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裹掉包、“恐怖包裹”等問題將有法治了。記者17日從廣州市法制辦獲悉,《廣州市寄遞企業內部安全防范工作規定》(下稱《工作規定》)已正式印發實施。根據要求,包括快遞在內的寄遞企業應在收寄、分揀、運輸、投遞等環節及重要部位安裝視頻安防監控系統,有條件的應與當地公安機關聯網。
企業安防監控系統要24小時運轉
什么是寄遞企業呢?《工作規定》開宗明義,寄遞企業就是指提供寄遞服務的郵政、快遞企業及分支機構。
根據規定,寄遞企業的重要部位與設施,主要包括營業網點、分揀場所、禁寄物品暫存處(室)、安防監控室、計算機(房)、數據中心、計算機信息系統、運輸車輛等。
根據要求,寄遞企業應當明確治安責任人,并根據內部治安保衛工作需要,設置治安保衛機構或者配備專職、**治安保衛人員;治安保衛重點單位的寄遞企業,應當設置治安保衛機構,配備專職治安保衛人員,并將治安保衛機構的設置和人員配備情況報主管公安機關備案。
與此同時,寄遞企業招聘員工,應核對身份,造冊登記,并積極配合公安、國家安全、郵政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寄遞企業應當落實崗前安全培訓制度,強化從業人員安全知識與技能的培訓、教育,使其具備與本崗位相適應的安全知識和處置技能。未經安全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值得一提的是,《工作規定》明確,寄遞企業應在收寄、分揀、運輸、投遞等環節及重要部位安裝視頻安防監控系統。監控系統必須明確由專人負責,實行24小時運轉,監控資料保存時間不少于30天,并按照郵政管理部門要求報送,有條件的應與當地公安機關聯網。
不過,廣州市社科院研究員彭澎表示,要有整套建設,至少提供場地,才能安裝監控,但實現難度大。更加現實的是,鼓勵大型老牌的快遞企業,提高收費。鼓勵快遞產業差異化發展,收費貴點的,但保證安全。
路邊寄快件要出示身份證,否則要重點查驗確認安全方可收寄
記者注意到,收寄環節有明確的安全防范要求。其中,營業網點對外公開的業務受理電話,必須具有來電顯示和錄音功能。
窗口收寄和攬收人員應嚴格執行禁寄物品規定和收寄驗視內件制度(除信件外)。員工發現快件(郵件)中有槍支、彈藥、毒品、核生化物質及其他疑似禁寄物品,應立即停止轉發和投遞,并依法向公安、國家安全、郵政管理、海關等部門報告。
除了應當如實填寫寄件人、收件人名址和寄遞物品的名稱、類別、數量等信息,如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需要寄件人提供有關書面憑證或者出示身份證明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要求寄件人提供憑證原件或者有效身份證件,核對無誤后,方可收寄。
《工作規定》要求,用戶拒絕驗視、拒不如實填寫快遞運單、拒不提供相應書面憑證或者不按照規定出示有效身份證件的,寄遞企業應不予收寄。
對在路邊、酒店、車站等人員流動場所收寄的快件,應當要求寄件人出示有效身份證件,如實登記寄遞物品、收件人和寄件人信息。對無法出示有效身份證件的,應當重點查驗,確認安全后方可收寄。這意味著路邊寄快件要出示身份證,否則就要查驗確認安全后再寄出去。
據要求,在分揀中心內的主要分揀場所必須有圍墻或建筑物理隔斷,出入口應安裝防盜安全門或門禁系統,并實行人、車分離;分揀中心應安裝視頻安防監控系統,出入口及主要操作區域全覆蓋;寄遞企業應當配備專門人員、安檢設備對郵件、快件實施安全檢查。
此外,處理寄遞服務信息的計算機(房)、信息系統、數據中心應當采取病毒防護、網絡攻擊防范、用戶身份登記、系統訪問控制、信息群發限制等信息保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