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合作是“一帶一路”建設的“重頭戲”,是大有作為的合作領域。關于“一帶一路”能源合作,可以講四句話:潛力巨大,價值重大,風險眾多,重在作為。
“一帶一路”能源合作具有很強的互補優勢與廣泛的著力點。合作領域涉及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建設、跨境輸電網絡建設、能源產業現代化改造、油氣勘探開發和煉化加工、核電建設、新能源開發、節能減排以及基礎設施安全保障等等,具有大規模開發、大規模投資和遠距離輸送等特點。如果考慮到聯通歐亞大陸中部能源資源密集區同東亞、歐洲兩大能源消費市場的戰略需求,“一帶一路”能源合作的空間則更為寬大。
相對于其他領域,我國與“一帶一路”沿途國家的能源合作起步最早、合作規模最大。自上世紀90年代中期我國實施企業“走出去”戰略以來,能源合作即是我國與“一帶一路”沿途國家的合作重點,目前在石油、煤炭、水電、鈾資源合作方面均已取得了重要進展。在這些能源合作中,各方不僅加深了相互了解、形成了良好的合作氛圍,而且積累了豐富的合作經驗、構建起了多種有效的合作機制,從而為“一帶一路”能源合作奠定了寬厚的基礎。另外,“絲綢之路經濟帶”所經地區正是上合組織的中心地區,上合組織高度重視能源合作,其所形成的合作氛圍、合作機制,對于“一帶一路”能源合作具有一定的引領和示范作用。
“一帶一路”能源合作,對于中國、沿途國家乃至整個世界都具有多方面的戰略價值,有望得到有關國家的廣泛支持。首先,可望推動地區能源資源開發,為國際能源市場提供增量貢獻。其次,可望擴大我國周邊陸上油氣供給,構建陸海一體的能源輸送網絡。第三,可望為我國富裕產能、富裕資金找到用武之地,促進產業轉型升級、確保經濟可持續發展。第四,“一帶一路”能源合作有利于打造新型能源合作板塊,構建新型國際能源秩序,同時也有利于促進合作對象國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
但與此同時,“一帶一路”能源合作面臨宗教極端勢力活躍,恐怖暴力活動多發;大國博弈錯綜復雜,易于造成干擾牽制;合作對象國政治環境、法律環境復雜;合作對象國的社會環境和人文環境特殊;能源合作項目投資規模大、建設周期長等多重風險,不能不成為選擇合作對象、進行商務談判以及項目經營努力解決的難題。
新形勢下,筆者認為,推動“一帶一路”能源合作重在作為。
一要加強調研,系統規劃。要通過調研找準投資合作的切入點和突破口。特別要在進行市場環境、合作伙伴、投資項目調研的同時,加強對合作對象國政治、經濟、法律、社會、人文、安全等宏觀環境的調研。為此,應充分調動有關智庫的積極性,充分利用其調研成果,并且加強實地考察。合作項目規劃要扎扎實實,目標不宜定得太高,投資不可操之過急。既要考慮資源狀況,又要考慮市場前景。要確保項目合作的可持續性,不能為了贏得項目而一位壓低報價。還要充分利用國家的外交資源,主動接受政府有關部門特別是駐外機構的政策指導。
二要積極作為,力避風險。要從政府擔保、外交運籌、企業共識、協議商簽等多個方面采取規避和消除風險的措施,進而與合作伙伴共同制定管控風險計劃,建立風險管控機制,組織安全保障力量。還要充分利用諸如“能源憲章”等國際能源合作規則、聯合國有關能源合作機制以及其他既有區域次區域合作機制。對于到政局動蕩國家開展油氣合作,必須慎之又慎。最好聯合起來、組成“聯合艦隊”,共謀機遇、共擔風險。
三是政治支撐,市場運作。既要充分發揮國家政治關系和順的支撐作用及政府部門的協調、指導和監管作用,又要堅持市場經濟原則、遵循市場經濟規律,尊重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企業的主體作用。既要談友好,談共同發展、共同能源安全,又要在商言商,確保雙方、多方都能獲得合理的收益。在能源資源戰略屬性日益突出的情況下,一味追求控股往往脫離實際,并且可能要付出很高的經濟和政治代價、承受巨大投資風險,似應予以淡化。
四要合作共贏,綜合收益。必須吃透“一帶一路”倡議的宗旨和理念,把“合作共贏”切實貫穿于合作全過程;否則,任何能源合作都難以持續,更談不上獲取經濟效益和政治效益。要踐行“新型義利觀”,切實做到有予有取、多予少取,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干“抓一把就走”的蠢事。盡可能提高能源資源產地深加工水平,將更多的附加值留給對方。特別要突出合作的科技含量,用好我們技術相對先進的優勢。要強化生態環境保護意識,嚴格執行環保標準,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給合作對象國留下青山綠水。還要努力樹立“文明誠信”的企業形象,積極參與當地公益事業,夯實項目合作的民意基礎。既要在商言商,爭取盡可能大的商業利益,又要樹立戰略收益重于商業收益的觀念,努力服務于國家能源安全及其他戰略利益,例如增強國家的政治經濟安全影響力、促進“一帶一路”其他合作項目的推進。
五是因地制宜,靈活運作。對象國資源優勢不同、發展需求不同、宏觀環境不同,因而“一帶一路”能源合作必須貫徹因地制宜、靈活運作的方針。宜油氣則油氣,宜水電則水電,宜新能源則新能源,宜多邊則多邊,宜雙邊則雙邊。既要抓住能源資源的勘探開發合作,又要加強能源資源的深加工技術、裝備與工程服務合作。特別要重視帶動對象國勞動密集型產業的發展、居民就業的擴大。還要大力推動核電、風電、太陽能等清潔可再生能源合作。如此方能增強能源合作的吸引力,調動對方能源合作的積極性。
(作者系中國國際問題基金會能源外交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