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無人駕駛汽車在加州已合法上路,百度年底將推出無人駕駛汽車。奔馳、通用等廠商均明確無人駕駛汽車已無技術難點,3-5年內將推出實際產品。眾多消息似乎預示著無人駕駛汽車時代即將來臨。但從計世資訊(CCW Research)市場研究看來,技術之路好過,但非技術問題才是難點,無人駕駛汽車要走的路依然很長。
一重門:首要問題---法律法規門
盡管目前谷歌的無人駕駛汽車在美國加州等4個州合法上路,但這是在谷歌強大的公關背景、無人駕駛汽車有限應用(最高時速40碼,發動機蓋和擋風玻璃特殊處理,雙發動機冗余)的前提下。無人駕駛的法律法規制定存在諸多難點:首先,車輛檢測上,車輛的穩定性測試、安全性能測試、甚至是對車輛電路系統的檢測均極具挑戰,試圖出臺一套通用的檢測標準難度極高;其次,交通事故追責上,無人駕駛汽車引發的交通事故、交通違法行為,應該追責的是實際遙控人?還是車內座乘人?又或者是后臺汽車行駛規則制定方?同時,“駕駛逃逸”問題將更為突出。目前,美國已有將無人駕駛的功能劃分為0-4個等級的針對性管理,但整體仍處于“摸著石頭過河”狀態,而中國對此才剛剛起步。況且,任何一個法律法規的出臺和完善都是一個長期的過程,。
微評:即使在無人駕駛方面業已先行的美國,法律法規仍處于起步階段,要走過法律法規門任重道遠。
第二重門:長續發展----商業模式門
無人駕駛汽車對現有汽車提出了新的顛覆式創新,但同樣的,這種創新泰國超前以至于難以從現實中尋找到合適的商業模式。傳統霸主汽車廠商對于新貴IT廠商具有極大的競爭擔憂;保險公司對于無人駕駛汽車的權責認定細則基本一片空白;現有道路基礎設施還未實現實時聯網,任何數據信息的變化均可能導致無人駕駛汽車出現災難性的后果;汽車所引發的的安全風險極高,一個事故甚至可能導致一家公司直接破產,如此大的商業風險也必將讓投資人慎之又慎。
微評:對無人駕駛汽車的期待少一些或許對其發展更為有利,讓無人駕駛汽車的發展再沉淀沉淀。不要忘了那句話,步伐邁得太快容易扯著蛋。
第三重門:永恒探討---道德倫理門
與真人駕駛不同,無人駕駛的所有操作均是基于后臺的自動運算,這也抹殺了實際駕駛員“人性”的因素。廠商在設計駕駛規則時,也只是收集了海量數據進行運算,選擇“收益最大(也稱損失最小)”的選項。過去由人的應激本能做出的決策現在通過“收益最大化”的業務規則選擇,如何能保證這些業務規則符合“倫理”。比如,無人車左右各有一輛摩托車,一個是帶有頭盔的摩托手,一位是不帶頭盔的摩托手,當無可避免出現碰撞時,是選擇撞向戴頭盔的摩托手來保證損失最小么?如果是這樣,那么是否以后摩托手都應該避免戴頭盔以避免無妄之災。
簡評:類似這樣的倫理道德問題不勝枚舉,這將是無人駕駛汽車需要長期面對,而且可能是“無解”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