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成為國內唯一一個大數據基礎設施統籌發展類綜合試驗區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央網信辦發函批復,同意在京津冀等七個區域推進國家大數據綜合試驗區建設,這是繼貴州之后第二批獲批建設的國家級大數據綜合試驗區。內蒙古自治區成為唯一一個大數據基礎設施統籌發展類綜合試驗區。
第二批國家大數據綜合試驗區的建設,是貫徹落實國務院《促進大數據發展行動綱要》的重要舉措,將在大數據制度創新、公共數據開放共享、大數據創新應用、大數據產業聚集、大數據要素流通、數據中心整合利用、大數據國際交流合作等方面進行試驗探索,推動我國大數據創新發展。
據了解,此次批復的國家大數據綜合試驗區包括兩個跨區域類綜合試驗區(京津冀、珠江三角洲),四個區域示范類綜合試驗區(上海市、海南省、重慶市、沈陽市),一個大數據基礎設施統籌發展類綜合試驗區(內蒙古)。大數據基礎設施統籌發展類綜合試驗區定位是在充分發揮區域能源、氣候、地質等條件基礎上,加大資源整合力度,強化綠色集約發展,加強與東、中部產業、人才、應用優勢地區合作,實現跨越發展。
作為自治區首府,“十三五”期間,我市將把云計算產業作為轉型發展的抓手和創新發展的著力點,總體思路是以國家級數據中心建設為基礎,以數據的開發和應用為核心,以構建完成產業鏈為目標,著力引進一批國內外知名的云計算和大數據企業,建設一批領先水平的應用示范,突破和實施一批主導行業的核心技術,打造一批引領發展的云計算服務平臺。結合當地豐富的煤電資源,努力推進“把能源儲備轉化為信息儲備、把能源輸出轉化為信息輸出”的轉型發展,把我市云計算產業打造成500 億元以上的產值,力爭做到千億級的產業集群,為國家大數據行動計劃和“ 互聯網+”戰略的實施作出貢獻。
按照批復要求,大數據綜合試驗區要在控制好試點風險以及保障國家安全、網絡安全、數據安全和個人隱私保護的基礎上,進行大膽探索、創新發展。通過加強組織領導,完善機制,落實責任,合理配置資源,有力有序有效推進創建工作落實。同時,強化對試驗區建設實施進度的跟蹤分析和監督檢查,加強對應用成效的量化評估,定期和及時總結經驗、協調解決問題、推廣應用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