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開始,各地政府、企業、運營商興建大型云計算數據中心的消息不絕于耳。
據不完全數據統計,我國各地政府投資建設成規模的云計算中心超過10個。與此同時,不少地方政府正在緊鑼密鼓地進行建設,或者制定規劃。
“云計算被認為是當前信息產業發展的制高點。誰占住了云計算,誰就抓住了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先機,誰就搶得了招商引資、刺激地方經濟發展的商機。因此,越來越多的政府上馬建設數據中心。”一位業內專家向記者分析了政府興建云計算數據中心的初衷。
這讓人不禁聯想起物聯網在我國初期發展時的場景。2009年,無錫建成全國第一個物聯網產業園,隨后,北京、杭州、廣州、上海乃至廊坊等地方政府紛紛表示要大力推進物聯網發展。
一時間,物聯網產業園如雨后春筍般冒出,而各地政府更是樂觀估計物聯網產業園的產值,甚至有人預測十年后其物聯網產業銷售額將超過1000億元。然而結果卻是大樓林立,空無實際項目或產業,淪為政府的“形象工程”。
因此,面對云計算數據中心的大規模建設,不少專家擔心物聯網發展初期的場景將再次發生。據了解,目前,我國非經營性數據中心的空置率已經接近40%。“從云計算的發展速度來看,目前的數據中心資源已經足夠利用,重復建設,只會造成資源浪費。”一位業內人士指出。
不過,同時有人指出,現有數據中心規模過小,不足以支撐云計算發展的需求。中國IDC圈總經理黃超介紹,中國現有的數據中心約占世界數量的12%,但超過500個機架的大型數據中心僅占全球大型數據中心的5%,美國的這一數據是50%。
一時間,“是剛需還是盲目跟風?”成為圍繞云計算數據中心發展的探討熱點。
冷思考一 是剛性需求還是盲目跟風?
背景:云計算浪潮之下,為搶占云計算發展先機,刺激地方經濟發展,政府紛紛上馬數據中心,一時間數據中心進入建設熱潮期。
根據Gartner調查數據顯示,截至2010年年底,我國各類數據中心總量約43萬個,可容納服務器共約500萬臺。而來自工信部電信研究院的數據顯示,截至2011年年底,我國經營性數據中心機房921個,面積約88萬平米,機柜數約17.7萬個,可容納服務器約200萬臺。
隨著云計算的快速發展,未來5年我國對數據中心流量處理能力的需求將增長7-10倍,數據中心機房面積需要再翻一番才能滿足云計算發展的需求。 因此,為搶占云計算發展先機,各地政府紛紛興建大規模的云計算數據中心,或者緊鑼密鼓地制定建設規劃。北京、廣州、上海、重慶等城市都聲稱要在“十二五”期間打造亞洲或世界最大的數據中心。
■專家建議
政府更應該發揮政策引導作用,制訂規范和標準,而數據中心建設則讓企業根據市場需求大膽推進。
——云計算專家委員會主任委員 李德毅
數據中心建設不能只追求規模,更應避免低層的重復建設和盲目規劃。
——云計算專家委員會委員會委員 劉鵬
冷思考二 如何合理規劃和建設數據中心?
背景:數據中心作為云計算的基礎,不可或缺,但我們不能一味地追求數據中心的量和規模,必須統籌規劃,循序漸進。
目前,在美國已經開始由政府主導,統籌規劃,合理的建設數據中心。第一步便是整合,將全國2000個數據中心減為1200個,同時適當擴大每個數據中心的規模,根據云計算的需求進行資源整合。
這對我國的數據中心建設提供了借鑒經驗。我國正處于數據中心快速發展時期,政府需要以云計算為準軸進行頂層規劃,避免重復建設。
清華大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系教授陳文光建議,各地政府應從實際出發,切忌一哄而上。
同時,建設數據中心應綜合考慮當地的氣候狀況及基礎設施條件,一方面選擇溫度較低的地區建設數據中心,減少數據中心對電能的依賴;另一方面,互聯網基礎設施、高新技術人才等因素也是必須考慮的問題。
此外,他指出,政府或企業在數據中心建設過程中,應做到守法經營,不能擅自更改土地用途,防止云計算中心成為云房地產。
日前,工信部下發《通信業“十二五”發展規劃》,指出應綜合考慮能源供給、地域環境、網絡支撐、人才儲備、安全保障等因素,合理布局數據中心、云計算中心、CDN等互聯網應用基礎設施。積極發展云計算服務。統籌云計算基礎設施布局,鼓勵企業整合資源,共享共建云計算基礎設施。
目前,數據中心已經成為耗能大戶。根據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2009年所做的一項調查結果顯示:2009年我國服務器保有量約為366萬臺,服務器總耗電量約132億kWh,數據中心總耗電量約364億kWh,約占當年全國電力消耗總量的1%。
“如果我國數據中心保持當前的能效水平,服務器的平均功耗保持當前增速,2015年我國數據中心能耗將達到1000億kWh左右,相當于三峽電站一年的發電量;2020年將超過2500億kWh,或將超過當前全球數據中心的能耗總量。”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能源效率中心主任郁聰表示。
《通信業“十二五”發展規劃》提出,新建大型云計算數據中心的PUE值應達到1.5以下。
因此,綠色數據中心建設顯得尤為迫切。目前,很多企業選擇在地方偏遠、溫度寒冷的地方建設數據中心,最大限度的降低其對能源的消耗。
郁聰也建議,政府應開展數據中心優化布局試點。通過地區規劃、行業發展指導意見、電價優惠、稅收優惠等措施,引導現有部分數據中心和新增數據中心向西部和北部適宜的地區布局。
此外,郁聰建議,建設數據中心應該貫徹執行數據中心能效相關標準。其次,建立數據中心能效檢測和標識機制。第三,加強數據中心節能技術的研發、示范和推廣。
目前,設備商已經推出多項數據中心節能產品或解決方案,利于政府建設綠色數據中心,政府應在建設中納入多種節能技術。
■專家建議
政府應開展數據中心優化布局試點。通過地區規劃、行業發展指導意見、電價優惠、稅收優惠等措施,引導現有部分數據中心和新增數據中心向西部和北部適宜的地區布局。
——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能源效率中心主任 郁聰
各地政府應從實際出發,切忌一哄而上。綜合考慮當地氣候狀況、基礎設施條件以及互聯網基礎設施、高新技術人才等因素。而且政府應做到守法經營,不能擅自更改土地用途,防止云計算中心成為云房地產。
——清華大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系教授 陳文光
冷思考三 離岸數據中心是否可取,如何發展?
背景:在云數據中心大規模建設的同時,有政府提出要建設離岸云數據中心,刺激當地云計算的快速發展。 在重慶,有著這么一個特別的區域,閑人一律免進。只有通過最嚴格的安檢措施,工作人員才可以進入。它的外圍,是由綠色植物和鐵柵欄組成的厚厚圍墻。在圍墻之上,是密集的監控攝像頭。
其實,這只是重慶建立的一個“云計算特區”,亦是中國唯一一個“離岸數據中心”。據了解,高墻內數據中心與國內互聯網物理隔離,不經防火墻長城,通過專用光纜直接連接國際互聯網。外商在這個“云特區”開展離岸數據業務。
截至目前,中國的離岸數據中心歷史幾乎為空白,歐美地區的數據處理外包業務,40%在日本,60%在新加坡、中國香港、印度和馬來西亞等地。
但是,隨著經濟全球化進入全新的發展階段,全球產業轉移的趨勢從制造業向服務業延伸,外包成為服務業全球化發展的重要趨勢。我國部分地方政府也希望借助建設離岸數據中心來承接國際服務外包業務轉移,加快地方經濟轉型、推進產業結構調整。
特別是在云數據中心大規模建設的同時,有政府提出要建設離岸云數據中心,刺激當地云計算的快速發展。
由于企業開展離岸數據中心業務的目的是為實現全球服務的一致性,這對監管政策有特殊需求,因此在不少專家看來,建設離岸數據中心會給我國帶來一定的安全風險,主要為信息安全、業務安全、網絡安全。
而這三種安全風險隨著離岸數據中心的業務模式不同而有所不同。來自電信研究院的專家認為,離岸數據中心主要有七種業務模式,一是IDC類業務,即離岸數據中心運營者對外提供IDC類業務,如機房出租、機架出租等,便于租用資源的企業面向最終用戶提供各種服務;二是企業自用數據中心,即離岸數據中心只對企業內部員工提供服務,用于企業內部辦公、產品研發、數據安全備份;三是企業后臺數據處理中心,即離岸數據中心不直接面向用戶,只響應前臺服務器提交過來的計算、存儲任務;四是服務外包平臺,即企業利用離岸數據中心建立軟件開發測試等,承接各種國際服務外包業務等;五是互聯網業務提供點,即企業通過離岸數據中心向互聯網用戶直接提供服務,如新聞、BBS等;六是云計算服務提供(SaaS)點,即企業利用全球部署的數據中心,采用云計算技術,向用戶提供應用層軟件服務;七是云計算服務提供(PaaS、IaaS)點,即企業利用全球部署的數據中心,采用云計算技術,向用戶提供基礎層或平臺層的服務。
工業和信息化部電信研究院規劃設計研究所副所長魯春叢指出,離岸數據中心業務開放與否要綜合考慮國家安全和經濟發展兩方面因素,在制定相對完善的安全保障方案前提下,建議采用優先試點、分步開放的原則,選擇1~2個試點。而且由于從一到七模式風險逐漸提高,可在開放業務模式一、二、三、四的基礎上,嘗試模式五、六,待積累一定經驗后開放模式七。
在不少地方政府看來,數據中心作為云計算發展的基礎,規模建設是剛性需求。然而,不同于傳統的數據中心,這些云計算數據中心規模龐大,號稱可以承載數百萬臺服務器,而一次性投資也需要千萬元人民幣乃至上億元。
而后期的運營成本則更為昂貴。統計數據顯示,一臺云計算服務器一年消耗約5000元的電費,運營一個裝載100萬臺服務器的云計算中心,僅電費一項支出就是50億元,顯然將使得緊張的能源形勢更為嚴峻。
而且,按照我國云計算的發展速度來看,如此龐大的數據中心將存在巨大的資源浪費問題。中國計算機用戶協會機房設備應用分會高級工程師宋家雨說:”我們建設云計算數據中心,不僅僅要有Center,更要有Data。“
在專家看來,我國云計算數據中心已經陷入一種“盲目無序”的建設狀態。 中國工程院院士、云計算專家委員會主任委員李德毅指出,“不少地方政府雖然將云計算定義為戰略性新興產業,但依然是采用原始的征地、蓋房子和招商引資,將云計算搞成第二個房地產。在產業政策引導錯誤的情況下,政府不作為甚至比作為更好。”
因此,在他看來,政府更應該發揮政策引導作用,制訂規范和標準,而數據中心建設則讓企業根據市場需求大膽推進。
云計算專家委員會委員會委員劉鵬亦指出,數據中心建設不能只追求規模,更應避免低層次的重復建設和盲目規劃。
■專家建議
離岸數據中心業務開放與否要綜合考慮國家安全和經濟發展兩方面因素,在制定相對完善的安全保障方案前提下,建議采用優先試點、分步開放的原則,選擇1~2個試點。
——工業和信息化部電信研究院規劃設計研究所副所長 魯春叢
■名詞解釋
什么是離岸數據中心?
目前我國電信業務分類目錄中沒有定義離岸數據中心業務,根據地方建設離岸數據中心的訴求,來自工業和信息化部電信研究院的專家認為離岸數據中心業務的定義應包含以下5點:
服務場所:在特定區域內(具備“境內關外”特點)利用相應的機房設施。
服務對象:只對境外用戶(包括企業用戶和個人用戶)提供服務。
服務提供企業:經營數據中心的企業以及入駐數據中心的企業可為外資,但必須在我國境內注冊,并符合相關規定。
服務內容信息:在保障國家安全的前提下,離岸數據中心內信息來去自由。
網絡連接:離岸數據中心網絡在境內應與國內網絡采取嚴格的物理隔離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