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上市公司的定增和債券發行大多集中在去年,且數額不小。而今年以來,包括定增和發債在內的直接融資企業數目依然很大,這或許與去年秋季之后光伏市場的火爆不無關系,各家公司都在加大電站投入及生產基地建設規模。
但是,隨著限電、客戶協調及公司經營本身變化等影響,本來募投的項目突然被取消,甚至還有企業一邊說經營“缺錢”要補充流動資金,一邊還在投資理財。
包括債券和股權兩種形式的“直接融資”是資本市場的重要功能之一,解決了企業資金籌措的難題。此外,光伏企業如今在銀行貸款部門并不受追捧,如果一家公司能在A股上市,其品牌影響力也會影響銀行的評判,在短期和長期貸款、授信等方面給予便利。《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統計發現,已做直接融資的光伏企業包括了京運通(601908.SH)、愛康科技(002610.SZ)、向日葵(300111.SZ)、協鑫集成(002506.SZ)、隆基股份(601012.SH)等。
以上市時間較長的特變電工(600089.SH)為例,從1997年6月18日進入A股市場以來,借助于資本市場近20年,總計融資了378.391億元,首發、發債和股權融資等直接融資額189.17億元,占整體募資額的49.99%;間接融資為189.2179億元(其中新增貸款為60.0259億元,新增長期貸款129.1億元)。
新上市4年多的隆基股份也不例外。短短幾年累計募資額高達45.772億元,除了首發15.75億元之外,股權再融資19.6億元,發債融資10億元。隆基股份也在數年時間從原來并不出名的單晶硅片廠商一躍成為行業中不可忽視的一股力量。
但是,在融資過程中及完成后,都會有各種問題令投資者不解。
近期,京運通接到了上交所的問詢函件,此前進行定增21.55億元的募投項目發生了變更,需上報變更募資投向的具體原因、變更必要性、啟動募投項目時的可行性論證是否充分等內容。
京運通的原計劃是,將募投資金用于嘉興-海寧地區50MW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嘉興-平湖地區50MW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嘉興-桐鄉地區50MW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年產300萬套國V高效凈化汽車尾氣的稀土催化劑項目,部分資金用于補充流動資金。
然而,今年7月23日,京運通的一則公告讓投資者有些驚訝,其終止實施部分定增募投項目,并將節余資金5.12億元永久補充公司流動資金。公告顯示,截至目前,原計劃定增募投的嘉興地區計劃規模合計150MW的三個分布式光伏電站實際只完成109MW,而公司決定不再實施剩余的41MW。
這一幕似曾相識。2015年,隆基股份做了一場定向增發。錢拿到后同樣調整了募投計劃。而愛康科技因部分并網項目變化,也出現了變更募集資金用途的情況。
到底是什么原因使這些公司紛紛改變了初衷?
原來,部分地面或者屋頂電站項目因限電原因無法實施,而有的企業前期也準備不足,甚至企業本身的經營計劃發生變更、客戶經營變化也較大等原因,都造成了募投方向的重大調整。
愛康科技就在解釋終止甘肅酒泉項目時說,“(其)立項后,酒泉地區發生了較為嚴重的棄光限電問題,公司認為2016年酒泉地區限電形勢依然嚴峻、預計甘肅酒泉項目建成后短期內無法實現預期收益。”
隆基股份也曾指出,其銀川隆基 2GW 單晶硅片項目的實施方式“由新建廠房變更為使用西安隆基、無錫隆基現有廠房”;同時,由于切片機選型的調整,將原采購的“124 臺”切片機購置計劃變為采購“94臺”新型切片機,一輪定向募資下來,拿到了19.2億元的資金凈額,尚未使用的募資金額在2015年年底還有6.17億元。
而對于補充流動資金方面,質疑也同樣存在。
此前,京運通在已擁有15億元閑置募集資金的情況下還要進行5.12億元的補充流動資金,與隆基股份的情況如出一轍。2015年7月,隆基股份通過了將部分閑置資金用于理財投資的議案,但公司依然在新一輪再融資申請中稱自己的流動資金不足,要進行補充,“2015年1-9月,公司經營活動產生現金流量凈額為-6.1397億元,公司流動資金缺口較大。雖然公司通過采取加快資金周轉、利用銀行貸款融資、融資租賃以及實際控制人股票質押融資等一系列措施補充流動資金,但流動資金緊張的狀況未得到根本緩解。”
對于上述現象,京運通解釋道:募投項目的投入是陸續進行的,工程付款有一定周期性,為了盡可能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公司陸續使用閑置募集資金購買了銀行理財產品。公司購買的銀行理財產品均為30天~103天的短期產品,將暫時閑置的部分募投資金進行現金管理能夠獲得一定的投資效益,不會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實施,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行為。
充分利用資本市場融資,進行企業擴大再生產、投入新的電站項目無可厚非,這也是資本市場的主要功能之一。但是一位基金從業者表示,在融資方面證監會正在從嚴管理,企業本身也應嚴格控制資金的流向。
一位上市企業負責人則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說,好的項目會毫不猶豫去做融資,但融資來的錢也是沉甸甸的,“這方面我們比較謹慎。”
有媒體報道稱,近期證監會官員在保薦機構專題培訓會議上指出,企業再融資募集所得資金不鼓勵用于補充流動資金和償還銀行貸款,并需詳細披露募集資金的實際投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