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光伏產品又一次遭遇貿易摩擦。當地時間7月12日,美國商務部就對華光伏產品第三次反補貼行政復審做出終裁,中國企業被裁定17.14%-18.3%的反補貼稅率。北京商報記者梳理發現,這已是今年來美國第四次對中國光伏產品“雙反”發起調查或做出裁決。在業內看來,隨著國內以及東南亞、歐美市場光伏需求快速增長,歐美頻頻發起的反傾銷、反壟斷對中國光伏產業沖擊已遠不如前,不過放眼未來,加快行業整合重組和技術進步,才是有效減少貿易摩擦的關鍵。
近年來,美國頻頻對中國光伏產品舉起反傾銷大棒,并征收高額稅率。今年2月,美國商務部決定對進口自中國的光伏產品啟動反補貼第四次行政復審調查。而在今年6月,美國商務部還對我國光伏產品一次雙反第三次反傾銷行政復審做出終裁裁決,抽樣企業天合和阿特斯的稅率分別為4.66%和13.07%,未被抽樣配合企業的稅率為6.98%。與此同時,歐盟、土耳其等國也先后加入到該行列中。
究其原因,有分析指出,考慮勞動力成本較低等諸多因素,我國光伏產品整體“物美價廉”,在國際市場上擁有較強的競爭優勢,個別光伏產品進口國擔憂本國產業遭受中國光伏的強烈沖擊,因而多采取貿易保護措施加以遏制。
“目前國內對于光伏產品的需求量在不斷增加,為國內產能提供了巨大市場,更多的企業將重點轉移至內銷上,加上東南亞、日本等市場光伏需求量迅速增長,這在一定程度上令歐美的‘雙反’大打折扣。” 廈門大學能源經濟協同創新中心主任林伯強補充表示。
實際上,正是由于中國光伏產品進軍歐美頻頻受挫,眾多企業正積極籌謀開拓新興市場。有業內人士透露,目前相關部門正積極鼓勵光伏企業“走出去”,特別是對“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布局光伏業務,這樣既可以有效規避歐盟“雙反”,也符合國家發展戰略。據了解,已經有不少光伏企業開始積極開拓東南亞市場,并取得不錯的效果。
在林伯強看來,當前國外針對中國光伏產品的“雙反”已形成常態,要減少貿易摩擦,關鍵還是要加快行業的整合重組和技術進步,真正實現由規模取勝過渡到以技術取勝,只有具備了更大的競爭力才能被國際市場接受。林伯強直言,“雙反”的直接影響是很多規模較小的生產企業直接放棄對歐美出口,而不愿放棄這些市場的企業也必然在多方面面臨成本增加的壓力,由此可見,國內光伏應用市場進一步崛起,進而擺脫一味依附的國外市場,才是光伏產業發展的長久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