2036年完成最終能源消耗。
IRENA總干事Adnan Z表示:“與其他東南亞國家一樣,泰國正處于能源發展的重要十字路口,因為日益增長的經濟將推動未來二十年的能源需求增長接近80%。轉向可再生能源不僅僅是泰國的能源轉型,同時它還可以支持經濟完全轉型。”
太陽能建議
考慮到泰國豐富的太陽能資源潛力以及太陽能成本的迅速下降,IRENA報告指出,由于太陽能裝置已經達到了6千兆瓦,即2036太陽能光伏目標的一半,因此有望將目標提高到接近17吉瓦。
報告還強調,過去五年來太陽能光伏發電裝機容量快速增長,泰國光伏總裝機容量增加了十倍。
大部分未開發
在屋頂太陽能光伏方面,泰國市場仍然大部分尚未開發。正如報告中指出的那樣,該國缺乏專門的發展目標以及網絡計量方式的激勵措施。
美國國際開發署(USAID)和德國發展機構德國國際合作機構(GIZ)在一個月前 聯合發布了一系列建議,以促進泰國屋頂光伏部署。
該報告進一步強調了在泰國能源結構中開發不同可再生能源組合的重要性,這些能源組合可以在發電、熱能利用和運輸等方面相互補充資源。
除此之外,它還呼吁將風力發電份額從3吉瓦增加到6吉瓦,擴大太陽熱能技術,確保生物質燃料的可靠供應,制定以電動或可再生汽車和燃料為重點的長期交通發展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