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隨著信息時代的疾進步伐,中國的網絡購物已從最初的“新生事物”發展成全社會參與、采用先進信息技術的交易方式,受到眾多消費者尤其是年輕人的青睞。有人說,網絡購物是流通領域繼百貨商店、超級市場、連鎖店之后的第四次革命。據統計,截至2013年12月,我國網絡零售交易規模達18851億元,同比增長42.8%;網購用戶3.12億,同比增長26.3%。
然而,由于網絡銷售模式具有虛擬性、隱蔽性和復雜性的特征,許多不法商家就通過網絡實施欺詐行為,販賣假冒偽劣產品。首善之區的北京,也不乏這樣的網店。
北京木樨園、大紅門一帶,聚集著眾多服裝鞋帽批發、零售市場,同時也有很多制作、加工服裝的小作坊。有些小作坊兼做“改標”生意。所謂“改標”就是更換服裝商標,也就是說,這些小作坊將一些批發商或網店店主從大紅門、木樨園服裝批發市場買的服裝原商標去掉,更換成自己公司的商標或者名牌商標。據了解,這一帶有些網店店主既沒有自己的服裝加工廠,也沒有與人合作的加工廠,卻堂而皇之地賣著“自主品牌”服裝。他們的貨源很多來自大紅門或木樨園服裝批發市場。在網上賣八九十元、上百元的服裝,是其在批發市場以二三十元買來的。有人形容這樣的服裝是“紙質服裝”,看起來漂亮,質量很差,穿一兩次就無法再穿了。
本版今日刊登的幾封來信,也反映了網購中存在的欺詐行為、虛假宣傳、假冒偽劣商品、消費者維權難等多方面的問題。由于網絡購物不像實體店購物那樣買賣雙方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而是“間接交易”,缺乏有力的證據支持和明確的違法行為主體,造成監管部門追究責任難、打擊處理難。一直以來,網絡購物成為監管盲區,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屢受侵害。資料顯示,在網購中,有超過半數的人遇到過商品與圖片不符的情況,有1/5的人買到過偽劣和殘損物品。
今年3月15日,國家工商總局實施了《網絡交易管理辦法》,這是迄今為止我國規范網絡交易“級別”最高的規定。雖然該管理辦法對網絡經營者的經營行為作出了規范,但由于是行政部門的“管理辦法”,未上升到法律層面,其權威性和約束力有限。我國至今未出臺一部規范網絡購物的法律,與網民數量超過6億、手機網民數量超過5億、每年網購交易額增速達到80%的現實極不相符,這也是近年來我國網購監管不力的原因之一。據了解,我國“電子商務法”正在起草中。但即使有了法律法規,沒有強有力的執行力,法律法規也會淪為紙上談兵。尤其是網絡交易,其數字化、虛擬性的特點不同于傳統的交易,無論是從執法程序(如調查取證)還是從執法人員業務水平(必須有網絡知識)來說,對管理部門都具有挑戰性。
網購不應是監管盲區。加強對網購的監管力度,政府責無旁貸。相信隨著網絡交易管理法律制度的建立健全,執法力度的逐步加大,我國網購環境會逐漸凈化,市場也將健康有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