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3月6日),加拿大邊境服務署(CBSA)對進口自中國的光伏組件和晶片反傾銷反補貼調查作出初裁。根據初裁結果,分別對包括天合光能、晶科能源以及無錫尚德在內的多家光伏企業征收9%至286%不等的“雙反”關稅。
去年12月5日,加拿大邊境服務署宣布正式啟動對來自中國的晶硅光伏組件和薄膜太陽能產品進行反補貼、反傾銷調查。今年2月3日,加拿大國際貿易法庭發布公告稱,對原產于或出口自中國的晶硅光伏組件和層壓件產品進行反傾銷和反補貼立案調查。
光伏行業專趙玉文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分析稱,“從初裁結果來看,懲罰措施較大,雖然這些企業對加拿大的出口量并不大,但是加拿大的‘雙反’還是會對入列榜單的光伏企業產生不小的影響。”
多家光伏企業“上榜”
3月6日,加拿大邊境服務署對進口自中國的光伏組件和晶片反傾銷反補貼調查作出初裁。根據加拿大方面提供的數據,分別對常州阿特斯、天合光能、無錫尚德等10多家企業進行征收“雙反”關稅。
其中,對阿特斯征收臨時臨時懲罰性關稅174.2%、對天合光能征收126.5%的“雙反”關稅、對合肥晶澳太陽能征收50.6%的“雙反”關稅、對晶科能源征收111.8%“雙反”關稅以及對無錫尚德征收202.5%的“雙反”關稅等。
去年10月1日,加拿大國內一些光伏產品生產企業代表加拿大光伏組件和薄片生產商,向加拿大邊境服務署提出申請,要求對來自中國的加拿大光伏組件或薄片產品啟動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
其中,被調查的產品包括原產于或出口自中國的由晶體硅光伏電池組成的光伏組件和薄片,包括與光伏組件的其他部分共同運輸或包裝的薄片,以及由非晶硅、碲化鎘或銅銦鎵硒制造的薄膜晶體硅產品。
同時,申請人申請的被調查補貼項目的內容包括:特殊經濟區優惠性補貼項目、貸款類項目、撥款類項目、所得稅項目、原材料和機器設備的關稅增值稅減免項目、政府低于公平市場價格提供貨物或服務項目(包括多晶硅、鋁型材、電、太陽能玻璃等)、土地使用費減免以及高于公平市場價格向國有企業銷售貨物等。
投訴者聲稱,因中國的補貼和傾銷造成加拿大本土企業損失和失去的市場份額,減少就業,導致破產和倒閉。
去年12月5日,加拿大邊境服務署宣布正式啟動對來自中國的晶硅光伏組件和薄膜太陽能產品啟動反補貼、反傾銷調查。
今年2月3日,加拿大國際貿易法庭發布公告稱,對原產于或出口自中國的晶硅光伏組件和層壓件產品進行反傾銷和反補貼立案調查,以確定涉案產品是否對加拿大國內產業造成了實質性損害或實質性損害威脅,直到3月6日初裁結果出爐。
業內建議企業積極應訴
隨著初裁結果出爐,加拿大邊境服務署將繼續對涉案產品進行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并將于今年6月3日公布“雙反”調查終裁結果。
就此次加拿大“雙反”初裁結果的影響,趙玉文表示,“雖然這些企業對加拿大的出口量并不大,但是加拿大的‘雙反’還是對入列榜單的光伏企業會有不小的影響。”
對于國內企業的影響,趙玉文分析稱,“中國光伏企業對加拿大出口光伏產品的數量整體并不大,并且未來幾年加拿大也不是中國光伏企業的主要出口市場,所以加拿大‘雙反’對中國光伏企業的沖擊并不大。”
在業內人士看來,加拿大雖然不是中國光伏產品出口的主要國家,但是加拿大對華光伏“雙反”的立案,很有可能吸引其他國家的跟進效仿,比如限制中國光伏企業在海外的出口等。
對此,趙玉文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美國光伏‘雙反’落地,加拿大‘雙反’緊隨其后,這很有可能吸引其他國家出臺更多嚴厲的措施限制中國光伏企業出口,這是中國光伏企業不能接受的局面。因此,應對加拿大的光伏‘雙反’,國內主管部門和光伏企業應該積極應訴,將影響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