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發展改革委(局),國網河北省電力公司、國網冀北電力有限公司:
為規范光伏發電項目管理,按照《關于當前全省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情況的通報》(冀發改能源〔2016〕969號)要求,經組織各市對2014年列入建設計劃的備案光伏發電項目進行清理,現就取消部分項目建設計劃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截至今年10月底,列入計劃,且備案證有效期(兩年)內未開工的6個項目、備案容量13萬千瓦(詳見附表),取消建設計劃,不再辦理備案延期。
二、對備案證已到期,雖已開工建設但無實質性進展的項目,下一步將視建設情況,再進行進一步清理。
三、對列入2015年建設計劃,未開工或前期工作無實質性進展的項目,待備案證到期后也將取消建設計劃,不再辦理備案延期。
附件:取消部分建設計劃項目表
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