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美國高通公司CEO史蒂夫·莫倫科夫在發布會上發表演講。當天,美國高通公司在北京舉行中國戰略投資新聞發布會,莫倫科夫宣布將最高投資1.5億美元支持中國初創企業。在發布會上,史蒂夫·莫倫科夫并未談論反壟斷一事。
重罰72億元,或者一分不罰,都在一念之間。這是中國對高通公司反壟斷調查的最新懸念。
至于壟斷事實部分,國家發改委此前已經“確定”。早在7月11日,官方表述為:“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許昆林局長、盧延純副巡視員與德里克·安德勒總裁就高通公司涉嫌違反我國《反壟斷法》的情況及解決問題的路徑深入、坦率地交換了意見。”
按照這句表述,既然已經到了解決問題的階段,發現問題、證實問題就一定在更早之前。那么,高通到底怎么壟斷的,壟斷程度有多深?后面怎么懲罰?業內格局怎么變化?在展開這一背后故事之前,我們還必須“預習”幾個問題:
第一,高通是誰?
之所以問這個問題,是多數消費者并不知道這個隱藏的“大鱷”。
“如果說PC(個人電腦)時代芯片產業的霸主是英特爾公司,那么,在移動互聯網和智能手機時代,高通代表的就是手機芯片市場的‘最高標準’。”一位長期跟蹤通信和互聯網產業的業內人士對《國際金融報》記者感慨,“現在,就拿中國手機市場來說,不用高通芯片的手機還真不多。”
第二,如何壟斷?
據《國際金融報》記者了解,高通在與手機市場相關的兩個領域都占據絕對的市場支配地位,分別是無線通訊標準必要專利許可市場和CDMA、LTE基帶芯片市場,前者市場占有率是100%,后者市場占有率是90%。
除此之外,高通在3G和4G技術方面累積了大量專利,由此產生了高通特有的“專利費制度”,這一制度,被業內稱為“高通稅”,即指他們可以像政府一樣收稅。
第三,怎么罰款?
罰款并不是越多越好。反壟斷的目的也不是罰款,而是糾正偏離市場的行為。
全球權威電子行業咨詢公司iSuppli首席分析師顧文軍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高通是一家現金流非常充沛的公司,如果只是被罰款,不改變其對終端手機的專利收費模式,對手機芯片市場現有格局可能意義不大。但如果高通改變對終端手機收費的模式,那么對包括聯發科和展訊在內的芯片企業會是很大的利好。” 所以到底是72億元,還是一分不罰,就看高通與反壟斷局就“解決問題的路徑”怎樣深入、坦率地交換意見了。
“支配”的地位
反壟斷調查,首要的依據就是,這家企業是不是在市場中占據支配地位。這一點,高通也很難否認
為了商議反壟斷,今年來,有官方記載高通高層訪問,就有四次。
7月24日,剛上任4個多月的高通全球CEO莫倫科夫來到了中國,講述他對市場的看法和對中國的支持,明顯帶有“示好”之意。但有意無意間,他最終回避了中國官方部門對高通的反壟斷調查。
算上莫倫科夫,高通高層短短3個多月時間內,已第四次來到中國。今年4月3日、5月8日和7月11日,美國高通公司總裁德里克·安德勒先后三次來到中國,就反壟斷調查的有關問題交換意見并接受調查詢問。
“就目前高通的江湖地位,很難說服中國高層,他們并不壟斷。”多位行內專家日前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采訪時稱,站在中國的角度,高通觸及中國的《反壟斷法》“幾乎沒有懸念”,“或也不冤枉”。
“無可質疑,高通目前在中國手機芯片市場占有很大比重。在最熱的4G芯片領域,更是早就主導了整個市場。”飛象網CEO、通信行業觀察人士項立剛就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舉例。
那么,高通是怎么和中國《反壟斷法》搭上邊的?
“反壟斷調查,首要的依據就是,這家企業是不是在市場中占據支配地位。”東南大學法學院教授張馬林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如達不到“市場支配”地位,也就不會對涉嫌壟斷的企業進行調查。
中國《反壟斷法》第17條第二款顯示:“本法所稱市場支配地位,是指經營者在相關市場內具有能夠控制商品價格、數量或者其他交易條件,或能阻礙、影響其他經營者進入相關市場能力的市場地位。”
也就是說,首要的一點是:高通是否達到了支配地位的標準。
對此,國內一位手機廠商負責人7月28日對《國際金融報》記者具體解釋,首先,高通在與手機市場相關的兩個領域都占據絕對的市場支配地位,分別是無線通訊標準必要專利許可市場和CDMA、LTE基帶芯片市場。
該人士介紹,就前者看,高通在相關市場上占有100%的份額,沒有任何競爭,“一旦基本專利進入無線通訊相關標準,就排除了實現同樣功能的技術進入標準的可能,在基本專利許可這個相關市場上就沒有其他替代,沒有能與其競爭的經營者”。就后者看,高通在CDMA和LTE基帶芯片市場上的份額都超過90%,在WCDMA上超過50%,“均達到了市場支配地位的推定標準”。
第三方—國內知名手機評測軟件安兔兔的統計數據昭示:其評測平臺數據中,高通在安卓手機芯片市場的份額居于絕對優勢,“2013年,高通在安卓設備芯片中份額達到48.7%,領先第二位三星20個百分點,國內新興芯片廠商華為海思占比僅為2.8%”。
在這位手機廠商人士看來,高通還存在“捆綁搭售”的行為。“高通將處于完全不同相關市場的芯片產品與專利許可互相進行捆綁。同時,高通出售芯片,以客戶須先獲得和持有其專利許可為前提條件。”他表示,根據“權利用盡”原則,權利人在出售自己的產品時不應要求對方同時獲得專利許可。
“除高通外,也沒有其他公司有這種行為。”他說,“比如,德州儀器(TI)、博通等芯片廠家也持有很多專利,但沒有在芯片銷售時要求其客戶先繳納許可費。”
“高通稅”的質疑
從許昆林公布調查信息的這半年以來,隨著中國反壟斷調查機構對高通調查的深入,焦點逐漸指向的就是“高通專利費制度”
《反壟斷法》草案立法小組成員、中國社會科學院規制與競爭研究中心主任張昕竹曾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中國的《反壟斷法》反對的不是一家企業在市場中占據壟斷地位,恰恰是“利用壟斷地位,為自己謀利的同時,打擊市場中的其他競爭對手和下游客戶等”。
進一步的疑問是,高通有沒有利用支配地位做出損害市場的行動來?
先來看目前的大背景。
專家介紹,高通在3G和4G技術方面累積了大量專利,全球三大3G標準—CDMA、WCDMA及中國移動力推的TD-SCDMA等均大量采用了高通的專利,4G專利領域,高通“同樣具有優勢”。
但仔細觀察,業界或可發現:從許昆林公布調查信息的這半年以來,隨著中國反壟斷調查機構對高通調查的深入,焦點逐漸指向的就是“高通專利費制度”。
“在業界,這被俗稱為‘高通稅’。每年,這家公司都能從專利收費中獲得不小的收益。”上述業內人士介紹。根據高通最新發布的2014財年第三季度財報,在22.4億美元的凈利潤構成中,專利授權及專利費共計18.84億美元。
專利費成為高通凈利潤的“主要來源”。彭博社報道稱,高通高管去年10月曾在紐約強調中國市場的重要性的同時,就直言“中國數據網絡的升級意味著高通可供貨芯片,并從中國移動收取授權費”。
但近日,針對專利費,有消息稱,即使是過期專利,高通仍在收費,并賺取著“比蘋果手機還高的利潤”。
更關鍵的問題,按顧文軍對《國際金融報》記者的說法,高通對終端手機收費的模式“嚴重制約著國內手機產業鏈的發展”。
這或就達到了“損害市場”這個標準。那么,具體來看,高通又是怎么利用自己的支配地位的?
“高通收取很高的許可費,在WCDMA產品,高通一家就收取國內各終端廠商全部收入的5%的許可費,在LTE上宣布收取4%的許可費率。”上述手機廠商人士解釋,這“非常不合理、過高”。
“高通作為眾多基本專利持有人中的一個,在WCDMA和LTE標準基本專利中占比不高,但其毫不考慮同一個產品需承受的合理累加許可費率問題而獨家收取5%的許可費,導致國內廠家無法合理經營。”他進一步解釋,權威統計是,在WCDMA和LTE上,高通所持有的基本專利占比并不突出,“愛立信、諾基亞、華為等多家公司均持有重要比例的基本專利”。
“同一個專利產品須承受眾多專利權人的許可主張,所有的權利人對同一個產品所主張的許可費率累加起來應該有一個合理上限,應能讓產品制造商合理承受。”他說,但現在,僅高通一家就拿走了全部銷售收入5%的許可費,“這會導致國內終端廠家無法合理經營,在國際競爭中處于劣勢的競爭地位,基本上屬于賠錢賺吆喝的狀態”。
一項統計顯示,中國手機企業普遍掙扎在盈虧線上,“2013年全國手機企業的利潤均值不足0.5%,卻全部要按照高通單方宣布的專利許可費率,將手機零售價的5%交給高通”。在他看來,該費率水平遠高于中國手機和終端芯片企業的利潤水平,偏離高通對無線標準的貢獻度。
重罰還是不罰
目前來看,高通可能不會如在韓國、歐盟那般采取激烈態度,更大的可能性是尋求妥協。參照歐盟的做法,及時整改,也可從輕處罰
不過,遭遇反壟斷調查和市場質疑,對高通來說并不少見。“在美國高通,律師比工程師還多。”美國人這么調侃高通。
早在2009年,高通曾在多個市場遭到反壟斷調查。當時,歐盟、韓國相繼提起反壟斷調查,但在這兩次調查中,高通均表現強硬。市場對此曾這樣調侃:高通不僅有一流的手機芯片技術,還擁有優秀的律師團隊。
比如,2009年,韓國對高通祭出2.08億美元罰單,但高通對此提出上訴,并同時宣布在韓國設立研發中心,此后此事便沒有了下文。緊接著,歐盟因投訴企業與高通達成了和解,“主動撤銷了調查”。
業內人士說,中國此次對高通的調查,雖然時間上晚于韓國及歐盟,但對高通公司的影響不容小覷。目前,中國市場在高通的業務版圖中占據重要地位,從營收看,中國市場已經為高通貢獻了一半左右的營業額。7月24日,中國媒體報道高通壟斷事實被中國反壟斷機構確認后,高通一度在美國市場的股價大跌6.65%。
高通會不會在中國遭罰?
中國《反壟斷法》第46條規定,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達成并實施壟斷協議的,由反壟斷執法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上一年度銷售額1%以上10%以下的罰款。
有分析稱,目前國家發改委對高通的調查已經進入到向中國廠商調查高通銷售數據的階段,“一旦高通的壟斷行為被最終確認,按其在中國市場的營收規模,罰款可能介于1億美元至12億美元之間,即人民幣大約在6億元至72億元之間。這很可能會成為中國反壟斷法實施以來最高的一筆罰款”。
但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時建中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反壟斷法規定的1%至10%的罰款區間,“本身就具有一定的彈性空間”。
“罰與不罰,罰的輕重,取決于企業對市場的損害程度、對消費者福利的損害程度以及企業是否配合調查。”時建中告訴《國際金融報》,高通也可以比照中國聯通、中國電信3年前的做法,積極配合調查并主動申請終止調查,同時作出整改的承諾。
前車之鑒是:2011年11月,國家發改委反壟斷局對中國電信及中國聯通兩大央企實施反壟斷調查,這被認為是反壟斷法2008年實施以來最有影響力的第一個大案。調查之初,外界評論也認為,一旦電信、聯通的壟斷事實成立,將面臨數億乃至數十億元罰款。但最終反壟斷局并未作出判罰,“原因在于這兩家公司向反壟斷機構作出了明確的整改承諾”。
同樣的事例出現在2013年,美國IDC公司在中國的反壟斷調查中,因為作出了整改承諾,即承諾消除涉嫌壟斷行為造成的影響,最后也免于被罰。
時建中認為,為避免罰款,高通亦可以采取這種做法,但“要看高通有沒有意愿去申請,如申請了但不能兌現的承諾,仍面臨被調查”。
中國工程院院士倪光南7月31日也對《國際金融報》記者直言,中國在對壟斷企業的處罰上尚缺乏經驗,建議可參照歐盟的做法,即對于確認壟斷事實的企業,“如其作出整改承諾,則可減輕懲罰;如沒有承諾,則要加大力度,采取重罰”。
項立剛稱,目前來看,高通可能不會如在韓國、歐盟那般采取激烈態度,更大的可能性是尋求妥協。“即便采取了對抗的做法,反而可能對高通不利。”他說。
“或沒那么簡單”
為什么要罰高通?2G和3G時代中國沒有走在前列。但在4G時代,中國卻可稱得上“排頭兵”。“更重要的是,中國有了自己的產業規劃。”有人這么分析
公開場合,知道中國部委在調查他們的高通,不斷展示自己的積極態度和緩和信號:不僅高層人士多次親自前往國家部委進行交涉,同時,也不斷強調中國市場的重要性,并打算支持中國4G技術的發展。 但對于中國手機廠商們專利費的質疑,高通官方沒有進行回應。
不過,莫倫科夫在中國時,曾向中國有關方面釋放高通的開放姿態,表示“高通不僅要做創新的推導者,且要把技術跟他人分享,不會把技術牢牢抓在自己手里”。以高通28納米芯片交給中芯國際代工生產為例,莫倫科夫直言,“高通愿拿最新的技術與合作伙伴分享和合作。”
莫倫科夫說,在中國市場,高通除了技術授權,也愿意幫助產業鏈各個階段的初創公司。據稱,“高通之前已投資了20家中國企業,其中就包括小米、網秦、觸寶科技等眾多知名科技公司。”
“或許,他們肯定會奇怪:在中國市場這么多年,一直都是按規則來操作,怎么會突然就被反壟斷調查了。”上述業內人士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說,但可能,他們忽略的兩點是:一方面,中國反壟斷調查在逐步加碼,正從“不懂”走向“懂”;另一方面,中國對待通信業發展的態度早就不同了,“也許,2G和3G時代中國沒有走在前列。但在4G時代,中國卻可稱得上‘排頭兵’。更重要的是,中國有了自己的產業規劃”。
去年,中國首次將“信息消費”上升到了官方層面的高度,這不僅是對未來的看好,更是想打造中國信息消費的全產業鏈。“到了4G時代,芯片產業的話語權再掌握在其他人手中,估計肯定不會有人答應。”上述業內人士說。
基于上述立場,或不難理解,為什么有外媒直言“對高通的調查是中國為了扶持本國廠商的選擇性執法”。
美國金融服務公司Williams Financial Group的分析師Cody Acree此前也稱,中國可能在嘗試通過放緩高通在中國市場拓展芯片和技術覆蓋面的方式,幫助本土公司,“這不僅僅是一次反壟斷調查,在某種程度上,可以進一步阻礙高通的拓展努力”。
“調查或沒那么簡單。”中國移動互聯網產業聯盟秘書長李易7月31日晚對《國際金融報》直言,“沒有‘選擇性執法’一說,只有大家都忽略了一點:政治關系。” “試想:如果中國和美國政治關系很好很和諧,還會發生調查高通的事件嗎?”李易認為,答案是“不可能”。
僅就通信產業看,中美兩國近幾年的紛爭并不少。比如,基于安全角度,禁止華為在美國從事相關的業務,也對聯想今年年初收購IBM的相關業務設置了審查門檻。在貿易領域,兩個國家的紛爭更是不斷,涉及到通信設備、光伏和鋼鐵等。同時,截至目前,美國都沒有“收手”的跡象。
調查微軟的背后
回顧中國反壟斷執法的6年,中國的壟斷執法正走向常態化,所有企業在反壟斷調查中都是平等的
然而,在李易看來,還有更重要的一點是:沸沸揚揚的斯諾登事件。
“很多之前的猜測,在經過斯諾登事件之后,似乎都確定了。利用信息,竊取國家機密。這幾天,蘋果不也承認了:可以獲得用戶的有關信息。”他說,站在國家信息安全的角度,“也很難不去聯想一些美國企業與美國官方竊密之間的關系”。
高通前任CEO保羅·雅各布早在去年就暗示:盡管該公司預計在中國的業務仍將會繼續增長,但美國對中國企業的諸多限制,及美國國家安全局“棱鏡門”監控丑聞的影響,可能會影響到高通在中國市場的業務。
近日,又有激進者感慨:從美國政府監聽各國要害部門領導的電話,到用大數據分析所有4G終端的數據獲得相應情報等,“無線通信發展到了今天,安全已經成為了首要問題”。
不得不進行聯想的是,日前,國家工商總局在其官方網站上發布公告稱,“正對微軟發起反壟斷調查。”有消息稱,國家工商總局組織由北京、上海、廣東、四川等9省市工商執法人員對微軟公司在中國大陸的四個經營場所,即微軟(中國)有限公司及上海、廣州、成都的分公司同時進行反壟斷突擊檢查。
微軟中國和國家工商總局一位人士對《國際金融報》記者確認了有關消息,但他們都未對記者進一步的采訪要求進行回應,保持著緘默。
事實上,早在去年6月,國家工商總局便根據企業舉報反映的微軟公司存在對其Windows操作系統和Office辦公軟件相關信息沒有完全公開造成的兼容性問題、搭售、文件驗證等問題,涉嫌違反中國《反壟斷法》的情況,進行了核查。國家工商總局稱,“核查中,國家工商總局先后約談了微軟公司和有關企業,微軟公司就總局關注的問題提交了報告。”
國家工商總局還披露,微軟公司以部分主要待檢查人員不在國內、北京或聯系不上為由,使7月28日的突擊檢查未完成全部檢查內容。目前,國家工商總局已責成微軟公司盡快請相關人員到國家工商總局接受檢查。 “
遵守世界各國的當地法規,既是微軟的生存之本,也是微軟的發展之道。我們有業界領先的監測和執行機制,確保在全球各地市場運營的合規性。微軟在中國市場的業務運營模式絕不例外,始終如一遵守并符合中國法律法規。”對于國家工商總局的行動,微軟的回應不痛不癢。
但記者了解得知,微軟在中國今年的發展有些受挫。資料顯示,繼今年5月無緣強制節能產品品目補充招標后,Win8又一次未被納入政府采購—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近期發布公告,稱在2014年政府集中采購第一批入圍產品中,入圍個人操作系統采購名單的是幾年前就發布的Win7,而不是Win8操作系統。
選擇性執法’談不上。”不過,反壟斷專家時建中并不認可外界的質疑,“回顧反壟斷出臺后的6年,被調查的企業既包括央企,也有民企,比如中國聯通、中國電信、茅臺、五糧液等。總之,中國的反壟斷調查秉持的仍是中立理念。”
“我認為,中國反壟斷執法正走向常態化,從過去6年看,所有企業在反壟斷調查中都是平等的。”時建中表示。
格局或難改變
如果高通不通,中國芯片格局有什么變化?分析認為,不改變其對終端手機的專利收費模式,對手機芯片市場現有格局可能意義不大
截至《國際金融報》發稿,中國并未公布對高通反壟斷和微軟反壟斷調查的任何結果和處罰決定。但不可避免,外界已在迫不及待地猜測此次調查可能對中國手機產業產生的影響。
僅以芯片產業為例,安伯樂稍早前坦言,“公司第三財季業績受到了一些影響,我們預計下季度和未來幾個季度業績將受到更大的影響,除非我們能解決中國市場遇到的這些問題。”
業內人士介紹,目前在中國手機芯片市場,除了高通,尚有聯發科、華為海思、展訊等主要廠商。其中高通在3G及4G芯片方面同時具有絕對優勢,中國臺灣的企業聯發科則在中低端市場占有較大優勢,且正積極謀求在4G芯片領域突破。華為海思與展訊在3G手機芯片方面雖有一定技術能力,但都有各自的局限性。
“海思芯片主要供應給母公司華為,展訊在3G手機的機帶芯片領域具有世界級的領先技術和產業化經驗,在TD-SCDMA市場市占率領先。在4G領域,國內比較落后。”顧文軍對《國際金融報》表示。
項立剛進一步稱,“這些年手機芯片行業的格局一直在變,國內企業這些年的進步很大,很難說接下來的格局不會變。”
事實上,對高通的調查,聯發科被認為“是最有可能的受益者”。據臺灣媒體引述當地券商分析師觀點報道,高通受到調查可能對聯發科將是“短期受益”。
就在不久前的7月15日,聯發科正式發布其4G芯片,并宣稱首款搭載搭載其4G芯片的酷派F2手機將在8月分布。按聯發科的定位,其4G芯片定位為中高端,這與其一貫的高性價比形象已經有所不同。
聯發科總經理謝清江表示,到今年年底前,聯發科的4G芯片將完成高中低端等各系列產品的補全,此外,明年年初,聯發科還將發布支持電信CDMA網絡的4G單芯片,而目前,支持電信4G技術標準的90%手機采用的是高通芯片。
“聯發科顯然意在從高通手中爭奪市場。”一位不愿具名的券商通信行業分析師對《國際金融報》記者稱。 “
還用說嗎?受益的肯定是國內芯片廠商。”李易說,目前,中國手機芯片市場國內的份額實在太低,但通過此番調查,或可在一定程度上扭轉遠落后于高通手機芯片的局面。
在李易看來,隨著中國智能手機未來不斷向前推進,市場擁有率不斷提高,中國芯片產業可能迎來較為輝煌的一段時間。
也有觀點直言,由于芯片相關業務只屬于手機很小的一部分,“預期這次調查不論結果怎樣,對消費者都不會有什么影響”。
“高通是家現金流非常充沛的公司,如果只是被罰款,不改變其對終端手機的專利收費模式,對手機芯片市場現有格局可能意義不大。但如果高通改變對終端手機收費的模式,那么對包括聯發科和展訊在內的芯片企業會是很大的利好。”顧文軍則認為。
項立剛進一步稱,“這些年手機芯片行業的格局一直在變,國內企業這些年的進步很大,很難說接下來的格局不會變。”
還該反思什么
在專家看來,通過調查別人讓自己發展本就不符合通信產業的趨勢。而且,不得不承認,相較而言,高通的芯片在質量和專利技術等方面確實“過硬”
高通被罰,對手就該高興?“那么,為什么這么多年,中國沒有發展起這樣的技術和實力?”李易表示,我們也必須承認高通在芯片和專利上的“過硬”。
據此前的一些發展經驗,張昕竹認為,中國要有自己的專利意識,“不能后知后覺地行動,而是要提早進行專利上的布局”。
就中國的《反壟斷法》看,本身也要進行改進。新華社稱,與市場發達國家相比,中國反壟斷的力度仍然較弱,亟待“硬”起來。當前,政府職能部門對于微軟、高通等跨國巨頭開展的反壟斷調查,釋放了積極的信號,也表明了中國政府維護市場公平的堅定決心。
有媒體建議,光有《反壟斷法》可能還無法約束巨擘型的信息技術企業,“國家還應盡快完善有關信息安全方面的法律體系,用這方面的法律來實現對有關企業的約束”。
國際訴訟律師郝俊波認為,外資技術成熟、體量龐大,在我國又曾獲得“超國民待遇”的優惠政策,在國外執法嚴、處罰重的環境下,不容易出問題,在國內就很容易越界。未來需要加大執法力度,加重違法成本,營造公平的市場環境。
倪光南對《國際金融報》記者稱,“中國目前在反壟斷這塊,還很難舉出一些成功利用反壟斷手段來規范市場秩序的成功例子。最近對高通、微軟的反壟斷調查是個很好的趨勢。”
目前,市場關心的另一個問題是:反壟斷風暴還會刮向哪些領域?去年,被罰的是奶粉、LED面板、黃金首飾等領域,而現在,汽車反壟斷似乎也在如火如荼地進行之中。一個間接的信號是:在國家發改委反壟斷的重壓之下,捷豹路虎首先降價,奧迪緊隨其后下調零部件價格。
就未來情況看,大成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魏士廩說,未來和民生相關的領域將成為國家反壟斷“緊盯”的領域,“監管部門會從和民生最相關的領域出發,逐漸向更隱蔽的領域滲透”。