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簡稱“工信部”)網站公示了符合《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第五批企業名單,江蘇核新太陽能電力有限公司、江蘇林洋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大全新能源有限公司、上能電氣有限公司、浙江昱能科技有限公司等13家企業榜上有名。該規范的出臺意味著光伏行業將開始新一輪整合。在此過程中,技術不精及債務負擔過重的企業可能成為破產重組對象,而擁有核心競爭力的企業將因此做大做強。
與此同時,在國家能源局6月13日對外發布的《關于下達2016年光伏發電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中,對冬奧會光伏廊道、煤沉陷區等8個光伏領跑技術基地建設繼續實行“領跑者”技術標準,這對光伏設備制造企業來說,既是機遇,也是挑戰。整體而言,我國光伏設備行業開始進入拼質量、拼效率的“領跑者”時代。
提高門檻促進行業集中度提升
按照《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規定,光伏制造企業按產品類型在產能方面設定了準入標準,包括多晶硅項目每期規模大于3000噸/年;硅錠年產能不低于1000噸;硅棒年產能不低于1000噸;硅片年產能不低于5000萬片;晶硅電池年產能不低于200兆瓦;晶硅電池組件年產能不低于200兆瓦;薄膜電池組件年產能不低于50兆瓦。
嚴格控制新上單純擴大產能的光伏制造項目,新建和改擴建光伏制造項目,最低資本金比例為20%;光伏制造企業需具有省級以上獨立研發機構、技術中心或高新技術企業資質,每年用于研發及工藝改進的費用不低于總銷售額的3%且不少于1000萬元。同時明確了現有及新建和改擴建企業及項目產品需滿足的生產條件,明確了光伏制造項目能耗、水耗指標;而廢氣、廢水排放應符合國家和地方大氣及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和總量控制要求。
更重要的是,對光伏制造企業及項目的投資、土地供應、環評、節能評估、質量監督、安全監管、信貸授信等管理應依據《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不符合標準的企業及項目,其產品不得享受出口退稅、國內應用扶持等政策支持。
未來,工信部將在抽查,實行社會監督、動態管理的基礎上定期公告符合條件的企業名單,而針對違反相關規定的企業及項目,將被撤銷公告資格。
“準入標準從資信、產能、效率、銷售、研發、質量、安全、環保等各個方面,對光伏企業整體實力做了全面的評價和考量,南京大全新能源憑借良好的銷售業績、先進的生產管理水平和領先的軟硬件條件很好地滿足了這些要求,進入符合《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第五批企業名單。”南京大全新能源有限公司總經理常志祥告訴記者。
“領跑者”技術產品將批量應用
相比“多晶硅組件光電轉換效率和單晶硅組件光電轉換效率分別不低于15.5%和16%,第一年內衰減分別不高于2.5%和3%,之后每年衰減均不能高于0.7%,項目全生命周期內衰減都不能高于20%”的準入標準,冬奧會光伏廊道、煤沉陷區等8個光伏領跑技術基地建設對于設備的要求更高,要全面執行國家能源局、工信部、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發揮市場作用促進光伏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的意見》“領跑者”計劃技術標準,多晶硅電池組件和單晶硅電池組件的光電轉換效率不低于16.5%和17%。
對于逆變器而言,示范基地逆變器的最高轉換效率不低于99%;逆變器的中國效率不低于98.1%;集中式逆變器啟動電壓不高于480伏。組串式逆變器啟動電壓不高于200伏;逆變器的最高輸入電壓不低于1000伏。
示范基地光伏電站首年系統效率不低于81%。當年太陽總輻射量不低于5464兆焦/平方米時,100兆瓦容量光伏電站第一年發電量(關口上網電量)不少于15000萬千瓦時,太陽能輻射量及電站裝機容量不同時,按比例類推。光伏電站系統效率的考核由信息管理系統所采集的數據進行檢驗。
“目前,我國光伏產業發展面臨的結構性矛盾依然突出,制造業競爭力提升乏力、光伏企業融資困難、發電補貼與系統成本、裝機容量聯動機制亟待健全等。”常志祥介紹說,全行業要在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布局,一是科學制定光伏發電目標,引導部門協同合作;二是加強行業協會力量,制定和完善光伏產品標準;三是引導產業兼并重組,制止行業惡性競爭;四是加強銀企對話溝通,提高金融支持力度;五是完善相關體制機制,推動分布式光伏發電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