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共享數據急劇增長,政務部門在共享業務流轉和處理數據上人力物力成本越來越高,由此也影響了群眾辦事效率。不過,這一難題有望得到解決。記者5月20日從中山市司法局了解到,《中山市政務數據管理辦法》(下稱《辦法》)將于6月15日起實施,將促進我市政務數據橫向跨部門和縱向跨層級的統一匯聚、共享和管理。
據介紹,《辦法》主要從政務數據采集匯聚、共享開放、開發利用、更新維護,以及政務數據和政務信息化系統的安全保障活動等方面對我市政務數據進行全面規范。其中,《辦法》明確了市政務數據主管部門負責統籌建設中山市政務大數據中心,作為廣東省政務大數據中心的分節點,是全市政務數據的存儲備份、目錄管理、共享開放、應用服務以及與省級政務數據對接共享的信息技術平臺。
大數據時代,公民的個人信息并非可以隨意采集。《辦法》明確規定政務部門應當遵循合法、必要、適度原則,按照法定范圍和程序,采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有關數據。政務部門在采集政務數據過程中,應當依法履行告知義務。在辦理政務服務事項時,對通過政務大數據中心可以獲取的政務數據,不得要求行政相對人另行提供相關材料。
值得一提的是,《辦法》還明確了政務數據共享的需求導向原則,只有相關部門因履行職責需要,明確使用需求和數據用途后才可獲取履職所需的最少夠用的政務數據和具備完成職責所需最少的數據操作權限。該規定達到了推進政務數據共享的同時,加強數據安全防護、避免數據濫用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