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杜絕虛假車輛信息和頂替驗車,防止車輛信息被套用,維護車主權益,自2015年11月9日起,河北省滄州市規定機動車在年檢時,車主需持RFID車務通電子標簽,將車輛的相關數據上傳至車管所監控中心審核。無車輛電子標簽或混用電子標簽,將影響車主驗車。
此前,廣東省深圳市擬立法明確,在深圳市注冊登記的重型載貨汽車、半掛牽引車、危險貨物運輸車、建設施工單位散裝物料車、校車、教練車、從事道路營運的載客汽車,以及非本市注冊登記但上路行駛需向深圳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道路通行證的車輛等8種車輛,應當安裝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子標識。
電子標識是一種射頻識別技術,與現有交通管理技術配合使用的話,車輛識別的準確率將接近100%,所以它也被稱為機動車的“電子身份證”。汽車電子標識制度是指在車上安裝一個芯片,實現在高速運作狀態下識別到車子的電子身份。如此就可以有效實現汽車身份的識別、動態的監測和車流量的監測。汽車電子標識識別系統分為3個部分:標簽、閱讀器、后臺的應用管理系統。
應該說,汽車電子標識可以實現汽車身份的電子化管理,提升城市交通以及公路交通的信息感知和采集能力,將對未來城市的智能交通、服務公眾出行帶來巨大變革,更是汽車社會管理的必要之舉。
第一,現在城市交通擁堵和環境污染越來越嚴重。目前全國汽車保有量達2.6億輛,私家車有一半多,總數在1.5億輛左右。汽車保有量居前十位的城市涉及北京、成都、深圳、天津、上海、蘇州、廣州、重慶、杭州、鄭州。由于城市交通智能化滯后,導致城市交通擁堵,交通事故頻發。
第二,進入汽車社會,車輛多,不文明駕駛行為較普遍,無牌套牌、故意遮擋號牌行為很多,造成交警執法困難。現在交警采用的視頻、感應線圈、GPS等很多技術手段沒有辦法識別汽車身份,導致這些交通違法行為難以從根本上遏制。
汽車電子標識好比車輛的“電子身份證”,既可防止車輛套牌,又集成了進出小區門禁、停車收費、上路車況及停車位信息推送等功能,讓人們駕車出行更安全、更暢通。未來,相關部門還會將保險、機動車審驗、環保等多種車輛信息逐步集成到這張卡中,為市民提供“一站式”服務。一張小小的汽車電子標識,可以打包提供這么多服務,對于提升交通治理效能、交通安全系數可謂兩全其美。安裝電子標識是公安部在全國推行的加強機動車管理的一項重要措施,深圳市與江蘇省無錫市、京津冀地區同為第一批試點地區。此次深圳出臺地方性法規所列要求強制安裝電子標識的8類車輛主要是從車輛本身的危險性和對安全系數要求的角度出發,加強對特定車輛的規范和管理,以更好地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利益。
現代治理是多方共治,需要考慮多方利益,求得“最大公約數”。長期以來,人們談到的交通治理,往往是從管控的視角來說的,這一視角下的活動大多呈現為單向度的支配,在要求車主履行責任的同時卻缺少相應的服務。而在汽車社會視角下的交通治理活動呈現為平等互利,既要求車主履責,又能讓其享受服務。此次深圳被納入強制安裝范圍的8類車,多為特種車輛或特殊車輛。一旦電子標識在這些特殊車輛上得到大規模安裝,不僅公共部門的交通信息采集能力得到提升,這些特種車輛本身的守法行車意識和權利救濟能力亦將水漲船高。
汽車電子標識折射的治理新視角,符合公共服務導向的現代治理觀。而要跟上這種觀念的節拍,相關部門還得多多努力。安裝電子標識,對于智能交通,打擊涉車違規違法行為以及辦理各類涉車業務,都有諸多利好。目前,人們普遍擔心的是安裝電子標識之后的隱私保護問題,畢竟一旦安裝了電子標識,機動車就時刻處于被監督的狀態。如何在公共信息采集與私人信息保護之間取得巧妙平衡,考驗著電子標識技術的成熟度與公共部門的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