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委8月30日正式出臺光伏上網電價補貼政策,其中集中式光伏電站全國分為三類,分別執行每千瓦時0.9元、0.95元、1元的電價標準,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電價補貼標準為每千瓦時0.42元。而今年3月份發改委曾下發《關于完善光伏發電價格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見稿),規定對分布式光伏發電實行按照發電量補貼的政策,補貼標準為每千瓦時0.35元。
通知指出,分區標桿上網電價政策適用于今年9月1日后備案(核準),以及9月1日前備案(核準)但于2014年1月1日及以后投運的光伏電站項目,電價補貼標準適用于除享受中央財政投資補貼之外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標桿上網電價和電價補貼標準的執行期限原則上為20年。
今年3月,國家發改委下發《關于完善光伏發電價格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見稿),規定對分布式光伏發電實行按照發電量補貼的政策,補貼標準為每千瓦時0.35元。
在大型光伏電站方面,征求意見稿曾給出了四個不同的上網電價:Ⅰ類資源區0.75元/千瓦時;Ⅱ類資源區0.85元/千瓦;Ⅲ類資源區0.95元/千瓦時;Ⅳ類資源區1元/千瓦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