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消息,國家外匯管理局今日發布《2014年中國跨境資金流動監測報告》,其中《阿里巴巴不含在我境內企業境外上市統計中》專欄中指出,2014年,在美國上市的阿里巴巴、京東、陌陌等14家企業,在統計口徑上,屬于境外企業而非境內企業,因此不屬于境內企業海外上市范疇。
以下為《阿里巴巴不含在我境內企業境外上市統計中》內容:
2014年,阿里巴巴在美上市IPO融資額達250億美元,而我國統計的當年境外上市外資股(H股)籌資規模為342億美元,后者并不包含阿里巴巴這類公司海外上市募集的資金。
境內企業境外上市的統計對象是指在中國大陸注冊的法人機構,而非中國背景的公司。目前,國內企業海外上市有兩種途徑:一是經證監會批準直接在海外上市,也稱H股公司;
二是紅籌模式,即國內企業股東首先在境外或港澳臺地區注冊一家特殊目的公司SPV,通過收購或協議方式控股國內企業,SPV再從境外證券市場上市,也稱紅籌公司。
本文所及境內企業境外上市是指前一種情況,即境內注冊公司直接在海外上市。
2014年,在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的阿里巴巴是 Alibaba Group Holding Ltd,該公司注冊在開曼群島,實際是特殊目的公司。
統計口徑上,該公司是境外企業而非境內企業,因此不屬于境內企業海外上市范疇。據有關資料顯示,2014年中國企業以紅籌模式在美國納斯達克和證交所掛牌上市籌資金額達254億美元,除阿里巴巴外,還包括京東商城、聚美優品、迅雷、陌陌等 14 家企業。
2014年,真正屬于境內企業境外上市且籌資規模排前三的企業是中國銀行、工商銀行和中國平安,籌資金額分別為65億、56億和47億美元,這均包含在 342億美元的統計規模之內。
無論哪種形式的海外上市企業,在符合商務部、證監會以及外匯局有關政策規定的情況下,均可將籌集資金留存境外或匯回國內結匯使用。
對于紅籌模式企業,境外募股資金匯回境內的主要渠道有返程投資、收回境外放款及股東貸款。相應地,其境外募集資金的調回,不是直接統計在證券投資項下,而是根據具體交易行為記錄在外來直接投資或其他投資項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