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們這些紙媒人都知道移動互聯網的厲害。移動互聯網取代PC為主體的互聯網的時間非常快,iPhone是一個巨大的推手,應用程序爬滿了屏幕,打電話變成了最不重要的功能。隨后,人類的時間就被手機控制了,所有紙質的東西都逐漸“滾蛋”了,渠道發行量都成了廢話。互聯網沒有殺死的東西,移動互聯網都殺死了。8小時在電腦前的沖浪、端坐PC前的坐姿,被24小時、無固定姿態的玩手機所替代。
2、移動互聯網的核心主導機制之一是社交,從媒體人的角度看,社交變成了獲取和分享資訊的最重要來源,PC端最核心的搜索機制在移動端是被弱化了,即使搜索,我們也喜歡在微博里面搜索,很少有人拿著手機打開瀏覽器來搜索的。所以無論是谷歌還是百度,原來的搜索模型在移動端是很難直接平移。我們都清楚,以手機小屏構筑的空間里,是不適合pc端的通覽性做法,人們更熱衷是朋友間的推薦分享,是在社交空間的尋覓。
3、是不是移動端真的不存在搜索機制了?不是的,只不過PC那種常見方式是不可行的,再說一次,在小屏幕里面打開瀏覽器頻繁輸入關鍵詞,是可笑的。所以,移動端的搜索機制有兩個方向,一個是找到對應最懂行的人,對他follow,來達到信息鎖定的目的。或者找到一個社區,來對這個社區進行鎖定。
或者呢,直接對想知道的東西,比如對藥品進行圖像識別,即直接掃描它,來在云端進行匹配,這就是一種搜索。所見即所得。識別這個藥品的廠家來歷、流通環節、進貨價格。如果直接將結果導入到某個藥品網站,就是導購。再比如用手機對某某人臉進行識別,很流行的是標識該人的職業和地位。當然,主流是對人臉進行識別后,來匹配數據庫里面的人臉,從而甄別出恐怖分子。像谷歌這樣的巨頭精力都是放在“識別即搜索”上面,谷歌百度他們有大量的數據庫,他們一門心思將識別當做是移動端的“搜索”。從這個意義上說,沒有這些巨頭的條件,就不要走這個路子吧,識別作為移動端的搜索機制,是高門檻的事。
4、既然巨頭們都將識別的主流看做是一種“類搜索”。那就避開。我就考慮一些新方向。我們中學學數學,數學里面最常見的兩種關系,一種叫“求解”,一種叫“映射”,X=Y,這是求解,看到一張圖片。比如方便面,一掃描上面的殘缺圖片,得出是“統一牌方便面”,這叫“求解”,是X=Y;還是一種關系叫映射,f(x)—>y,一掃描方便面圖片,得到的是一個經過我們紙媒人精選的關于方便面行業的視頻報道,或者附近的快餐資訊速遞,供掃描者選擇。它的核心含義是,不是為了知道該方便面是什么牌子,而是通過感知掃描方便面的行為,來做人性化的映射關系。
簡單地說,映射關系,是我們這款叫做“世界3”的APP全部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