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印發<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的通知》(發改運行[2010]2643號)和《關于印發<電網企業實施電力需求側管理目標責任考核方案(試行)>的通知》(發改運行[2011]2407號)要求,我委會同有關部門對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2016年度電力需求側管理目標責任完成情況進行了評價考核,現將考核結果公告如下:
2016年,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認真貫徹落實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有關部署,結合新形勢和新問題,繼續深化推進電力需求側管理,實現供給側與需求側相互配合、協調推進,有效保障了電力供需平衡和促進資源優化配置。根據各地對省級電網企業的考核結果,以及交叉檢查、專家組抽查的情況,2016年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均完成電力需求側管理目標任務,共節約電量147.4億千瓦時,節約電力367.7萬千瓦。各省(區、市)電網企業2016年度目標任務完成情況見附件。我委對社會節電比重較高和措施得力的吉林、河北、江蘇、湖南、新疆、云南等省(區、市)予以通報表揚。
下一步,各地電力運行主管部門和電網企業要緊緊把握經濟發展新常態,按照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要求,進一步發揮電力需求側管理在推動能源消費革命和電力體制改革中的作用,在節約電力電量的同時,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平臺的建設和應用、擴大需求響應規模、大力發展電能服務產業,促進新形勢下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有效開展。
附件:2016年度電網企業實施電力需求側管理目標責任完成情況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