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電信研究院副院長劉多在昨天召開的2013寬帶通信及物聯網高層論壇上透露,因特網數據中心(IDC)和因特網接入服務(ISP)牌照發放在即。業內人士認為,牌照的發放為互聯網企業自建機房提供了政策上的保障,有助于推動云服務產業的發展。
IDC、 ISP都屬于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里面的一種種類稱號,IDC代表可以經營增值電信業務中的數據中心業務,ISP代表可以經營增值電信業務中的因特網接入服務業務。按照術語來說,IDC企業是指具備有自建IDC數據中心機房的企業,但業內一般都習慣將做服務器租用、托管等業務的公司統稱為IDC企業。無論哪種情況,相關企業都必須擁有牌照。
IDC牌照在2008年停止發放,ISP牌照也于2009年年底的全國“網絡掃黃”行動之后陸續停辦。
為促進通信產業的健康發展,工信部電信管理局去年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因特網數據中心(IDC)業務和因特網接入服務(ISP)業務市場準入工作的實施方案》,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自2012年12月1日起申請牌照。
劉多透露,至今已經有60多家申請了IDC/ISP牌照的建設,華為和阿里云已經通過審查,很快會有更多的企業通過審查,正式拿到相關的牌照。
業內人士指出,IDC/ISP牌照的發放將有助于推動IDC產業結構進一步優化,一批規模小、服務低劣的IDC企業將逐步被市場淘汰,IDC市場逐漸向技術力量雄厚、機房良好、服務體系上佳的大型IDC企業轉型,利好龍頭企業。
此外,阿里云的入選也有重要的標志意義,它說明IDC和ISP牌照的發放,可以成為互聯網企業自建機房的政策保障,這對我國不斷涌現出的云服務來也是一個促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