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統計局14日發佈數據顯示,歐盟可再生能源佔終端能源消費量的比重在2015年達到16.7%,較2014年的16%略有提高。
歐盟統計局稱,可再生能源佔終端能源消費量的比重在2004年首次發佈該數據時為8.5%。自2004年以來,歐盟所有成員國可再生能源佔終端能源消費量的比重都顯著增加。
數據顯示,2015年,瑞典的可再生能源佔終端能源消費量的比重排名第一,達到53.9%。排在第二和第三的分別是芬蘭和拉脫維亞,分別是39.3%和37.6%。
排在最后4位的是比利時、荷蘭、盧森堡和馬耳他。盧森堡和馬耳他以5%并列最后一名,荷蘭和比利時分別為5.8%和7.9%。
可再生能源佔終端能源消費量的比重對「歐洲2020戰略」尤其重要。該戰略的目標是在2020年前歐盟可再生能源佔終端能源消費量的比重達到20%。此外,歐盟成員國還達成一致,在2030年前實現可再生能源佔終端能源消費量的比重達到27%的目標。
然而,聯合國2016年《全球可再生能源投資趨勢》報告指出,歐洲可再生能源投資額從2014年的620億美元降至2015年的488億美元,降幅達21%,投資額為9年來最低水平。
與之對應,2015年發展中國家可再生能源投資額同比增長19%,達到1560億美元。這些投資大部分來自中國,投資額高達1029億美元,同比增長17%,在世界總投資額中佔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