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區域電力市場、推進跨省跨區電力市場化交易,促進電力資源更大范圍優化配置,是中央的一貫要求。2002年國務院5號文件明確將建立競爭、開放的區域電力市場作為市場建設目標。2015年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的9號文件及其配套文件,進一步要求完善跨省跨區電力交易機制。
電力市場體系分為區域和省(區、市)電力市場,沒有級別之分;區域電力市場包括在全國較大范圍內和一定范圍內資源優化配置的電力市場兩類。堅定信心,推動區域電力市場建設是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的重要任務,現實情況是省間壁壘重現并有加重之勢,區域電力市場卻被虛化、忘記了。
省間壁壘重現,區域市場被虛化
回顧上一輪始于2002年的電改,其開展了東北、華東等電力市場建設實踐,取得了區域電力市場建設的寶貴經驗,驗證了市場在區域范圍實施資源優化配置的能力,以及大區電網統一調度的能力,也驗證了國家行政資源調配的能力。但區域電力市場無法持續健康推進,其背后也暴露出諸多問題,技術層面之外、更深層次的是電力市場與經濟發展的關系,以及中央與地方的利益關系等。區域市場暫停后,盡管政府及企業又在跨省跨區電能交易方面進行了不懈探索,但伴隨區域電網公司及區域電力調度中心的消融,區域電力市場淡出視野,“全國電力市場”上升為主角。
2015年新電改以來,成立的北京電力交易中心大力開展省間交易。資料表明,2016年省間市場交易電量完成1918億千瓦時,同比增長21.9%,包括銀東直流省間電力直接交易、西南水電外送集中交易、“電力援疆”市場化交易、錫盟—山東特高壓送山東電力直接交易、京津唐地區電力直接交易等。繁榮交易背后,是發電企業反映交易需求的神秘化、交易選擇權的弱化以及交易組織的碎片化,是省級政府的強勢出現以及省間壁壘問題的加重。
區域市場是統一電力市場必經階段
改革開放以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過程中,關于路徑選擇問題也爭論多年,其中的經驗教訓值得借鑒。我國市場發育的目標模式是要形成一個全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但路徑如何選擇?
是一步到位通過國家制定統一法規、在全國范圍內推進統一市場,使市場在各個地區同步發育;還是先發育區域市場,隨著區域市場的不斷擴大和融合,逐步形成統一市場?
初期我們急于推進全國統一市場,沒有充分注重區域間經濟發展日趨不平衡的現實,結果是不僅統一市場發育不良,而且出現了嚴重的地區分割和市場封鎖。后來逐漸認識到,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全國統一市場的形成不可能一蹴而就,市場的發育和市場體系的完善是一個漸進過程,其中必須有一個過渡模式與目標模式相銜接,建立若干個跨行政區、開放性的區域共同市場,是形成全國大市場的必經階段。
現在國家提法是:以區域發展總體戰略為基礎,以“一帶一路”建設、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為引領,健全區域協調發展機制,推進全國統一市場建設。
同樣地,電力市場化的路徑選擇,也要正確和全面地認識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和區域電力市場。“全國統一電力市場”統一的是什么?是統一規則、統一交易、統一調度執行嗎?可能今后比較長一段時期內,更應強調的是統一規劃、統一市場理念、統一安全可靠性標準。全國市場和區域市場,兩者應統一看待、不能割裂。因為前者強調電力市場不應隅于一省一地,最終目標是全國市場一體化;后者強調打破省間壁壘,首先要在若干省份之間建立跨行政區域的電力市場。前者是目標,后者是途徑,前者是理念凝練,后者是具體實踐。既不能以“區域”矮化了“全國”目標,也不能以“全國”虛化了“區域”實現途徑。
9號文配套文件說的“一定范圍內資源優化配置”的區域電力市場,就是2002年5號文件力推的、塊狀區域電力市場。區域是若干個毗鄰省份的聯合,但又不是簡單、行政化的東北、華北、西北、華東、華中、南方華北6大區域,行政“區域”與市場“區域”的關系,5號文件概括為“根據各地電網結構、負荷分布特點及地區電價水平的具體情況,設置一個或數個電力調度交易中心”。塊狀區域電力市場的目標是推動電力調度控制區的合并,實現區域范圍內全商品、全要素的電力(而不是電量)平衡市場。
區域市場的基礎,一是省與省之間堅強的網架(如環網、雙環網、幾橫幾縱等),二是省與省之間就能源資源稟賦、節能減排壓力、經濟發展動能等關系,理性權衡后,發自內心的需要,區域市場與區域經濟互為因果。國家發改委和國家能源局本輪首選在京津冀推進區域電力市場試點,關鍵在于北京-天津-冀北三地,也就是京津唐,已經是一個統一的電力調度控制區。進一步實現國家為主的京津冀協同發展,支撐“千年大計”雄安新區的規劃發展,則需要京津唐調度控制區與河北南網調度控制區的實質性合并。東三省、川渝、江浙滬等能否融合為塊狀區域電力市場,都可以論證。
9號文件配套文件說的“全國較大范圍內資源優化配置”的區域電力市場,開展的就是“西電東送”、“跨區跨省”電力交易,可以稱之為條狀區域電力市場。
其基礎一是我國能源資源中心與負荷中心的東西分離現實,二是網架結構,電網企業強烈訴求、國家批準了一批特高壓交直流輸電線路。這種“區域”的省與省之間,沿輸電線路分布,地理上可以是基于交流線路的毗鄰型,也可以是基于直流線路的跨越型、飛地型。這種大范圍的資源調配,方向性是明確的,兩個調度控制區既可基于上一級調度機構的統一調度,也可基于兩者協商的聯合調度。條狀區域市場內,電力交易可以是較為精準的基于小時級負荷曲線的電力,也可以是約定峰、谷、平比例后,負荷曲線一成不變的電力,或者可稱為電量交易。北京電力交易中心組織的大多數市場化交易,以及廣州電力交易中心組織的云南送廣東掛牌交易也基于這種區域市場。
一段時間以來,在電力資源配置中起基礎作用的調度控制區,不是省與省之間不斷融合變大,而是呈分割變小之勢。分、子公司在集團內部的管理屬于企業結構治理問題,與外界無關,但蒙東、天津、深圳、廣州等謀求(實現)調度控制區的獨立,方向是錯誤的。
現在電網企業籠統地講全國電力市場,沒有錯,但是模糊了塊狀區域電力市場和條狀區域電力市場的功能差異,也虛化了二者的發育途徑,貪大求全,易于導致工作目標不聚焦、工作著力點不實,進而導致各省份市場封鎖。因基礎不牢,現在外部經濟環境“風吹草動”,電力跨省跨區交易工作立即“感冒發燒”,組織困難。
區域市場推進困難的原因
當前區域市場推進困難,省間交易壁壘嚴重,受端省份面對落地電價便宜的電能,也不太情愿,因為擠占了本身的發電市場,惡化了本省發電企業的生存環境;送端省份面對經濟下行壓力和市場承載能力,更愿意將價格“貴”的電力銷往外地,而把“便宜電”留在本省;送端和受端你情我愿的,加上昂貴、不太科學、一省一省疊、一區一區加的輸配電價,成交沒有了經濟基礎。區域市場推進困難的背后深層次原因有三:
① 思想不統一,國家有關部門推動區域市場的態度、電網企業協調組織區域電力交易的措施不堅決。從政績出發,大家更傾向于交易有無“全國性”、“政治性”或“政策性”(如可再生能源交易、疆電外送)。
② 中央與地方政府委托代理關系和財權、事權劃分的客觀存在,以及多年來部分地方政府信用機制的缺失,導致受端地方政府對經濟發展預期和電力供應不確定性的擔憂,“按照政府間協議,今天我接納了外來電,但明天經濟上揚送端缺電時,他立即翻臉不認賬、限制發電出省,我找誰哭?”
③ 區域市場機制建立基礎工作的缺失。機制建立需要大量基礎性工作,塊狀區域電力市場,需要協同地方政府共同研究電力規劃、投資、建設問題,以及確定電力運行中的發用電計劃、需求側管理、市場競爭和發/用/輸配價格機制問題;條狀區域電力市場,需要送受端政府間協議的市場化,需要建立從市場主體到政府的信用體系,需要跨省區輸配電價機制進一步科學化。當然不能否認,這些基礎性工作,需要區域能源派出機構和區域電網公司(或電網分部)主體作用的發揮。
工作千頭萬緒,但終歸要抓緊落實。否則,一邊都高喊堅決支持京津冀協同發展,但已然是一個調度控制區的京津唐,都無法很好地實現電力資源的優化配置,情何以堪?否則,受端省份強調為了民生,送端省份講發展和外送可再生能源為了子孫后代,都是經濟社會大局,都找到了道德制高點,但交易組織困難,輸電通道的利用效率不高,資源大范圍優化配置的效果怎叫一個難看!
區域市場建設需要政企合力
建設區域電力市場有很好的基礎。歷史上,我國區域電網大都是典型的交流強聯系電網,網架結構堅強,省間資源互補性強,市場份額均衡,不易形成市場控制力,也不易形成省間交易壁壘,防止地方保護和過度干預市場;最近幾年建設的特高壓通道送受端明顯。這些為建設塊狀區域市場和建設條狀區域市場提供了強大支撐。
區域電力市場的組織建設,超越了地方政府的權限,因此在市場培育方面,國家發改委和國家能源局責無旁貸。應加強輿論引導,完善市場配套機制,力破省間壁壘這一痼疾。應下大力氣,科學研究哪些地區當前適于引導建立塊狀區域電力市場,哪些地區下一步具有可行性;基于超高壓、特高壓通道,能夠建設哪些條狀區域電力市場,為了電力市場的發展,還需要滾動優化調整“十三五”電力規劃的哪些內容;更進一步是否可以明確,再規劃建設特高壓電力大通道、建構條狀區域電力市場時,應同步要求送受端省份必須簽訂具有法律意義的電量交易長期協議,從而實現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的協同。
電網公司是破除省間壁壘、推動區域市場的積極力量。政府應充分肯定電網企業的已有成績,建立激勵相容機制,鼓勵電網企業在市場建設中發揮更大作用。電網企業要對在全國較大范圍內和一定范圍內資源優化配置的兩類區域電力市場,完整正確理解,全面科學詮釋,以建立全國統一電力市場為愿景,堅定不移地推動區域市場建設。
區域電力市場建設必須堅持民主集中制。中央政府有關部門在地方政府、電力企業的民主之上,要有必要的集中,要有對地方政府和電力企業“消極怠工甚至拒不執行”的追責機制;政策決策要高效透明,各方對于擬定的方案規則的意見都要公開,協力提高制度性話語權問題。
堅持5號文件確定的區域電力市場方向不動搖,堅持9號文件及配套文件確定的區域電力市場建設路徑,政企協力,實現電力資源大范圍優化配置才有希望。(華北電力大學教授、中國能源政策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