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十年發展,我國已經成為風電和太陽能發電世界第一大國。然而始終伴隨的棄風、棄光,讓這些年的“風光”黯然失色。局部和整體、供給側和消費側、常規電源和新能源等不協調、不平衡的問題,始終是新能源發展的困擾、制約和瓶頸。如何才能讓新能源健康、有序發展?必須以市場需求為導向,通過政府之手,規劃統籌、政策引導,不斷加強新能源、常規電源、電網三者之間的統一規劃,以及送受端和區域間的合理調整,才能從根本上保證新能源持續健康發展。
加強規劃綜合協調
2月22日,國家能源局發布《2017年度風電投資監測預警結果的通知》,對全國各省市風電投資情況進行預警監測,內蒙古(蒙東、蒙西)、黑龍江、吉林、寧夏、甘肅、新疆(含兵團)等省(區)為風電開發建設紅色預警區域,其他省份為綠色區域。
國家能源局指出,電網企業不得受理紅色預警的省(區)風電項目的新增并網申請,包含在建、已核準和納入規劃的項目。同時,派出機構也不再對紅色預警的省(區)新建風電項目發放新的發電業務許可。
這一通知,無疑是給邊建邊棄、邊棄邊建的風電踩了一腳急剎車。
國家能源局在2016年7月建立并首次發布了風電投資預警機制。風電投資監測預警機制的指標體系分為政策類指標、資源和運行類指標、經濟類指標。最終風險預警結果由三類指標加權平均確定。預警程度由高到低分為紅色、橙色、綠色三個等級,預警目標年為發布年的一年后。
國家能源局出臺這一政策的目的,是通過一定的行政手段,促使地方政府更為積極、有效地解決棄風問題。
長期以來,我國電源和市場、電源和匹配電網、新能源和常規電源等的規劃發展,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缺乏綜合協調的問題。近年來新能源的快速發展,使這一問題更為嚴重。因此,國家和地方政府必須用政策手段不斷進行引導和調整。
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專職副理事長王志軒在2016年召開的第六屆中國能源高層論壇上就曾提出:“要確定各種能源、電源及電網在不同經濟社會發展時期的定位和作用,做到各類電源之間、電源電網之間相協調,區域布局及項目與消納市場、配套電網以及調峰電源相統籌,從而為規劃、建設、生產、創新等活動提供依據。”
國家層面規劃的千萬千瓦級的大型新能源基地主要集中在“三北”地區,但當地負荷需求小,增長乏力,新能源消納市場容量有限。據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提供的數據,東北全網“十二五”期間,風電裝機容量增長63.38%,而全社會用電量增長僅為8.23%。
在電力需求增長較快時期,電源和市場能夠得到有效匹配,新能源和傳統能源都能夠得到有效利用。然而近年來,不論是局地還是全國,電力需求都呈放緩趨勢,而不論是常規電源還是新能源的裝機卻在持續快速增長,并遠超用電市場增速。這些都加劇了供需矛盾,造成了新能源消納難。
此時,新能源與傳統能源、新能源行政計劃體制與市場機制、跨省跨區中地方利益以及中央目標和地方規劃之間的不協調便逐漸凸顯出來。
對此,國家電網公司發策部副主任張正陵認為:“應該加強新能源的統一規劃,要在全國范圍內對電源發展進行統籌考慮,如果在西部電力輸送端大力發展清潔能源,同時又在中東部電力受端發展火電,不論是從市場容量的角度看,還是從消納外來電力意愿的角度看,都是不可取的。”
在近日召開的全國政協十二屆二十一次常委會議上,張基堯在常委代表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上發言時提出,“清潔能源規劃缺乏統籌協調。‘十二五’期間,國家先后發布了水電、風電、太陽能等專項規劃,但電力規劃和電網規劃一直未出臺,電網建設滯后,新能源富集地區存在跨省區通道能力不足問題。”因此,要加強清潔能源發展的規劃設計和執行力,樹立“全國一盤棋”思想,“科學統籌制定風、光、水、核及生物質能源總體、類別和地區的發展規劃,開展專項巡視督察,建立考核、問責機制,確保規劃有效執行。”他說。
統籌協調,為時未晚。就如紅色預警,可以適當讓過熱的勢頭降溫。作為新興產業的新能源,經過早期的擴張發展之后,是時候進行深度調整了。政府之手也應根據產業發展不同階段的特點進行引導。
發揮政策引導作用
風電、太陽能發電等新能源行業是戰略型新興產業,發展初期離不開政府的補貼扶持,這在包括中國在內的全球很多國家得到了驗證。然而,一個行業不能永遠依靠補貼,隨著新能源行業規模的逐漸擴大,相關政策和管理理念應逐步淡出扶持和補貼機制,逐步進入商業化階段,最終形成政府政策引導與綠色電力市場機制有機結合的政策體系,只有這樣,新能源產業才能健康、持續發展。
國家電網公司研究室副主任邱忠濤認為,未來有必要進一步豐富政策機制,變強補為溫補,既重視統籌規劃,給予可再生能源必要的成長空間,也要對產業進行約束和引導,更多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促進競爭、降低成本、優化布局、激勵消納,保證高質量發展。當前,隨著綠色證書交易機制的推出,可再生能源配額制進入籌劃階段,這種政策演變趨勢正在顯現。
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能源發展戰略行動計劃(2014~2020年)》確定,到201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11.4%,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5%。
為實現這一目標,盡管目前電力需求增長疲軟,但未來一段時間政府還將會從政策上大力支持風電和太陽能發展。
此外,根據2017年全國能源工作會議提出的目標,要在2017年實現新增風電裝機2000萬千瓦和光伏新增裝機1500萬千瓦。
因此,未來新能源發展主要矛盾集中在消納難,但同時又需要面對大規模棄風棄光背景下進一步擴大規模的困局。屆時,如何調整政策機制,引導解決消納難將成為關鍵。
今年2月,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試行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核發及自愿認購交易制度的通知》,要求綠色電力證書自今年7月1日起開展認購工作,認購價格按照不高于證書對應電量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貼金額,由買賣雙方自行協商或者通過競價確定。
這意味著,風電、光伏發電企業出售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后,相應的電量不再享受國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的補貼。
通知進一步明確自2018年起適時啟動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考核和綠色電力證書強制約束交易。在電力行業整體供大于求背景下,真正可以有效解決棄風棄光的措施是推行可再生能源配額制,而綠色電力證書的交易可以為配額制提供靈活性、降低強制配額的成本。
在年初召開的“可再生能源配額制和綠色電力證書交易制度研討會暨綠色電力消費合作組織籌備會”上,龍源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黨組書記黃群指出,發電企業要承擔減排義務,更需要當地政府依法履行職責,電網企業承擔綠色電力的責任,而且在推行綠色電力交易制度的同時,還應積極探索實施可再生能源配額制,并針對我國可再生能源政策支持體系作出調整和完善,共同促進可再生能源的持續發展。
金風科技總裁王海波表示,綠色證書一定不能是自愿認購,一定要用國家和政策的頂層設計,采用可再生能源的強制配額,把綠色電力交易強制到電網企業、發電企業、售電企業,作為地方政府的考核指標,才能夠實現中國到2020年綠色能源消費15%的這樣一個基本比例,才能夠實現風電9%消費這樣的一個基本比例。
可再生能源消納目標的達成,需要將目標分解落實,國家層面的指標要細化落實到各地及各行業,否則就會出現“三個和尚沒水吃”的結果。
不論何種政策,不論如何施策,政策手段都要以技術為支撐,并同市場機制相配合,最終的目的是促進風電、太陽能發電的高效利用,促進我國能源清潔轉型,實現能源的歷史性變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