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想像一下這個云端存儲公司在這個實例中會成為什么樣子。鑒于這種情況,這些企業需要定期將敏感和機密文件提交給相關政府機構時,企業是否會覺得他們在云存儲的數據是安全和私有的?想想他們對客戶和國家的義務之間的緊張關系。當他們把信息交給政府部門時,他們是否背叛了客戶的利益?他們是否服務于更大的利益?近年來已經討論過類似的問題,蘋果公司拒絕解鎖他們的iPhone,而亞馬遜拒絕解鎖Amazon Echo,但是在這兩種情況下,他們的決定都會受到法律的制裁。然而,這種隱私的困境一直是一個令人不安的想法,特別是SaaS業務及其客戶。幸運的是,如上所述,ECPA已被一項與1986年無法想象的技術世界更相關的立法所取代。
那么新的法律是什么,它與舊的法規有什么不同呢?此外,SaaS業務意味著什么?
新的法案被稱為“電子郵件隱私法”,它基本上更新了執法官員或美國聯邦官員掌握數字文件(包括電子郵件和云存儲文件)所必需的條件。根據事先規定,已存儲少于180天的數字文件需要手令,而獲得手令需要法官的批準,這使得這個過程更為痛苦。但是,對于已經存儲了180天以上的文件,美國聯邦機構和執法部門只需要提供傳票就可。這可能對于1986年那個時代是有效的,當時全球只有1000萬人擁有電子郵件地址,并且長期在線存儲文件的想法在當時也是不切實際的,但現在技術格局已經重新顛覆了很多次,需要改變讓公民覺得他們的數據是安全的這種想法。
在美國2017年的“電子郵件隱私法”中,基本上扭轉了“ECPA”的方法,需要更廣泛的批準來搜索舊的文件,而不是新的文件。根據新法律,已經與第三方存儲的文件已有六個月或更長時間,要求執法機構獲得法庭命令的手令,以便掌握這些數據。這似乎是雙方都歡迎的變化。雖然美國共和黨領導的眾議院和參議院一直努力推動這項法案通過,但值得注意的是,根據新法律概述的政策基本上體現了美國前總統奧巴馬執政的網絡隱私理念。
對于SaaS公司來說,這顯著減少了對政府部門扣押客戶檔案的擔憂,將時間窗口限制在六個月之內,而不是在大致相同的時間內無限期允許文件開放。在這段時間內搜查手令無效的文件將要求調查人員采取更快的行動。最終,所有這一切意味著涉及第三方服務器持有的數字檔案的政府和警察調查必須由法官進行監督。這可以解釋為意味著更少的文件將被搜索,而那些文件將具有隱含更強的理由,引用搜索是法院授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