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一直定義我的基礎設施。當我第一次聽到‘軟件定義數據中心’這個詞,我說,‘噢,什么時候不是由軟件定義的呢?’我撓撓后腦勺一直思考著答案,”Jon Toigo如是說。Jon Toigo是Toigo Partners International咨詢公司的CEO和首席分析師。
他說應用軟件的開發首先要觀察將要進行自動化的業務流程,然后考慮編碼的功能點,并有可能使用現成的軟件模塊以滿足需求。而基礎設施就是為那些自動化流程產生的數據提供整套駐留機制。
Toigo繼續說他認為軟件定義基礎設施的廠商并沒有清楚地闡釋它的優勢。
“我問他們,‘它比我們現有的工作方式有哪些優點或哪些不同?’”Toigo補充道:“它是另一種做事方式,但我不知道它是否更好更先進,或者不是。”
Toigo說軟件定義數據中心依賴3個核心概念:抽象化、資源池和自動化,以一套服務的方式對外提供數據中心的功能。但Toigo擔心這其實是用戶驅動型的解決方案,并且將來可能導致問題。
“這引起我前所未有的恐慌……并且成為為什么你需要災難恢復能力的一個最大用例,因為你將要讓客戶來決定如何建造他們的基礎設施。”Toigo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