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李克強總理答中外記者問。他在談及簡政放權和政務公開時表示:政府的權力清單要上網,權力的運行也要上網,要留下痕跡,這樣可以減少自由裁量的空間。人們不是常說“人在做、天在看”嗎?現在是云計算的時代,我們要讓“權在用、云在看”。行使權力不能打小算盤。
“權在用、云在看”,李克強總理針對政務公開的這一比擬描述,非常生動傳神,不僅十分生動地詮釋了在“互聯網+”語境下,政務公開所應具有的鮮明時代特征,而且也再次深刻地闡釋、彰顯了“政府權力必須接受監督”、必須“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的基本法治原理。這正像不久前中辦國辦《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中強調的,政務公開要“讓群眾看得到、聽得懂、能監督”、“以社會需求為導向,以新聞媒體為載體,推行‘互聯網+政務’,擴大公眾參與,促進政府有效施政”。很明顯,在這里,總理所說的“權在用、云在看”,事實上就是對上述《意見》中“互聯網+政務”的一種有利于“讓群眾聽得懂”的更通俗解讀。
云計算如何實現“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問題來了,云計算如何實現“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的基本法治原理呢?作為過去數年中全面參與電子政務云建設的國產云計算廠商,品高云就來為大家講解一二。
就拿廣州市電子政務云為例來說。作為在2015年被國際咨詢機構IDC評選為中國領軍智慧城市的關鍵因素,這個項目很大程度上代表了中國一線城市的電子政務的入云方案。
首先,該項目由廣州市電子政務中心承擔電子政務云服務中心規劃和建設,大力推進基于云服務模式下全市電子政務信息系統建設。
具體操作層面,就是建設統一的“電子政務云服務”資源池,各委局一改之前的分散自建模式,統一調整為以資源租賃的形式從云服務商獲取政務IT資源。
此舉目的為何?
過去,廣州市級政府委辦局原有信息化建設模式以各單位分散建設為主,各項工作基本由自身技術人員負責,部分輔以運維外包。這在一定程度上占用了政府機構的組織和人員力量,削弱了其政府的服務和管理職能,而且管理和運維質量也難以得到保障。
各委局單位自身信息化能力參差不齊。部分單位存在明顯結構不合理的地方需要從更高層面對公共IT資源的利用進行統籌規劃和建設,規范指導各單位IT資源的使用。
更重要的是,近年來廣州市電子政務整體建設速度較快,財政投入逐年攀升。但各委局投入巨資采購的大量硬件設備、建設的多個應用系統普遍存在資源利用率不高的情況。
看到這里,你就懂了。
基于“統采分簽”模式,委局用戶與云服務商簽訂租賃合同,按需租用IT資源?;贐ingoCloudOS的政務云可提供靈活的資源彈性擴展能力,如此,委局用戶不必一次性儲備大量資源,可以根據使用情況隨時添加或減少資源。
在電子政務云管理視圖上,全市的政務IT資源租賃及使用情況,如同在陽光底下的清水塘,一目了然。這何談不是“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的一種典型應用。
從廣東到全國,國產品高云助力互聯網+政務成功落地
當然,作為政府機構,市電子政務公共平臺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必然是需要重點關注的。畢竟近年來境內外的惡意網絡入侵不斷發生,不僅危害到電子政務本身的健康發展,更危及到我國的政治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和政府工作的正常運轉。
所以,這也是廣州電子政務云選擇中國電信+品高云這樣的“電信運營商+成熟私有云平臺廠商”組合,構建廣州電子政務云重要原因。擁有100%自主知識產權的品高云,能夠有效防止國外產品通過后門威脅政務信息安全。
其實,在此前,品高云同樣為國內第一電子政務云項目惠州電子政務云及中山電子政務云平臺供應商。此次廣州電子政務云是在結合以往成功項目經驗的基礎上,結合廣州市級單位信息化建設現狀,展開了長達數月的摸底調研、可行性研究、聽取各方專家意見、綜合對比,產出了一系列極具建設性指導意義的文檔,這為廣州市復雜的電子政務云項目規劃梳理出一條清晰可行的路線,為后期項目的成功實施奠定了理論基礎。
除了牽手運營商,品高云正在與科大訊飛等合作伙伴們聯手,應用在全國范圍內超過20個地區的電子政務云建設中。幫助這些地區和城市的地方政府向服務型政府轉變,增強這些城市的核心競爭力。
互聯網+政務,品高云在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