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交警大隊櫟社中隊昨天披露了一起電動車交通肇事逃逸案。騎無牌電動車在非機動車道上逆向行駛的四川籍女子趙某,引發交通事故致另一騎車人重傷后逃跑,被警方處以行政拘留,罰款1000元。接下去,她還得承擔事故賠償責任。據了解,傷者嚴某目前已花了3萬多元的醫療費。
上月12日下午5點左右,鄞州交警大隊櫟社中隊接到群眾報警稱,機場路與新典路交叉口發生了一起兩輛電動車相撞的事故,一方車主棄車逃了。民警趕到現場后發現,現場有兩輛撞翻的電動車,一名傷者躺在路邊,頭部出血較多。隨后,傷者嚴某被趕來的120救護車送往醫院救治。民警初步調查,認定這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然而,現場留下的線索并不多,只有一輛無牌的電動車,據此根本無法找到肇事者。事故發生點也沒有監控記錄,圍觀群眾看到的只是事故發生后的現場。此外,因事發突然,嚴某對肇事者也沒有太多記憶。據目擊者反映,肇事車主是一名女性,當時身上似乎穿了一件藍色的工作服。民警認為,這是一條重要線索:事發時恰好是下班高峰,肇事人會不會是附近的工廠女工?
民警立即對事發地周圍的工廠企業進行走訪。但事發地周圍有大大小小的工廠企業上百家,其中使用藍色工作服的有幾十家,光統計這些單位的電動車就有一萬多輛。為盡快查到肇事者,民警決定調看這些單位總計200多小時的監控錄像資料。看到第6家單位的監控錄像時,民警發現了其中一輛電動車與肇事車輛相似。
順著這條線索,查尋到車主。趙某,30多歲,四川人。事發當天,她騎著電動車回家。為圖方便,在非機動車道上逆向騎行,結果引發事故,迎面撞上了嚴某的電動車。因為車速過快,她跟嚴某都從各自車上甩了出去。她自己傷勢不重,在地上坐了幾分鐘后就起來了。看到嚴某躺在地上,頭上還流了很多血,但她覺得自己騎車沒錯,是嚴某自己撞上來,所以也沒報警就離開了。回家后,丈夫提醒她報案。她一方面感覺害怕,另一方面覺得自己沒錯,就一直耽擱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