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衛生監督信息化建設,提升全市衛生行政執法效率,太原市將為衛生監管人員配備移動執法終端設備。配發的移動執法終端包括基礎性功能和業務性功能服務模塊兩部分。“基礎功能”可以實現監督人員實時通訊、文件瀏覽、郵件傳遞、信息群發。“業務功能”包括視頻監控、法規查詢、資料上傳、衛生監督全部執法文書的編輯制作和打印等功能。該設備通過互聯網與責任監督信息系統數據庫相連,對監管單位進行實時巡查、實時錄入,實現無紙化辦公。
據介紹,本次移動執法終端設備配置范圍為全市衛生系統承擔公共衛生監管職責的人員和衛生監督機構在編在崗衛生監督員,需做到24小時開機。設備配發后,在衛生監督執法工作中,監督員必須攜帶移動執法設備,如實記錄并上傳執法過程。同時,做好監督檢查登記存檔,切實加強對公共衛生的動態監管,進一步提高監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