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國家能源局、國開行及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聯合下發了《關于實施光伏發電扶貧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在2020年之前,重點在前期開展試點的、光照條件好的16個省的471個縣約3.5萬個建檔立卡貧困村,以整村推進的方式,保障200萬建檔立卡無勞動能力貧困戶(包括殘疾人)每年每戶增加收入3000元以上。
近年來,光伏產業在扶貧工作中的重要性日益凸顯。一系列扶持政策的頒布,不僅加速推動了貧困地區的脫貧致富,更為光伏產業的發展注入強勁動力。
因地制宜選擇發展模式
目前我國的光伏扶貧電站主要可分為3種模式:戶用光伏電站、村用光伏電站和大規模地面電站。
戶用光伏電站,主要利用貧困戶家中的屋頂、院中空地建設幾千瓦的小型光伏電站,收益全部歸貧困戶所有。村用光伏電站,主要利用村中的空余土地建設幾百千瓦級的光伏電站,收益由村集體和貧困戶按比例分配。大規模地面電站,主要利用貧困地區的荒山空地建設10兆瓦以上的大型光伏電站,還可發展農光互補、漁光互補等多種產業合作模式。
“戶用光伏電站這一扶貧模式,操作難度最大,經濟效益最低。”談及光伏扶貧的不同發展模式,科諾偉業董事長、中國科學院電工研究所研究員許洪華表示。
根據安徽省金寨縣扶貧辦的統計,為一個貧困戶安裝一座3000瓦的光伏發電站,每年平均可增加收入3000元左右;為一個貧困村安裝一座60000瓦的光伏發電站,每年可增加收入6~7萬元。而大規模地面光伏電站的建立,更將帶動地區經濟的綜合發展。
在貧困戶屋頂或家中搭建電站,工程強度是最大的。農村的房屋周圍多有樹木,一些農舍屋頂的構造也并不一定適合安裝光伏板,為光伏電站的標準化建造帶來很大麻煩。若按照每個貧困戶的需求來定制光伏電站建設,則會大大提高建設成本。
“光伏扶貧工作很有前景,也一定可以做好。”許洪華很有信心,進行扶貧規劃時要先經過實地調查,根據貧困地區的實際情況量體裁衣,因地制宜選擇更適合的發展模式,光伏產業就一定可以帶動我國貧困地區經濟發展,走上小康之路。
“共贏”推進扶貧進展
自2015年中央扶貧工作會議中被確認為“十三五”精準扶貧模式之一,光伏扶貧工作正在得到國家各級政府越來越多的政策支持。然而,資金短缺的問題對扶貧工作的阻礙作用也愈加明顯。
盡管政府和企業已經承擔了大半費用,多數地區的貧困戶依然需要承擔幾千元的初始建設成本。這筆在發達地區不算龐大的費用,成了貧困戶心中的老大難。扶貧試點時期,很多地區采用的政府出錢、企業捐助的方式也并不存在長期、廣泛實施推行的可能。
許洪華認為:“要推動光伏扶貧工作的進展,就不能讓他們只是‘做貢獻’,而要通過政策、商業等手段,讓企業同時獲利。”
目前,貧困省區主要是采用“搭送”地面電站建設配額的方式吸引企業投資——通過公開采購的方式,社會資本可以通過競爭獲得建設扶貧光伏電站及配套光伏電站的建設指標。這種PPP模式不僅大大提高了社會資本的參與積極性,也為解決光伏扶貧項目的融資問題提供了一條新的途徑。
與此同時,貧困戶也可以通過土地、勞力入股的方式減少資金投入,進而降低政府、光伏企業、貧困戶的資金壓力,推動光伏扶貧工作的快速進行。
2015年,我國光伏扶貧試點工作收到了很大成效。全國建設規模達到1836兆瓦,年均收益22.6億元,近43萬建檔立卡貧困戶實現增收,解決了956個貧困村無集體收入的問題。
國務院扶貧辦開發指導司處長張洪波告訴記者:“光伏電站在增加貧困農戶收入的同時,也為村集體的收入帶來了一定增長,在貧困地區被形象地稱為‘小銀行’。”光伏產業著力“造血”貧困地區經濟,給予了貧困戶一把打開財富之門的金鑰匙,更將為行業發展帶來難得的上升機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