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民政部統一部署,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民政局及軍隊有關部門為殘疾軍人換發新式殘疾軍人證(換證通知已于2013年10月在民政部網站公布)。換證期間,新證舊證同時有效,自2015年1月1日起,舊證作廢。
新式殘疾軍人證封面與舊證有顯著差異,內頁紙張采用120克全息磁性開窗安全線,封底中央內嵌安裝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RFID專有防偽認證芯片。
新式殘疾軍人證專有防偽認證芯片由民政部門通過全國優撫信息管理系統寫入了殘疾軍人個人信息。新證的真偽鑒別,可通過殘疾軍人證專用核驗終端讀卡設備進行聯網核驗,可即時查詢殘疾軍人姓名、身份證號、殘疾等級、是否正常享受待遇等情況。殘疾軍人因使用殘疾軍人證而發生爭議的,應以民政系統查詢鑒定結果為準。
另外,為方便殘疾軍人購買火車票,新證封底下方同時外貼了鐵路優惠卡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