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消息,據《東南早報》報道,華為終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為終端公司”)認為自己的專利被侵權,將三星(中國)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三星投資公司”)等被告起訴到泉州中院,索賠8000萬元。目前,泉州中院已受理此案。
除了三星,華為終端公司起訴的對象還有惠州三星電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惠州三星”)、天津三星通信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津三星”)、福建省某電訊公司及泉州某電器公司。
華為終端公司稱,2010年年初,公司就“一種可應用于終端組件顯示的處理方法和用戶設備”的技術方案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發明專利申請。經實質審查,該申請于2011年6月5日被授予發明專利權,專利號為ZL201010104157.0。該專利目前合法有效,受法律保護。該發明專利共有16項權利要求,涉及此案的有8項權利要求。
華為終端公司稱,經過分析,該公司發現三星的這些手機的技術特征與201010104157.0號發明專利權中的權利要求(合計8項)的所有技術特征一一對應。經過進一步深入調查分析,認為5被告共有16款產品涉嫌侵權。
華為終端公司稱,惠州三星、天津三星未經許可,以生產經營為目的大量制作、使用、銷售、許諾銷售被控侵權產品;三星投資公司、福建省某電訊公司、泉州某電器公司以生產經營為目的銷售、許諾銷售被控侵權產品。上述行為均侵犯了華為終端公司對涉案專利享受的發明專利權。
華為終端公司要求5被告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惠州三星、天津三星和三星投資公司連帶賠償8000萬元;惠州三星、天津三星、三星投資公司連帶承擔華為終端公司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50萬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