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近出臺的電力體制改革的配套文件中,為一直困擾光伏電站的頑疾——“棄光”,給出了相應的解決思路。
根據《關于有序放開發用電計劃的實施意見》,在發電計劃和調度中將優先安排可再生能源發電,并將加強可再生能源電力外送消納,提高跨省跨區送受電中可再生能源電量比例。
與此同時,還將建立適應可再生能源大規模發展、促進可再生能源消納的市場機制,鼓勵可再生能源參與電力市場,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納能力。
而針對光伏發電的發電區與用電區分離的這一特征,則表示,將建立電力用戶參與的輔助服務分擔機制,積極開展跨省跨區輔助服務交易,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納能力。
不過,盡管相關部門已經明確給出了“限電”的解決思路,但從其相關措辭來看,對光伏發電的所有電量并非是照單全收、100%完全上網,而只是保證將光伏電站維持在某一個合理的收益率之內的電量給予完全上網。
換句話說,對于光伏電站而言,極有可能會就此如同其他行業一樣,進入一個收益率相對穩定的時代,也不排除是“微利”時代,尤其是在電力行業告別“壟斷”還原其商品屬性的這一大環境下。
“限電”是體制機制問題
對于近幾年的光伏電站而言,“限電”可謂是一個頗為頭疼的頑疾,這其中尤以地面電站發展迅速的西北幾個省份較為嚴重。
資料顯示,在最受關注的“限電”中,新疆以及甘肅的情況較為嚴重,占了全國全部棄光的93%,其中,甘肅省棄光電量17.6億千瓦時,棄光率28%,新疆(含兵團)棄光電量10.4億千瓦時,棄光率20%。
有業內人士還透露,除了被國家能源局點名的新疆和甘肅外,近來風頭正勁的寧夏的情況同樣也很嚴重。
不過,在以往的就“限電”這一問題的成因上,大都歸咎于發展速度過快以及與電網建設不匹配、當地的消納能力不足、調峰問題等。
而在此次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負責人就電改推動可再生能源并網消納答記者問時則表示,近年來,并網消納問題始終是制約我國可再生能源發展的主要障礙。今年以來新能源消納形勢更加嚴峻,新能源與常規能源之間的運行矛盾不斷加劇。大量的棄風、棄光現象既造成了可再生能源資源的巨大浪費,削弱新能源行業發展動力和后勁,也嚴重影響國家加快生態文明建設戰略的實施和能源結構的調整步伐。在目前情況來看,除了技術因素外,出現并網消納問題更多是體制機制原因。
上述人士還表示,從一定程度上講,是否能夠有效解決棄風棄光棄水問題,將是考量本次電改成效的重要目標之一。近期出臺的6個電力體制改革配套文件也將落實可再生能源全額保障性收購放到了一個比較重要的位置,為從根本上解決棄風棄光棄水問題提供了政策基礎,是保障今后可再生能源產業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措施。
規模取勝
對于如何解決“限電”問題,官方此次也給出了相應的對錯,具體來看,主要涉及調度、跨區消納、調峰等。
在優先發電和調度方面,則包括在發電計劃和調度中將優先安排可再生能源發電,逐步放開常規火電等傳統化石能源的發電計劃,并將加強可再生能源電力外送消納,提高跨省跨區送受電中可再生能源電量比例。
而針對光伏發電的發電區與用電區分離的這一特征,則表示,將建立電力用戶參與的輔助服務分擔機制,積極開展跨省跨區輔助服務交易,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納能力。
在電力交易方面,則提出“形成促進可再生能源利用的市場機制。規劃內的可再生能源優先發電,優先發電合同可轉讓,鼓勵可再生能源參與電力市場,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納能力。”
此外,在調峰方面,也給出了相應的安排,要求自備電廠參與提供調峰等輔助服務,并推動可再生能源替代燃煤自備電廠發電。
不過,盡管相關部門已經明確給出了“限電”的解決思路,但從其相關措辭來看,對光伏發電的所有電量并非是照單全收、100%完全上網,而只是保證將光伏電站維持在某一個合理的收益率之內的電量給予完全上網。
在此次答記者問中,前述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負責人就表示,在存在新能源限電情況的地區,擬通過發電計劃方式優先安排一部分新能源保障性發電量,保障新能源項目合理收益的基本利用小時數。其余超出保障性范圍的新能源發電量鼓勵參與市場交易,通過市場競爭機制保障優先上網。
該人士還表示,通過這種保障性發電量的方式,既保障了新能源項目的基本收益,也將促進新能源產業的發展進步。
這也意味著,對于光伏電站而言,極有可能會就此如同其他行業一樣,進入一個收益率相對穩定的時代,也不排除是“微利”時代,尤其是在電力行業告別“壟斷”還原其商品屬性的這一大環境下。而對于光伏電站的經營者而言,這可能是一個“微利”處于常態的時代,是一個靠“規模取勝”或者依靠發電、售電側等綜合收益來獲得生存發展的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