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蘇能源監管辦會同省能源局發文,將委托國家太陽能光伏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開展2016年省光伏“領跑者”計劃項目光伏組件和逆變器轉換效率檢測工作。
2016年7月,省發展改革委印發了《關于開展2016年度省光伏“領跑者”計劃優選工作的通知》(蘇發改能源發〔2016〕818號)、《關于分解下達2016年度光伏電站新增建設規模和組織編制實施方案的通知》(蘇發改能源發〔2016〕825號)。同年8月,在國家能源局江蘇監管辦和省紀委派駐省發展改革委紀檢組監督下,省發展改革委組織部門專家和業內專家開展了2016年度省光伏“領跑者”計劃項目優選評議工作,組織開展了30萬千瓦省光伏“領跑者”計劃優選工作。9月,省發展改革委、省物價局印發《關于確定2016年度省光伏“領跑者”計劃項目的通知》(蘇發改能源發〔2016〕1098號),確定淮安金湖陳橋漁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50MW)等8個項目為2016年度省光伏“領跑者”計劃項目。
為切實加強對省光伏“領跑者”計劃項目的事中事后監管,保障“領跑者”計劃項目有效實施,促進產業技術進步,推動發電成本下降,按照蘇發改能源發〔2016〕818號、1098號文等相關規定,江蘇能源監管辦會同省能源局委托國家太陽能光伏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開展“領跑者”計劃項目的光伏組件和逆變器轉換效率的檢測工作,以檢驗相關的技術參數是否達到申報材料承諾的水平。國家太陽能光伏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將按照委托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結合項目具體實施情況適時檢測,并在每個項目檢測結束后,形成專題檢測報告,報送江蘇能源監管辦和江蘇省能源局。
此次檢測結果將為后期確定項目上網電價及發電補貼提供依據,并將在優選2017年省光伏“領跑者”計劃項目時作為重要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