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5年在河北、安徽等6省區30縣開展光伏扶貧試點,到2016年總規模達516萬千瓦第一批光伏扶貧項目獲批,光伏扶貧持續升溫,覆蓋范圍和影響力逐步擴大。
目前,我國共探索出4種光伏扶貧類型,即戶用光伏項目、村級光伏電站、光伏農業大棚、集中式光伏電站。2016年,國家有關部門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將村級光伏電站確定為光伏扶貧的主推方式。在剛剛召開的全國光伏扶貧現場觀摩會上,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司長朱明透露,今年將把未來3年村級光伏電站的指標一次性下達完畢。今明兩年村級光伏扶貧電站預計將掀起一輪建設高潮。
與十大精準扶貧工程中的其他工程不同,光伏發電行業屬于資金密集型行業,投資回報周期較長,目前還嚴重依賴相關補貼政策扶持,同時具有較強的專業性、技術性。當光伏遇上扶貧,原本就存在的行業內的問題勢必會變得更加復雜起來。
光伏扶貧如何吸引社會資本參與?
眾所周知,光伏發電初始投資成本高,資金來源是困擾光伏扶貧健康發展的一大問題。光伏扶貧到底有多少種資金來源?
從2016年10月17日國家能源局、國務院扶貧辦聯合下發的全國第一批光伏扶貧項目名單中可以看到,目前,集中式電站資本金和貸款的比例大部分是1:4,資本金以政府+企業共同出資模式為主,不同省份甚至省內不同地區二者的出資比例各不相同,另有少數地區為政府或者企業全額出資。村級電站(含戶用系統)的資金來源被籠統表述為“地方政府組織籌措”。
以湖北為例,目前存在10種光伏扶貧模式,包括國家電網公司捐贈長陽、秭歸、巴東和神農架林區“三縣一區”光伏扶貧電站模式、“政府出資+金融機構貸款+社會資金+部門幫扶資金+貧困村、貧困戶自籌資金”五方協作的荊州模式、“百村聯建”“千戶共享”的孝昌模式等。
湖北晶日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執行副總裁曾超向記者介紹了晶日光能經歷的光伏扶貧故事。晶日光能先后與襄陽市政府合作了3種光伏扶貧模式,最早一批光伏電站由該公司全額墊資;第二批電站政府出資50%,該公司墊付的資金,政府在光伏電站驗收并網后3到6個月內還清;目前正在洽談第三批光伏扶貧電站合作模式,晶日光能希望能由政府擔保貸款,以降低企業資金風險。
晶日光能目前已與襄陽市48個貧困村正式簽訂光伏扶貧相關合同,在32個村建成光伏扶貧電站,合計并網1940千瓦,其中有26個電站由企業全部墊資建成。
“我們累計投入資金1375.98萬元,收回賬款886萬元,最長的欠款已經快一年半了。”曾超坦言,“對我們民營企業來說,光伏扶貧本身是好事情,但是因為墊資時間太長了,企業的資金成本就高了。”
貸款難也是參與光伏扶貧企業反映的普遍問題。第一批光伏扶貧項目下達后,從國家到省級政府層面,都要求國開行、農發行等金融機構盡快與項目對接,根據項目建設需要和有關貸款條件做好融資保障。知情人士透露,農發行總行也已出臺了光伏扶貧貸款方案。但在實際操作中,光伏扶貧項目貸款困難重重。
晶日光能曾向當地國開行、農發行、農商行等金融機構分別申請過光伏扶貧貸款,要么是因為貸款金額小而貸不了款;要么是因為銀行較少接觸光伏扶貧項目,批貸謹慎而遲遲不予批復;還有就是對貸款的主體有嚴格要求,政府或貧困戶個人可以申請貸款,但企業不行。“所以,我們參與的光伏扶貧項目沒有一個是做了貸款的。”曾超說,他希望政府能夠在建立一些規則的前提下,提供資金募集渠道,讓企業以市場化方式運作,效果可能會更好。
5月25日,全國光伏扶貧現場觀摩會召開前夕,國務院扶貧辦開發指導司副司長許健民對記者表示:“企業以市場化的方式來做,存在利益分配和融資困難問題。今后全國將主推村級光伏扶貧電站,我們建議以政府財政資金和社會捐贈資金為主,盡量少用貸款。”
記者了解到,由國務院扶貧辦下派干部任第一書記的甘肅省渭源縣元古堆村探索出的光伏扶貧政企合作模式和靈活的收益分配機制已受到高層關注。
元古堆村去年投資240萬元建成一座300千瓦村級光伏電站,并于當年6月并網發電。截至當年年底,該電站發電收益為21.2萬元,當年已分配給村集體11萬元。
元古堆村光伏扶貧示范項目的投資以財政扶貧資金為主、企業配套資金為輔,二者比例為2:1。政府負責提供土地和協調解決相關問題,企業負責光伏電站的設計、建設及后期運維。村集體擁有電站的所有權。收益分成按照時間推進而有不同的模式:2017~2025年,運營企業確保村集體每年獲得固定收益20萬元,剩余的上網收益在支付電站運營維護成本后歸企業所有,企業自負盈虧;2026年起,每年的發電收益首先支付運營維護成本,再由村集體與企業按照2:1的比例分配利潤。
對于國家電網公司全資建設、全部捐贈村級光伏扶貧電站的模式,長陽縣縣委書記趙吉雄表示,建檔立卡村的村級組織和貧困戶都非常擁護和高興。他說,很多縣發展光伏扶貧,都需要財政拿出一部分資本金,還要貸一部分公款。等光伏電站產生收益后,首先要考慮還本付息,留給村里可支配的資金就少了,資金的使用效率就打了折扣。國家電網公司不讓村級組織在光伏扶貧過程中負債、不給貧困人口增加負擔的做法,體現了中央企業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幫扶幫到了關鍵點上。
他同時表示,這種建設模式在全國還是少見的,首先需要出資方有足夠大的資金量。在他看來,光伏扶貧要發展得好,應給予貧困地區特殊的電價補貼政策,“真正要扶貧,這一塊就不應該降電價,這樣才能擴大光伏扶貧的范圍和影響力。”
目前,光伏扶貧項目與商業電站項目同樣受到電價補貼逐年下調政策的影響,同樣面臨補貼資金能否足額及時到位的難題。
采訪中,有業內人士表示,光伏扶貧最大的問題就是國家光伏扶貧專項資金要撥付到老百姓手中,中間要經過的鏈條太長,手續太繁復,如果能指定幾個部門負責,這事就好辦多了。
光伏扶貧如何實現可持續?
除了資金來源,光伏扶貧電站的質量怎么保證、產生的收益如何分配等問題,也是制約光伏扶貧健康發展的普遍性問題。
2016年3月,國家能源局等五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實施光伏發電扶貧工作的意見》,提出光伏扶貧項目應采購技術先進、經過國家檢測認證機構認證的產品,鼓勵采購達到領跑者技術指標的產品。所謂“光伏領跑者計劃”是國家能源局于2015年開始實行的光伏扶持專項計劃,旨在建設先進技術光伏發電示范基地、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等。
雖然國家對光伏扶貧準入企業的要求與領跑者計劃相當,但隨著國家放開村級光伏扶貧電站裝機規模的限制,市場一大,在實際操作中就容易混入一些不夠專業的企業,導致電站建設質量良莠不齊。
曾超介紹說,2016年1月下旬,湖北省扶貧辦和湖北省能源局曾在隨州市召開全省光伏扶貧現場推進會,晶日光能等省內七家光伏企業應邀參會。“扶貧辦當時說在省內扶貧的話,他們從省一級考慮,就以這七家企業為主開展,但是后來并沒有完全按照這樣去做。”曾超表示,目前,貧困村發展光伏電站的愿望強烈,市場涌入了一些不夠專業、不負責任的小公司,這些公司通過采用工藝水平較低的光伏組件,個別甚至采用回收的光伏面板來壓降成本,干擾了正常市場秩序。
而大型企業特別是國有企業、中央企業參與的光伏扶貧項目,電站質量都得到了有力保證。譬如,對于長陽縣國家電網公司對口建設的54座村級光伏扶貧電站,趙吉雄就很有信心。他說,從選址到施工,國家電網公司都是以工程為先導,以真正為村里為貧困戶辦事為己任,從公司領導到專業技術人員走遍了每一個建檔立卡村,就是為了使電站建成后能夠最大限度地發揮作用。
長陽縣扶貧辦副主任白萬里說,過去他們也不懂光伏,跟著國家電網公司走一遍后,以后他們再組織光伏扶貧項目時就有了底氣,有了對照的標桿了。
光伏扶貧資金的投入可以說是“輸血式”扶貧的主要表現。在現行的精準扶貧格局下,光是“輸血”還不夠,還需要增強貧困村、貧困戶自身的“造血”功能。這就需要通過一些規則設置來激活村集體、貧困戶脫貧的積極性。
正在從事精準扶貧有效性研究的中國社科院貧困與福祉研究室主任檀學文對記者表示,對于貧困村或貧困戶來說,光伏發電是一筆資產收益,是眾多扶貧方式的一種,村里不能干等著這筆收益壯大集體經濟,而要想辦法去搞一些真正的產業,增強自身發展能力,否則就是治標不治本。
導讀:從2015年在河北、安徽等6省區30縣開展光伏扶貧試點,到2016年總規模達516萬千瓦第一批光伏扶貧項目獲批,光伏扶貧持續升溫,覆蓋范圍和影響力逐步擴大。
宜昌供電公司副總經理謝海紅正在長陽縣掛職副縣長。他認為,扶貧最根本的目的是要帶動貧困村村民轉變觀念。因此,國家電網公司在光伏扶貧電站收益分配管理辦法中突出了勞有所獲的原則。
合子坳村是長陽縣龍舟坪鎮3個重點貧困村之一,地處山區,農業產業基礎薄弱,主要依靠打工經濟。全村現有543戶人家,其中144戶為建檔立卡貧困戶。由國家電網公司在村里全資建設的一座村級光伏扶貧電站已于今年4月并網發電,不久將通過捐贈劃撥方式劃入村集體。
“國家電網公司的預期目的是使貧困村出列、貧困戶脫貧,不怕貧困村富起來。其余單位、部門,包括上級政府都不得動這一扶貧資產和收益。”長陽縣供電公司光伏扶貧項目相關負責人呂學銀表示。
談及收益分配,合子坳村支部書記趙高峰介紹了村里的打算:按照國家電網公司和縣政府協商制定的收益分配管理辦法,以電站年收益19萬元計算,其中5萬元將納入集體經濟收入,4萬元用于設立公益性崗位,2萬元用于助學等,2萬元用于幫扶貧困戶急難事,剩余的用于產業扶貧,主要發展茶葉和甜柚種植業。
由于光伏電站收益一年一結,村里預計在今年年底制定分配方案,經村民代表表決后上報鄉政府、縣政府相關部門審核,并報縣供電公司備案,最后在村里公示。“有各級政府監督、村民民主監督、供電公司定期督察,還有第三方審計,收入分配肯定能做到公開透明。”趙高峰表示。
甘肅元古堆村在制定光伏扶貧電站收益辦法時也明確提出,要通過3種方式支持貧困戶增收脫貧,包括設立公益性崗位,貧困村民競爭上崗并獲得勞務費;每年評選“脫貧致富先進家庭”給予獎勵;資助因災、因病、因學而生活困難的家庭。元古堆村駐村第一書記強調:“錢不是發下去的,而是村民賺走的。”
檀學文介紹說,從他調研的情況看,全國光伏扶貧還處于起步階段,不少光伏電站雖然已經發電了,但錢還在賬上,制定以戶優先的收益分配方案和體現全生命周期管理的運維方案至關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