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起訴高通,高通反訴蘋果,雙方其實各有道理,不能單純說哪一方有錯,但我們應該關注的重點是什么:
1.蘋果是否需要按照行業既定規則辦事;
2.如果行業大部分玩家均遵守了同樣的潛規則,是否允許蘋果享有特權?
3.如果蘋果推翻了它所認為不合理的規則,諸多簽署授權許可的玩家是否會繼續遵守以前不合理的規則,還是背負道德罵名,做了一個不遵守規則的玩家?
有多少終端廠商有資本和技術積累跟高通叫板,打一場曠日持久的專利戰?現在看來也就蘋果了,不過,蘋果起訴高通、高通反訴不都是在維護自身的權益?
最近,吃瓜觀眾對此事展開了不同維度的評論,都有道理。
首先,comobs并不反對高通收取專利費,畢竟需要尊重知識產權;其次,蘋果不僅在美國,還在中國起訴高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及標準必要專利實施許可條件糾紛兩案,背后是自有研發實力、開放供應鏈的象征。
高通的反訴也證據滿滿,包括其指出的,在iPhone7手機中不充分使用高通Modem的性能……其總法律顧問指出,如果不是依靠高通的核心蜂窩技術,蘋果公司不可能打造出如此成功的iPhone系列手機。在經過10年歷史性的發展之后,蘋果公司卻拒絕承認這些技術廣受認可和持續性的價值。
高通的一番言論,通過反訴,吊打蘋果也不為過,也是在被迫應戰中采取了更加主動的方式。
像華為這樣的公司都在給高通支付專利費,才有了全球市場的發展。比如在《下一個倒下的會不會是華為》2012年第一版P74頁中提到,“2010年,華為向西方公司支付的專利許可費為2.22億美元。僅支付給美國高通公司的知識產權費用已累計超過6億美元。”
任正非曾說,華為只是通過購買的方式和支付專利許可費的方式,實現了產品的國際市場的市場準入,并在競爭的市場上逐步求得生存……沒有知識產權的嚴格保護,不通過保護使原創發明人享受應有的利益,就不會有人前仆后繼……,但任正非在2010年時也問道,什么時候可以不讓公司交專利許可費,以此鞭策華為研發。
但我們不應該以此忽視蘋果、高通訴訟案的重要性,或許大部分人認為,蘋果與高通的訴訟跟中國的用戶沒有什么關系。
不妨看待近期這幾個事件,未來和我們關系密切:
媒體報道,愛立信在5G必要專利方面,收取每部手持終端固定的專利費,高端手持設備為5美元每部,低端手持設備最低低至每部2.5美元;
中國電信和聯通共同推動六模全網通在全渠道的發展,希望在渠道、終端等方面掌控話語權;
從去年年底開始,各家運營商規劃2017年~2018年將推進NB-IoT和eMTC的商用,包括中國電信、中國移動明確前期采用NB-IoT商用為主,之后商用eMTC;
其實,在兩年前,國內相關部委對高通的反壟斷調查中提升了業界對知識產權的重視,根據之前對高通的行政處罰依據和決定:
也就是說,在中國市場上,大家并不認可“以整機批發凈售價”作為計算無線標準必要專利許可的基礎,同時也認為,高通當時采取了“較高許可費率”。
因此,單方面降低許可費率只是高通的一廂情愿,高通專利授權按照整機批發凈售價的65%收費,依然根本上依然阻礙了行業的有序發展,使得行業發展被迫走低,競爭門檻走高。
2017年Q1,本是存量換機高峰期,卻成為大多數國產手機發展慘淡的季節,手機終端廠商不得不為利潤空間博弈、站隊。
蘋果訴訟高通無不是尋求保持利潤空間的有效手段,很難說蘋果出于自身利益的角度做法有錯誤。所以,國產終端注重研發才是唯一出路,包括小米發力自研芯片、vivo布局5G等等均是積極應對舉措。
在2016年年中,筆者寫過一篇分析:按“整機批發凈售價”收取手機專利費的模式不合理,其中提及:
前些天,comobs寫過一篇《電信聯通再度聯手六模全網通,中國移動會加入嗎》,網友在文后問,為什么我只用其中的兩模卻要花6模的錢?
這的確是一個難以回答的問題。六模全網通對于中國電信是有效市場,對于聯通是聯合電信打擊中國移動的幫手,因此,六模全網通是中國電信和聯通促進競爭規格升級的手段。但六模全網通對于中國移動是不是多此一舉?
近日,有媒體稱,中國移動的4G+手機就是六模全網通手機,其實中國移動從2016年便支持了六模手機的發展,只不過稱謂是“五模及以上”。
筆者認為,因為國內有13億的用戶,國內終端市場應該更具包容性,不能僅僅只強調六模的重要性,三模等也是一種非常重要的終端形態,畢竟全球CDMA、GSM均在退網,國內的2G/3G市場,均在減容減頻,不過退網是長期過程。
其次,六模全網通究竟在國內是推薦標準,還是強制標準?
如果六模全網通是強制標準,那么,六模通過整機基準收專利費這一規則,相對三模需要“貢獻"太多不必要的專利費,壓縮了終端廠商微薄的利潤空間,對于2017年伊始的國產終端行業發展是極大的負擔。
如,在上述對高通的調查文件中,相關部門提及:
因此,作為存量用戶最大市場的中國移動,不應該過于跟風六模全網通手機的發展,應該為用戶降低購機成本,為終端廠家減負。
前年,筆者在《聯通電信共推六模全網通手機之九大看點》一文中提及:
對于六模全網通,中國電信和聯通這一年多的協同策略沒有錯,逼迫中國移動就范才能通過規模市場降低六模全網通的成本,但也需要看到上述市場的后續發展。
基于今年年底,中國移動、電信均有超過百萬4G基站,聯通接近百萬4G基站的發展進度,及中國電信近期推動800MHz VoLTE公版的發展,中國移動今年規劃發展1億VoLTE用戶的愿景,行業對于雙VoLTE手機的支持,筆者也寫過一篇分析,三模雙VoLTE手機2018年將普及,提及:
從六模全網通、蘋果訴訟高通(及反訴)案,以及高通被仲裁向黑莓退還8.15億美元專利費看,按照整機基準收取專利費的規則有望在2018年年內得到業界正確對待。
其次,筆者預計,三模VoLTE手機2018年將普及。如果4G網絡實現無縫覆蓋,VoLTE全網得到廣泛應用,那么,2018年業界推進GGE+TD-LTE兩模低成本終端的發展是有可能的。
畢竟在兩模手機中,高通并不具有太多的話語權,因此按整機收專利費的規則也不是高通說了算的。蘋果起訴高通只不過是利益之爭,而按整機收專利費的不合理性才是蘋果與高通訴訟案的關鍵所在。
如果按照整機收費的模式取消,兩模4G終端有望實現僅收4G專利費,用戶購買4G終端的成本將達到大幅度下降,從而有效提高換機率,給新興終端企業帶來更大的市場規模和利潤的提升。
再次,對于NB-IoT和eMTC的發展,此前筆者看好eMTC的前景,比如移動性、支持VoLTE等等特性,并認為eMTC對NB-IoT的替代效應,但如果NB-IoT首先在國內規模商用,eMTC的替代效應將轉化為互補效應。
其實,蘋果訴訟高通、高通反訴蘋果,對于推動手機行業未來采取何種收取專利許可費的模式,產生了積極的影響,無疑對于蜂窩物聯網行業的規模商用將具有借鑒意義,也將實質促進NB-IoT和eMTC市場的發展,未來蜂窩物聯網市場是否也會按照整機基準收取專利費?
對于NB-IoT而言,高通是華為的盟友。盡管業界希望NB-IoT模組盡快降至5美金以下的成本,但NB-IoT專利費是按照芯片自身成本的專利進行收費,還是按照模組的出廠成本基準的百分比收費,或是按照一個NB-IoT產品(水表、智能停車地磁)成本基準的百分比收費,也將實質影響到NB-IoT的發展規模,居然沒有媒體報道……
無疑,NB-IoT能否實現專利許可費用在產品成本中占極低比例,將有利于大規模推動NB-IoT的商用。在國內NB-IoT專利收費模式還并不清晰的現在,2G物聯網模組注重低成本依然是行業當下的首選。
那么,高通推eMTC和NB-IoT多模物聯網芯片,而非單模芯片,除了降低模組廠商商業的風險,是不是也夾雜了其他目的?但愿是筆者多想了。
再看看愛立信在手持終端中,5G必要專利只收取固定費用的做法,是否合理?
首先得明確什么是5G手持終端?手機之外的市場,究竟是兒童手表,一把搭載NB-IoT的萬元螺絲刀,還是搭載驍龍X50 Moedm的某款帶手柄+VR,或是搭載5G IoT芯片的共享單車?比如VR強調低時延+沉浸式體驗,但有的用戶會用5G手機進行VR,有的用戶只用5G手機發微信、朋友圈;兒童手表可能只需要低功耗的連接,大多時候出于睡眠狀態;共享單車需要頻繁的實施開鎖和定位……每種產品對于5G的需求特性均不一樣,固定的專利許可費是否足以體現各種產品對于5G必要專利的不同定位?
看來,未來500億連接的終端怎么收專利費成了難題,筆者建議,按照場景應用的服務次數收費……嗯,筆者也在瞎扯不是……
不過,弱國無外交,規則制定永遠掌握在強者手中,國內廠商在5G研發上需要足夠重視,才能實現對于行業發展的引領,并掌控一定話語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