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術為所有產品帶來革命性巨變。原先單純由機械和電子部件組成的產品,現在已進化為各種復雜的系統。硬件、傳感器、數據儲存裝置、微處理器和軟件,它們以多種多樣的方式組成新產品。在“競爭戰略之父”邁克爾·波特看來,借助計算能力和裝置迷你化技術的重大突破,這些“智能互聯產品”將開啟一個企業競爭的新時代,也就是IT技術帶來的第三波浪潮。
在這次浪潮中,那些截然不同的產品——智能互聯產品將顛覆現有的企業價值鏈,強迫企業重新思考自身的方方面面,甚至重構組織架構。不僅如此,智能互聯產品還將改變現有的產業結構和競爭本質,但在帶來新機遇的同時,也將企業暴露在新威脅之下?,F有行業版圖將被重塑,全新行業將會誕生。
但令波特感到遺憾的是,在這個物聯網時代里,大多數企業還都將注意力集中在“聯”上,而在波特看來,注意力其實應該在“物”上。也就是說,物聯網的真諦在于產品的新能力和其產生的數據所產生的新的競爭關系。因此,企業不應再局限于技術本身,而應聚焦于競爭本質的變化。
為此,波特提出了10大戰略選擇,它們分別是:
1.對于智能互聯產品,公司應開發哪一類的功能和特色?
由于傳感器和軟件數量的邊際成本較低(添加新功能的關鍵部件),產品云和其他基礎設施的固定成本較高,公司容易陷入“功能越全越好”的陷阱。但是,公司能夠提供大量的新功能不代表這些功能的客戶價值能超過它們的成本。當公司展開“看誰功能全”的競賽,它們之間的戰略差異就會逐漸消失,陷入零和競爭的窘境。
企業該如何選擇提供的智能功能?有三條法則:那些能為客戶帶來真正價值,且成本相對較低的功能;對于不同市場分層,功能的價值也各異,因此在挑選功能時,公司必須先選擇要服務的客戶層;公司應該選擇能加強其戰略定位的功能。
2.產品應搭載多少功能?多少功能應該搭載在云端?
一旦決定提供的功能,公司就必須抉擇:每一種功能應該內置在產品中(會提高每一件產品的成本),還是通過云端提供,抑或同時采用兩種方式。除了成本這一基本因素,我們還要考慮以下幾個因素:響應時間、自動化程度、網絡可用性可靠性和安全性、產品使用的地點,用戶界面以及產品和服務的升級頻次。
3.公司應該采用開放還是封閉系統?
封閉系統的目的是迫使客戶從一家生產商購買一整套智能互聯系統。在封閉系統中,關鍵的界面都是獨家控制的,只有選定的合作方才能接入。與之相反,開放系統允許客戶自己組建方案,從涉及的產品到基礎平臺,客戶可以選擇不同公司的產品。開放系統內連接不同部分的界面是標準化且向外開放的,外部公司可以為系統開發新的應用。兩種方式各有利弊,需要企業相機抉擇,比如封閉系統可以獲得巨額利潤,但前提是企業必須要對整個生態圈掌握絕對的話語權。當然除了上述兩種模式,公司還可以采用混合模式,將一部分功能開放,同時對完全功能的使用進行限制。
4. 對于智能互聯產品的功能和基礎設施,公司應該進行內部開發還是外包給供應商和合作伙伴?
開發智能互聯產品所需的“技術矩陣”需要公司對人才、技術和基礎設施進行大規模投資,因為大多數制造企業都不具備上述資源。這些技能和資源不但奇貨可居,且供不應求。因此公司必須選擇哪些技術需要在公司內部開發和維護,哪些能外包給供應商和合作伙伴。此外在與外部伙伴合作時,公司應該為每一種技術選擇定制開發,還是采用現成的解決方案。
這兩種方式各有利弊,因此大多數企業選擇了混合制的方式。選擇內部開發的公司能掌握關鍵的技術和基礎設施,并能更好地控制產品的特色、功能和數據。此外,它們還能獲得關鍵的先發優勢,并有能力影響技術的發展方向。對于內部開發的公司,它們的學習曲線更加陡峭,這有利于保持競爭優勢。
需要注意的是,選擇也并非一成不變,在智能互聯的起步期,有實力的供應商數量有限,因此公司別無選擇,只能選擇內部開發或定制。如今在互聯系統、產品云、應用平臺以及數據分析等領域,一批在各自領域占據統治地位的供應商正不斷涌現。在這種環境下,內部開發的速度很難跟上外部供應商的腳步,如果公司執迷不悟,早期優勢甚至會變為劣勢。
5. 公司應該對哪些數據進行捕捉、保護和分析,從而實現客戶價值的最大化?
對于智能互聯產品,數據是價值創造和保持競爭優勢的基礎。然而收集數據需要傳感器,這會增加產品成本。同理,數據傳輸、存儲、保護和分析也會提高成本。要發現哪些類型的數據有最高的性價比,公司必須先回答以下問題:每一類數據如何為產品功能增添實際價值?數據如何提高公司在價值鏈中的效率?這些數據能否幫助企業理解并提升整個產品系統的性能?要優化數據功效,收集數據的頻率應該是多少?數據保存的時間該多長?
除此之外,公司還需考慮產品的完整性、安全性以及每類數據涉及的隱私風險和成本。當然戰略定位也是必須要考量的關鍵因素。
6. 公司應如何管理產品數據的所有權和接入權?
當公司選擇需要收集和分析的數據后,它必須選擇如何保護數據的所有權以及如何管理數據接入權。其中的關鍵在于搞清誰是數據的所有者。對于數據的所有權,公司有一系列不同的選擇。公司可以追求產品數據的完全所有制,也可以采用數據共同所有制。數據使用權也分為不同等級,包括可以使用但必須簽署保密協議(NDA);有權分享數據;有權銷售數據。數據所有權可以在明確的協議中提出,也可以通過產品細則或繁復的法律文件注明。盡管各個行業的數據收集越來越趨向透明,但正式的數據披露和所有權標準并沒有建立起來。
另外一種選擇是建立一個數據分享框架,為部件供應商提供運行狀態和性能等數據,但對地理位置等信息保密。限制供應商接入數據的權利也有其弊端,供應商無法全面地理解產品如何被使用,因此會拖慢創新流程。
7. 對于分銷渠道或服務網絡,公司是否應該采取部分或全面的“去中介化”戰略?
智能互聯產品為公司帶來更直接,更深入的客戶關系,這降低了對分銷渠道合作伙伴的需求。公司還可以對問題和故障進行診斷,甚至進行遠程修理,這降低了對服務網絡的依賴。將中介的作用最小化,公司能獲取到更多的收入和利潤。直接向消費者宣傳產品的價值,公司能加深消費者洞察,強化品牌影響力和用戶忠誠度。
8. 公司是否應該改變自身的商業模式?
傳統制造企業的商業模式主要聚焦于生產物理產品,通過銷售,產品的所有權轉移給客戶,從中獲得利潤。
智能互聯產品的出現徹底改變了這種古老的商業模式。通過對產品數據的收集和分析,制造商可以提前預測并修理故障,減少產品損壞的幾率。制造商優化產品性能和服務的能力得到前所未有的提升,一系列全新的商業模式成為可能,從更高的服務效率到PaaS模式——制造商保留產品所有權,并對產品的運營和售后成本負責,向客戶持續收取服務費用。這種模式下,制造商可以通過不斷改進產品,降低運營成本(例如減少能耗)和提高服務效率來提高利潤。
9. 公司是否應該開展新的業務,將數據出售給第三方?
在智能互聯的時代,公司會逐漸發現,他們積累的產品數據不僅對客戶有價值,對第三方實體也非常有價值。公司也可能發現,除了用來優化產品價值的數據,它們還能收集更多的對第三方實體有價值的數據。無論哪種情況,公司都有可能基于這些數據開展新的業務。
10.公司是否應該擴大業務范圍?
智能互聯產品不但會替代現有產品,更常常擴展行業的邊界。
產品系統和產品體系的出現,為企業提供了至少兩個關于業務范圍的戰略選擇,第一,公司的業務是否應該擴展到相關產品或體系中的其他部件。第二,公司是否應該提供一個技術平臺,連接所有相關的產品和信息,即便公司不生產或控制這些產品。為了抓住智能互聯產品的機遇,公司會試圖去生產相關產品,但生產新的產品會帶來風險,需要新的能力。在進入新領域前,公司要先設定一個清晰的價值主張。最好的情況是通過擴張產品線,實現相關產品的一體化設計,大幅提升產品和整體系統的性能。如果產品的優化無法通過單獨產品的設計實現,那么公司應轉向提供互聯功能,與其他公司生產的相關產品聯通,這種情況下,企業的成功取決于系統的工程設計,而非單獨產品的性能。
在上述10個方面,企業必須做出清晰的選擇,并且保證每個選擇都能相互一致,相互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