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對于汽車上的智能設備,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已經表明了自己新的態度:在駕駛時,除了必要時可以查看地圖,否則禁止使用智能電子設備。很顯然,智能手機,谷歌眼鏡及最近十分紅火的智能車載系統都在被禁止的范圍之內。
事情的起因是有個家伙因為在堵車時看了看他的iphone手機地圖,被征收了165美元的交通罰款。為此,他向加利福尼亞州法院提交了上訴,他辯解稱他并沒有違法交通法規,因為當時他并沒有使用手機與他人通話。人們以前經常在開車時查看紙質地圖,為什么地圖到了手機上就不同對待呢? 對于執法人員來說,這確實是個問題。
一方面是不斷發展的新技術,一方面是傳統的法律,這兩者的沖突導致了目前智能汽車在加州的停滯不前,以及交通部門的混亂執法。在美國的其他州和世界的其他國家,雖然法律有所不同,但局面同樣混亂。
對于智能汽車來說,局面就更為尷尬。目前谷歌和蘋果公司都在將自己的操作系統部署在智能汽車上,基于同一個操作系統平臺的汽車會將行駛中的數據反饋給系統終端,以此形成一個車聯網。但是,在采用高級的硬件設施,搭載智能的操作系統之后,汽車就變成了一種移動設備,可以運行各種應用及游戲,我們很難用傳統的交通法規來約束新一代的智能汽車。
從前,我們只是規定駕駛汽車時不允許接打電話,當汽車擁有這么多娛樂功能后,我們的交通法規又該做出什么樣的改變呢,從另一個角度來看,立法最重要的是公平,如果新的法規簡單粗暴地禁止人們使用智能汽車也是不現實和不合理的。
找到一種兩全其美的解決方案的途徑,可能來自于智能汽車本身,而不在于法律的修改,例如梅賽德斯奔馳的Splitview系統提供了兩個屏幕,其中一塊屏幕只能向用戶提供導航信息,交警如果要判定車主是否違規駕駛,只需確認車主在開車時另一塊屏幕是否打開就行了。
將來設備制造商們可能會與汽車制造商合作,找到一種嚴格的方法來檢測司機究竟有沒有在駕駛時進行不當的娛樂,在此之前,智能汽車和傳統的交通法規還將繼續存在一定的沖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