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居民難忍深夜噪音襲擾,多次往大排檔潑水、丟廢品。大排檔老板使出“狠招”,在空地架起一個高清攝像頭監拍整棟樓。這一鬧劇在安徽合肥當涂支路某小區已僵持數日,此事還驚動了轄區警方。居民們稱,大排檔老板的做法侵犯了居民隱私權。大排檔老板稱,如果部分居民能不再高空拋物,他愿立刻撤掉攝像頭。私裝監控探頭監拍特定樓棟,是否侵犯了居民的隱私權?(7月15日《安徽商報》)
大排檔老板“私裝監控”,本質是淪為矛盾對抗的手段,很難稱得上正當。無論誰安裝監控,在滿足特定需求的前提下,都必須對公民隱私表現出應有謙抑原則,采取措施防止誤傷的出現。
監控成為以暴制暴的工具,超出了監控本有的功能,這本身更值得反思。大排檔老板與周邊居民的矛盾,并不復雜,這其實是城市公共生活空間、相鄰權的沖突。居民用高空拋物的方式來回擊大排檔的噪音侵擾,固然也是違法之舉,會對無辜食客帶來明顯傷害,也牽連到商家,蒙受賠償損失,但大排檔噪音擾民卻也是對居民正當權益的長期傷害,根源在于此,而由此誘發的“私裝監控”,則是與鄰為壑心理的升級加碼,無論私裝的監控拆除不拆除,于根本解決矛盾并不具實質意義。
諸如噪音、油煙、停車之類擾民現象,在城市比較普遍,相互權益交集的沖突,加劇了彼此心理的對立,反映在行為上則會出現各種泄憤與報復的相互傷害。解決好這些矛盾,恐怕需要進一步廓清城市公共空間,相互交集權益的界線、原則與優先保護的機制。相對而言,目前現有的法律法規,所涉及相鄰權益的規定,還顯得零碎、散亂,像個案噪音擾民之類的,大都由單一的行政管理來調節,對被侵害居民的保護作用比較有限,這也是每每發生類似問題,被侵害者不約而同選擇暴力對抗的直接原因。顯然,城市公共空間相鄰權益亟待補上法治綜合調節的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