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自由時報報道,臺灣公平會不接受高通提出行政和解要約、直接重罰二三四億元新臺幣。竹科網絡業高層分析,比較陸韓臺三地公平交易主管機關對高通案的裁罰,不管大陸或韓國,都是求取整體經濟及產業利益,臺灣公平會明顯不如人家,最終恐因小失大;假如高通案一拖久,臺廠不僅得繼續付專利費,手機品牌廠在5G世代恐被挨打好幾年,網絡廠也會失去5G基站的先機。
高通案拖延太久 臺廠將在5G時代落后?
中韓臺高通案裁罰比較表
這位熟悉國際手機大廠競爭生態的網通廠主管指出,高通長期對外收取整機售價五%的專利授權權利金,且要求專利反向授權、非必要專利也捆綁授權等,的確是不平等的授權方式,當然應該被罰,但三地的產業結構不同,怎么罰?就得整合相關機關意見,有整體策略的開罰。
這位主管直言,臺灣公平會敲鑼打鼓、還通知媒體要派攝影機,宣稱處以有史以來高罰額,但就產業來看,公平會的懲罰目的性不明確,也沒有考慮到國際競爭角度,對下游手機、網通設備廠商更是有害無利,且會拖延好幾年,缺乏時效、又延誤商機。
臺廠付更高授權費錯失5G商機
反觀大陸,對高通就采取和解方式解決。這位主管分析,如此解決態度相對明確,明顯是以扶植相關產業為優先;大陸廠商以前手機不能出口,小米曾因手機出口銷售印度而被告,最后只能躲在高通專利保護傘下突圍;和解后,高通專利授權降價打六五折,且不得反向授權、也不能跟非必要專利捆綁在一起授權,大陸手機廠付費給高通減少、條件也松綁,出口還有專利保護,對大陸而言才是利益。
臺灣公平會拒絕高通提出和解,這位主管說,如此臺廠將繼續付出比陸廠更高的專利授權費給高通,且訴訟案往往拖很久,這將影響臺廠5G商機,很難跟中廠公平競爭,網絡廠更會因此失去5G最關鍵傳輸速度的基站設備先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