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外電報道,消息人士周四透露,云存儲服務商Dropbox日前秘密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提交了招股說明書,計劃在美上市。此外,音樂流媒體服務提供商Spotify上月底也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秘密提交首次公開募股申請文件。在上述兩家公司之前,閱后即焚應用Snapchat母公司Snap和微型博客Twitter均采取了秘密提交首次公開募股申請文件這種方式上市。
為何越來越多的初創公司在上市時會選擇秘密提交首次公開募股申請文件?根據美國前任總統巴拉克-奧巴馬(Barack Obama)在2012年簽署頒布的《創業公司扶助法案》(JOBS Act)規定,年度營收不到10億美元的公司能夠秘密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上市文件,而超出這一限制的公司則需要公開提交。
這也就意味著此類企業只需要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招股說明書草案,在舉辦路演15天之前,無需發布正式的招股說明書。路演的開始,意味著準備上市的企業需要在全美和全球向潛在投資人推介公司,邀請他們參加公司的首次公開招股。
去年6月,為激活美國首次公開招股市場,在現任總統特朗普任命的證券交易委員會主席杰伊-克萊頓(Jay Clayton)的帶領下,秘密提交首次公開募股申請文件的政策被放寬至所有準備上市的企業。這也意味著所有準備在美上市的企業,都能夠選擇秘密提交首次公開募股申請文件。
企業提交給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首次公開募股申請文件,內容通常包括股票發行數量、未來的發展計劃、競爭對手、風險因素和財務數據等。市場中的批評人士指出,在投資人做出是否參與初創公司首次公開招股的決定之前,修訂版的《創業公司扶助法案》并沒有給予投資人充分的時間對企業的財務數據進行適當的評估。
克萊頓在修訂版的《創業公司扶助法案》頒布時曾表示,他希望該法案能夠鼓勵更多的企業上市。“通過讓《創業公司扶助法案》惠及所有企業,我們希望當下一個美國成功故事想要融資時,能夠考慮一下美國的證券市場。”
總部位于美國舊金山的Dropbox由麻省理工學院畢業生安德魯-休斯頓(Drew Houston)和阿萊希-菲爾多西(Arash Ferdowsi)創辦于2007年,紅杉資本、T. Rowe Price和Greylock Partners為其主要投資人。Dropbox最初為消費者提供免費的照片、音樂和其他大型文件分享和存儲服務。隨著谷歌、微軟和亞馬遜開始免費提供存儲服務,該業務已逐步商業化。Dropbox隨后把業務對象轉向了企業用戶。
Dropbox在2014年年初完成了最新一輪融資。該輪融資對該公司的估值達到100億美元,也讓Dropbox成為硅谷地區估值最高的獨角獸初創公司之一。不過自該輪融資之后,多名同時投資上市公司和私人公司的投資者對其所持的Dropbox股票價值進行了減記。作為Dropbox的首席執行官,休斯在去年4月曾表示,Dropbox如今不計入利息、稅費、折舊、攤銷、其它非運營利潤以及股權獎勵支出(不按照美國通用會計準則),該公司已經實現盈利。該指標也是投資人密切關注的軟件公司重要指標之一。休斯還表示,Dropbox去年的營收將超過10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