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報顯示,小米2018年第二季度收入同比增長68.3%至452.36億元,經調整利潤同比增長25.1%至21.17億元。小米上半年實現收入796.48億元,同比增長75.4%;經調整利潤38.16億元,同比增長62.2%。
《中國經營報》記者獲悉,智能手機貢獻小米上半年營業收入的七成左右。2018年第二季度,小米手機銷量達3200萬部,同比增長43.9%,大陸地區手機平均售價同比增長超25%。在銷量和平均售價的共同帶動下,小米手機收入由2017年第二季度的192.19億元增長58.7%至2018年第二季度的305.01億元。
財報稱,手機平均售價的提升,主要是受小米MIX2S、小米8系列等中高端旗艦機型在中國市場的銷量帶動。
此外,小米IoT及生活消費產品分部增長最為迅速,2018年第二季度收入達103.78億元,同比增長104.3%。其中,小米電視、小米筆記本電腦等主要IoT(物聯網)產品貢獻最大,銷售收入達41.78億元,同比增長147.2%。
2018年第二季度,小米互聯網服務收入同比增長63.6%至39.58億元。來自小米互聯網服務的每位用戶平均收入同比增長15.4%至19.1元。其中,廣告收入同比增長69.6%,互聯網增值服務收入同比增長54.1%。MIUI月活躍用戶同比增長41.7%至2.07億人。財報稱,互聯網服務收入增長主要是由于廣告收入增加。
小米在上市之前,一度因“是硬件廠商還是IoT科技型公司”的身份之差而飽受外界估值爭議。
有機構投資者曾向本報記者直言,互聯網服務收入貢獻小米營業收入、利潤的比重,互聯網服務業務內廣告、游戲、云服務等各類細分業務的發展狀況及潛力等表現,是衡量小米IoT科技型公司的集中體現。
“小米仍延續了此前三年廣告收入構成互聯網服務收入主動力的趨勢。這意味著以新物種自定義的小米距離互聯網服務收入結構多元化的道路仍有較長的路要走。”消費電子分析人士向謹稱,小米的互聯網服務收入如今與華為、OPPO、VIVO等國內手機硬件企業的互聯網收入構成仍無實質性區別。
在國際化業務方面,小米海外市場收入已占總收入的36.3%,2018年第二季度收入達164億元,同比增長151.7%。據Canalys數據顯示,小米手機繼續在印度保持銷售第一。截至2018年第二季度,小米手機在全球25個國家和地區躋身市場前五。
值得注意的是,小米2018年第二季度行政支出錄得104.57億元,同比增長達4469.55%。小米財報稱,這主要是由于2018年第二季度產生的一次性以股份為基礎的薪酬99億元。
此前小米在存托憑證招股說明書中披露,公司于2018年4月,向雷軍控制的Smart Mobile Holdings Limited 以1599美元的對價發行6395.96萬股B類普通股。該次股權激勵確認為98.27億元股份支付費用。小米方面彼時稱,公司授予雷軍的股權已經在上市之前發出,不會在上市后稀釋存托憑證持有人的權益。這意味著小米此次已向掌門人雷軍支付了該部分以股份為基礎的薪酬。
本報記者注意到,小米高級副總裁周受資、洪鋒、Jain Manu Kumar、劉德等10名核心高管均有尚未行使期權的B類普通股。該部分股票期權及限制性股票均在2018年2月1日前發出,鎖定期短則5年,長則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