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商務部處消息稱,9月16日,歐委會發布對華光伏雙反措施期中復審調查終裁公告,決定改變措施的形式,用最低限價替代原有價格承諾。
公告表示,新的最低限價機制將自2017年10月1日起實行,并分階段逐步調低限價水平。
歐委會對單晶和多晶的光伏產品進行了區分,并設定了不同的最低限價。其起始價格分別為多晶電池0.19歐元/瓦、單晶電池0.23歐元/瓦、多晶組件0.37歐元/瓦、單晶組件0.42歐元/瓦。新機制所適用的中國光伏企業范圍是歐委會公告顯示的104家企業及其關聯企業,即目前遵守價格承諾協議的企業和之前主動退出價格承諾但未被發現有違反行為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